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水土保持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委员会关于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交发改基础[2019]3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局以《****运输局关于对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巴市交复〔2019〕2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市政府自筹资金、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或其他地方筹集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是**北部山区一条重要的东西横线,起于**县两**镇,向西经**、诺水河镇、铁厂乡及**县汇滩乡、西清、关坝镇,止于**县寨坡乡,主线全长85.385公里、设置隧道30906.5米/13座、桥梁28684米/117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座。
2.2 技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中K0+000~K2+225起点段利用原路,维持原路平纵横等技术标准不变),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3米,分离式路基宽度2×11.75米(不设慢行道)、13米(设置慢行道)+1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Ι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余桥涵及路基1/100,隧道建筑限界9.75×5米,其余指标按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巴市路[2016]146****水利厅于2016年10月28日以《关于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川水函〔2016〕1394号)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共计203.24hm2,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项目工程所在区域(含连接线工程)与工程影响区域水土保持监理,划分为SBJL1个标段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按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7号)《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2003]89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含变更、补充文件及批复),负责承担本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的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以及本项目施工期间增加的其他专项水土保持措施的监理工作,定期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报告,协助委托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同时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及时根据变更后的方案及其批复要求对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2)编制水土保持监理细则,建立水土保持风险排查制度,对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含变更、补充文件及批复),通过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检查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检查结果提出预警和整改建议,配合施工监理监督水土保持工程质量以及施工水保行为。
(3)编制本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施工指**验收指南,负责组织施工期水土保持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水保措施,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的有效执行;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服务期内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4)协助委托人**施工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中重大技术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对施工方案中水土保持相关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5)参与配合各类检查工作,协助委托人水土保持对外协调。
(6)参与、协调和配**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报告等各项资料、临时措施的影像资料和质量评定的原始资料。
(7)协助委托人办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等相关工作。
(8)水土保持监理单位需配合、执行环保监理单位的各类工作安排,听从环保监理单位的统一部署,按期完成水土保持的相关工作。
(9)对现行水土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形成正式纸质材料及框架图,并在服务期范围内及时更新。
(10)每年承担不少于一次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培训。
(11)委托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2.5 服务期: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水利厅行政主管部门的报备证明之日止。预计服务期6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36个月,水土保持验收阶段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2)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独立承担过1个省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注:a.“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由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b.根据环保行业标准(HJ/T394-2007),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指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和航运等建设项目。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运输厅网站(http://jtt.****.cn)“信用交通﹒**”上公路建设市场内公布的内容为准。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D.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5)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和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投标人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存在上述关系,将不能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施工总承包单位:****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8月22日(**时间,下同), 在****网站(http://www.****.cn/)或**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上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投标人在****网站(http://www.****.cn/)和**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1)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2)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
6.2 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上午 8:30~9:00 时(**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上午9:00 时(**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站(http://www.****.cn/)和**公共**交易平台(**省)网站(http://ggzyjy.****.cn/)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公示表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公示表3: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人公示资料公示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招标人将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公示资料在****网站(http://www.****.cn/)和**公共**交易平台(**省)网站(http://ggzyjy.****.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网站(http://www.****.cn/)和**公共**交易平台(**省)网站(http://ggzyjy.****.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3 投诉处理: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关于印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7]47号)、《**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函[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 则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望王路东段100号
邮编:636000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827-****016
传真:0827-****01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静沙南路18号3栋21层2101-2103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28-****2226
传真:028-****2226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