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左左乡朗久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左左乡朗久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噶发改字【2021】2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地区**县;
2.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215138.35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计容)97.92平方米,拟建旱厕97.92平方米,拟建道路硬化1702.69平方米,环保垃圾箱35个,环保转运箱6个,混凝土路沿石4905.12米,镀锌钢管栅栏5304.94米,拟建绿化1063.59平方米,建筑立面改造88户,拟建透水砖铺装5464.53平方米,拟建双电源路灯127盏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不含冬休停工期);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在《**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在《**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cn)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10时20分,地点为:****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其他
8.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
8.2区内外企业应按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和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进行备案。
8.3开标现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公司信息、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信息并加盖公章)。
8.4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格式为XZT格式)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同时还需提交投标函及用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2,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招投标现场用企业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电子文档1),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8.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9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7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建设工程企业应当吸纳**籍高校毕业生并就业满1年的至少1人;进藏未满1年的内地企业和新成立未满1年的区内企业,应当吸纳**籍高校毕业生至少1人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同时为其购买社保。开标现场需提供**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的加分凭证、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近期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8.8本项目执行******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政府
联系人:旦增迟列 135****424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区象雄路2排1号
邮政编码:859000
联系人:贾彬 159****2990
****
日期: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