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7 09:38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指挥中心所需设备及装修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心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如下:
(1****政府和****签订的建设**县智慧城市战略**框架协议,约定:1.**单个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由乙方投资建设,****政府租赁的形式进行使用。2.已建智慧城市项目,由甲方负责****计算中心,由乙方托管,甲方支付托管费用。 3.甲方及时组织启动智慧城市建设,整合各行业各部门现有系统,规范**系统,使得系统中的**按照共同的目标统一调配,实现深度的信息共享和应用开放。乙方负责对智慧城市具体实施的项目进行整体规划与方案设计,并依托其在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整合、公共服务应用、企业信息化、城市管理应用方面和信息安全服务等的独特经验和优势,为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提供相关服务。
(2****公司能够为**县智慧城市应用提供充足的运算和存储空间支撑。已建成包括党务内网、医保、金审、金财、金税等政企专网,遍布市、县、乡、村的四级网络接入能力为全县应急指挥管理平台项目提供网络支撑。
(3****政府费用紧张,****联通和路网工程中,****政府进行线路迁改,其中879.73万元赔补费用进入财政评审环节,移动公司不再要求赔补,愿意为**县城市建设发展做出贡献,并同意****指挥中心平台,以县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模式,分期付款,减轻我县财政压力。
(4****公司目前在我县已经建成**智慧城市并投入使用数字化城管、蓝天卫士、**局技防视频、宋岗涧头砖店黄楼杨庄户五个乡镇的平**村等多个子平台信息化项目,可以和应急指挥平台**共享,能极大扩展应急指挥平台的监控区域和功能范围,具有显著优势。
鉴于以上原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相应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开源大道与骏马支路****开发区开源大道139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褚光辉 ****学校 高级实验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肖银中 **高中 实验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岳亚军 ******局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1年07月27日08时50分 至 2021年08月03日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1年07月27日08时50分 至 2021年08月03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无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胡晶
联系方式:0396-****163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址:**县**大道西段市民之家C栋三楼
联系人:贾磊
联系方式:137****353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大道西段市民之家C栋二楼
联系人:耿女士
联系方式:0396-****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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