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二期妇幼专科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21年7月26日10时,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一年):****900元
投标总报价(两年):****8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医院****公司
投标报价(一年):****449.6元
投标总报价(两年):****899.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一年):****877元
投标总报价(两年):****754元
公示期:自2021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9日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