浏阳市商务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 2021 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183 号)的要求,现将《****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及时申报。
联系人:****管理科 罗淼池
联系地址:海关大楼4楼416办公室
联系电话:****1996
附件:1.****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 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商加贸〔2021〕2 号)
2.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3.2021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
****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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