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旧设备可回收处置项目(B标段)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旧设备可回收处置项目(B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电厂****工厂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888.00元 (大写:贰佰肆拾捌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建设类 |
名称:****中心旧设备可回收处置项目(B标段)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单价:详见招标文件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等文件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6月3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07月20日09时30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工业集聚区综合办公楼
项目联系人:朱文银
联系方式:136****602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城建综合楼(二期)B座1118室
项目联系人:姚工
联系方式:199****5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文银、姚工
电 话:136****6021、199****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