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溪地挂牌(2021)08号
****政府批准(**府函【2020】109),******局决定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溪规资条件〔2019〕0504号文件规划条件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14626.6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巫****社区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50% |
绿化率(%): | ≥10% | 建筑高度(米): | 60米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农特产品批发市场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37.4万元 |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0BA0021 |
现状土地条件:以红线内宗地现状为准 | |||||
起始价: | 1686.94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控规条件 | 以溪规资条件〔2019〕0504号及附图为准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8月2日 至 2021年8月23日15时00分前 到 ****301、303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8月2日 至 2021年8月23日15时00分前 到 ****301、303室 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2021年8月24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县公共**交易
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进行。本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8月2日10时00分 至 2021年8月23日15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com)和**市公共**交易网(**县)(https://www.****.com/wuxiweb/)发布挂牌公告,挂牌期间,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更新的挂牌价格将在****三楼大厅的LED屏上滚动播出(工作日内);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申请人可自行或与******局联系去现场踏勘,了解地块基本情况。在展示期内,意向竞买人须调查了解宗地的实际状况,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表明对宗地现状的完全了解和认可,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依法按程序集体确定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不成交。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意向竞买人多少确定出让方式:意向竞买人只有1人的,确定为挂牌出让,竞买人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挂牌出让报价单;意向竞买人在2人(含2人)以上的确定为拍卖(现场竞价方式)出让,采用增价竞买方式;均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且报价单上的报价等于或高于出让底价的成交。
(四)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上述费用全部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五)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0个工作日内缴清剩余土地价款。
(六)交地时间: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宗地现状履行土地交付手续。
(七)违约责任: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不按期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义务的,出让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并按期竣工,如构成闲置土地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处置。
不可预见情形: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可依照法定程序报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
(八)竞买申请及资格审查
1、根据党中央、****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凡有意参加本次地块出让活动的竞买人,****中心交易场所时需出示渝康码绿码并递交疫情防控期间《投标(竞买)人承诺书》(见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日 至 2021年8月23日15时00分前持相应资料(详见竞买须知)到****提交书面申请报名并获取《竞买须知》等出让资料。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规划自然**主管部门核定的禁止参与竞买主体名单和竞买文件要求,审查竞买人递交的资料(申请人同时须向****提****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在 2021年8月24日(**时间15: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公告明确的出让行为属连同地上建(构)筑物一并出让,其中第一条载明的竞买保证金和出让起始价仅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对应价款;另地上建(构)筑物的价款为5158.77万元,竞得人应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30日内,将建(构)筑物的价款支付给****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移交实物及相关建设资料给土地竞得人,并配合竞得人完善建设手续,地上建(构)筑物的产权办理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十)保证金账户
竞买保证金采用转账的方式缴纳(属法人竞买的,必须从竞买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转账时须注明竞买宗地编号及名称,保证金应于2021年8月23日15:00(**时间)前到账,****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
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 | **** |
开户行帐号 | ****银行****分理处400********100********012 |
****银行****公司**县支行950********097****00012 |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定于2021年8月25日10时00分在****进行。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23)****1117
地址:**市**县马镇坝春申大道158号
组织实施机构:****
联 系 人:冉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23)****1562 (023)****5018
地址:**市**县马镇坝春申大道200号政务
******局 ****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