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高新区南区配套住宅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高新区南区配套住宅项目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绿地**会A座A917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红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27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成员: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99338.02元 | |
项目负责人 | 黄兰明 | |
证书编号:****2297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7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项目名称:****中心A楼;验收时间:2018年10月28日;建设规模:100744m2; 2、项目名称:****医院新区医院二期工程;验收时间:2019年5月28日;建设规模:150259m2; 3、项目名称:****医院新**分院综合楼工程;验收时间:2018年3月28日;建设规模:146029m2; | |
规定公示的 | 1、****中心A楼;验收时间:2018年10月28日;建设规模:100744m2;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成员: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46950.53元 | |
项目负责人 | 郑德华 | |
证书编号:****1499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7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项目名称:****示范区安置点(含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C地块施工1标段;验收时间:2020年1月6日;建设规模:115513m2; 2、项目名称:****科技园主体工程;验收时间:2019年10月18日;建设规模:221384m2; 3、项目名称:****学校新校区施工工程;验收时间:2017年7月10日;建设规模:115954.19m2; | |
规定公示的 | 1、项目名称:****示范区安置点(含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C地块施工1标段;验收时间:2020年1月6日;建设规模:115513m2;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无)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成员:无) | |
投标报价(元) | ****46769.80元 | |
项目负责人 | 汪道胜 | |
证书编号:****9731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7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项目名称:**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期工程田集镇东岳安置点项目;验收时间:2018年9月4日;建设规模:122167m2; 2、项目名称:******县中梁壹号院总承包施工工程;验收时间:2019年12月23日;建设规模:10.63万m2; 3、项目名称:**市三**湖**公租房工程;验收时间:2016年9月1日;建设规模:34.63万m2; | |
规定公示的 | 1、项目名称:**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期工程田集镇东岳安置点项目;验收时间:2018年9月4日;建设规模:122167m2;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否决单位:湖****公司 废标原因:在投标文件中未见投标人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证件。 2、否决单位:**省****公司 废标原因: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投标函报价与清单价格不一致)。 3、否决单位:****公司 废标原因: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 4、否决单位:**建工****公司 废标原因:投标文件中未见企业承诺书。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a值为83;抽取的b值为94。 2、随机抽取10家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单位:****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服务中心(地址:******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