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2
****受****的委托,拟对****网上开庭、网上调解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代理编号:****二、项目名称:****网上开庭、网上调解改造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48,291.36元(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细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4.1****法院****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网上开庭、网上调解, 便于快速处置紧急事件和各种突发事故,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办事效率。
4.2完工期:完工期: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产品的需求调研、系统设计、安装与部署工作,并完成对甲方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项目完工试用10天后,开展验收工作。如无法按期完成,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4.3服务期限:采购人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已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注:****政府采购项目,到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3家的,进行竞争性磋商,若报名或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则本项目采购失败。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0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时间,下同)。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市东厦南路30号四楼405招标业务室。
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人民币,现场不接受现金购买,请以转账进行磋商文件的购买(具体详见“九、联系事项”中的账号),售后不退、若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4.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4.1法人或者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副本复印件;
4.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磋商文件费用已支付的转账凭证。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16日15时00分(**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再接受。
2.本次磋商会议将于上述提交磋商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否则将视为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会议。
3.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方不予受理。
八、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磋商公告仅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陈彦斯、张琳敏、黄晓明
电话:151****1233、133****9259
邮箱:****@163.com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帐 号:311********72115260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