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56杭瑞高速公路**至**段南长城互通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 湘发改基础【2017】67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运输厅以湘交批【2021】7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厅补助,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省****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房建工程:总用地面积22.1亩,总建筑面积为1768.28平方米,由收费站房(含收费综合楼、门卫和水泵房)和收费大棚四个单体工程组成;
机电工程:收费站收费车道布置4进6出 ETC 车道并配用相应的监控、通信和收费系统,各项性能指标应****收费站相关政策执行。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 1768.28m2)、机电工程(监控、通信和收费系统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6 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 6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附件 1附录 1 资质、附件 1附录 3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2]****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3]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4]、管理[5]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投标的标段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得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
3.5 招标人不****运输厅[7]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80:8000/gljs)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新用户注册请联系_/),并****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www.****.cn/xmzq/ggzy/ggzyfscg/)。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3日24:00时(**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75/tpbidder),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该类别中具备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其可投标标段资格数范围内一次性购买),完成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8]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9],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1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省**市**区万家丽南路二段 29****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0 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工程类别:交通工程
户 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42398
(2****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n/,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政府网站以及省或市(州)公共**交易网[11]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附件4:随机分配标段办法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省众创信诚
****公司
地址:**省**县沱江镇**南路105号 地址:**市**区湘府中路80****广场1栋17015
邮政编码:416200 邮政编码:410004
联 系 人:阙先生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183****0032 电 话:158****3747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地 址:**市湘府西路 199 号
电 话:0731-****0091****建设处)
传 真:0731-****0094 ****建设处)
邮政编码:410004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2]
财 务 要 求 |
1、2020年净资产不少于 5000 万元; 2、2018年-2020年资产负债率均≤75%; 3、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 |
类型一:适用于高速公路
类别 | 业绩要求 |
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内,具有 1 个满足以下 条件的施工业绩(以下2个条件可在不同合同中满足): 1、具有 1 个合同完成建筑面积不低于 2122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具有 1 个合同完成金额不低于 1233 万元的类似**(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施工业绩(需包括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 | |
?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其中,对于单个合同的业绩要求如下:一般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应为类似工程实际规模1.2-1.4倍(不低于1.2倍,不高于1.4倍);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不低于类似工程实际规模0.8倍;特大桥梁以类似桥梁单项指标为最低要求(优先考虑顺序:长度、主孔跨径); 特长隧道以隧道单洞长度为最低要求。如多项专业工程中含有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或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可以额外增设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的其它桥梁(或隧道)业绩要求;对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以额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路基工程施工经验”。
?一般要求近5年。
?一般定义为1个,也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车道数、公里数应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不同车道数按照“车道数×公里数基本相等”的原则对应不同的公里数。
?对于特殊结构(例如悬索桥、斜拉桥等)的特大桥梁项目,除要求投标人近5年的桥梁工程业绩满足桥梁单项指标为最低要求外(优先考虑顺序:长度、主孔跨径),另可要求投标人近8年内具有承担过类似特殊桥梁结构的经历(仅为技术经历,不对其长度、跨径等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如路基工程中含有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或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可以额外增设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的其它桥梁(或隧道)业绩要求;对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以额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路基工程施工经验”。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4] 信 誉 要 求 |
****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15]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3、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4、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 | 无在岗项目(根据湘交基建规【2019】17号文件要求,在“**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监管平台”被锁定的人员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12] | ||
1、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3、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 |
附件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①(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②
评标办法前附表③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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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10名[8]通过详细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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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2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
所有否决投标的条款标明*号。未标明*号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条款。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招标人不得将人员资格、企业资质等级、注册资本等资格条件设为加分项。
“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该数量的设置应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数量应不少于3名,最高不宜超过10名。投标人数量取值为a。当3≤a≤6时,该数量为投标人数量;当6<a≤12时,该数量为a/2+3,四舍五入取整,当a>12时,该数量取10。此外,招标人可规定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编制。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80%,且各评分****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
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8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具体计分规则为:科学技术奖项按一等奖及以上100%、二等奖70%、三等奖50%相应权重计分,如科学技术奖项有排名的,按第一名占相应权重计分的(下同)100%、第二名70%、第三名60%、第四名50%、第五名40%、第六名30%、第七名20%、第八名及以后10%最终计分。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加分权重为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标准的50%。
其中地方(指省级)标准加分权重为国家及行业(指部级)标准的50%。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标人的信用评级对其履约信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在评标办法中设置“企业信用加分”项,企业信用加分应占总评分的2%~3%。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规定的投标人,均得扣除履约信誉第1、第3项满分外的余下分值。
其他履约信誉得分,不得超过2分。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是指与招标项目类似的企业业绩,可在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除准入业绩的基本分外,业绩加分项不得低于两档,且前一档比例不得低于后一档比例,最后一档的加分比例不低于30%。业绩奖励加分项,应为不低于招标工程主要内容的同类别工程(土建工程(路基、桥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1]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
[1]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2]若规定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则同一个投标人在本项目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重复(或相同)。
[3]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4]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
[5] 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6]本款适用于项目同时有多个同类标段招标的,且评标办法采用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
[7] ****运输厅评价执行,市州在农村公路招投标过程中,****运输局组织开展并发布的农村公路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在该市州范围内适用。对无该市农村公路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企业,应适用省厅发布的信用等级。
[8]本款适用于在有关公共**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
[9]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10]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含图纸部分);图纸每套售价最高不超过3000元;参考资料也应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
[11]招标人可根据国家或**省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要求,增加其他刊登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