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县产业创新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已批准,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产业创新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第二次)
2.2 项目编号:****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发改审批【2020】410号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1)招标内容:包括以下6项建设内容的设计服务。①乡镇孵化器项目,占地面积211亩,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工程费用约34000万元。包括版书镇玻纤新材料产业孵化器项目,**32000平米标准化厂房及相关配套,工程费用约8000万元;孙村镇工业孵化器项目,**32000平米标准化厂房及相关配套,工程费用约8000万元;俞村镇工业孵化器项目,**32000平米标准化厂房及相关配套,工程费用约8000万元;蔡家桥镇满江红工业孵化器改造项目,**32000平米标准化厂房及相关配套,改造5000平米左右办公及附属用房,工程费用约10000万元。②**镇电商产业园项目,占地面积47.5亩,**32000平米办公及标准化厂房、仓库,工程费用约8000万元。③改造三溪镇、****农贸市场项目,**及改造项目,工程费用约1358万元。****农贸市场改扩****农贸市场拆除,**停车场5000平方,门面房、钢构大棚3000平方等,工程费用约991万元;****农贸市场****农贸市场2000平方,停车场500平方等,改造内容包括建筑主体加固、建筑外立面和室内装修,工程费用约367万元。④**三溪、俞村、云乐、孙村4****水厂,扩建白地、庙首、**、蔡家桥4****水厂,****水厂需满足项目所在地用水需要,设计内容包括水源点扩容、清淤、拦河坝、输水管道、供水管网、净水工程等工程建设,工程费用约8128万元。⑤****停车场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5亩,包括地面硬化、围墙、收费亭、收费系统等,**停车位60个,工程费用约345万元。⑥**三溪镇三溪大道贯通工程,包括徽宏大市场至205国道连接线,车行道550米长,宽9米,人行道、排水管网、绿化亮化等,工程费用约293万元。(2)招标范围:中标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完成满足项目审批或核准需要的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完成基础资料收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各专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参与协调项目与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办理及施工期间的跟踪技术服务等。(3)招标规模:项目总工程费用约52124万元。
2.7 项目性质:工程服务
2.8 服务期:一年,(约365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 建设地点:**县
2.11 项目控制价: (金额,元)或60.00%(费率,按*.**%形式填报)。
2.12 其他:各投标人对工程设计收费率报价,控制价为60%,高于60%的为无效报价。工程设计费计算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确定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不设附加调整系数,乘以工程设计收费率确定(计算公式: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工程设计收费率),其中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中的计费额以施工图预算为基数。各阶段设计费用占比为:方案设计占比10%,初步设计占比30%,施工图设计占比60%。
3.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3.1.1具有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3.1.2具有建筑行业工程(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1.3****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19〕29号)为准):
3.5.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市各级****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5.2 最近一次被**市各级****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5.3 最近一次被**市各级****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5.4 最近一次被**市各级****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2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7 是否要求投标人信用得分:? 否。□是
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8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是
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7日 09:30。
4.2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参与交易”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63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8月17日 0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 09:30。
6.2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一开****党校大楼一楼)。投标人须登****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 09:30。
7.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或电汇(转账)
7.3.1 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登****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2 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交易中心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账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934********321********01346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政府网、**省公共**交易监管网、**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财政局****公司
联 系 人:潘主任
电 话:139****8875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宾馆 6 楼
联 系 人:钱工
电 话:151****2828
9.3 行业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 址:**县滨河路与环**路交汇处附近东
电 话:0563-****701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0.2 技术咨询(国泰****公司):4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