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21-08-03
按照省食安委关于创建省级****工作部署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苏食安委〔2020〕7号)、《关于印发**省食品安全指数评价体系的通知》(苏食安委〔2020〕8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工作的通知》(苏食安办〔2021〕11号)等文件精神,在**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经市食安委同意,市食安办于2021年7月28至29日,组织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第三方机构、新闻媒体组成****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暗访检查、满意度调查、评价性抽检等形式,对**区申请参加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示**(区)创建验收进行了初审评价。现将市级初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3日-8月7日。
一、**区创建工作总体情况
(一)强化落实食品安全党政领导责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深化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区)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工作落实,取得显著成效。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审议出台了《**区区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区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专题召****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了明确责任分工、提升监管能力、凝聚工作合力等要求。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逐年加大,2020年达700余万元。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各乡镇(街道)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强化食品监管队伍建设,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入网进格”,初步构建了区、镇、村“三级监管网络”,打通了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管关口前移,加大农产品安全巡查及抽检力度,蔬菜整体抽检合格率达到99.3%,畜禽、生鲜乳、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均为100%。加强农药兽药管理,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不合理使用,开展兽药饲料及兽药残留、生鲜乳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两品一标”品牌建设,全区创成绿色食品5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5个,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大幅提升,品牌效应逐步显现。积极推动可追溯农产品上市销售,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单位35家。(三)推行食品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开展监督检查,突出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固体饮料代用茶企业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工作。开展十佳“名特优”小作坊评选工作,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强化餐饮环节监管,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企事业单位食堂专项检查。在全区119所学校全面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健全食品安全风险化解体系。全面开展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工程,****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126家,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占比达到18%。强化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白条肉、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食品双随机检查等各类专项整治,****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督促超市强化食品销售过程风险关键点控制,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口。贯彻落实《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加大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及食盐跨省经营行为的检查力度,保障食盐市场供应秩序和质量安全。(四)高效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列为区级为民办实事项目,2019、2021年完成食品监督抽检7600批次,食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建成农贸市场标准化食品安全快检室12个,开展各类食品快速检测3.6万余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从道路交通、经营秩序、摊位安置等方面对南菜市和西楚菜场做了重新调整。****学校食堂“暖心工程”,投入580****学校食堂添置暖汤饭桶、移动保温车、保温箱等设施。(五)加大查处违法行为和打击犯罪力度。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信用”监管,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隐患进行排查,真正做到杜绝漏洞、不留空白。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持续推进“食安利剑攻坚行动”,在公****中队,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违法广告、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2020年办理食品案件106件,罚没入库近160余万元,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4人,形成了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六)全力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享格局。紧紧抓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这个治本之策,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项里景区诚信联盟及餐饮业诚信联盟工作初见成效。区食安办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稳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险推广工作。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启动仪式,****小学透明食堂建设,表彰了食品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动了全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聘任42名食品安全校外辅导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发放倡议书等宣传材料16000余份,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小手牵大手”活动,制作印发《****小学食品安全知识读本》20000册,免费投放校园。****小学宣传站等10个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站和35个消费者投诉站,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推进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常态化。(七)扎实做好食品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紧盯疫情防控形势,认真落细落实食品安全防控措施,及时发布了《关于全区餐饮经营单位暂停营业的通知》《****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规范》等通告,规范经营行为、劝导理性消费。****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对活禽交易等高风险点进行摸底排查。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排查活动,紧急处置疑似问题食品2批次。排查冷库195家、坚持对冷链食品接触人群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督促市场管理方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做好市场内疫情防控工作。承办全市食品安全三级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公筷公勺”文明餐饮推广活动现场会,在餐饮单位设置“文明用餐”提示牌1万余个,张贴“光盘行动”“拒食野味”宣传标识2万余张,提升群众安全防护意识。
二、初审评价结果
**区初审评价得分为92.4分,暂无一票否决情形(食品专项评价性抽检因疫情防控延后),结果达到省级规定的初审评价要求。
三、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结果
一是调查时间:2020年12月开展的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二是调查对象:年龄在18至65岁之间,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消费者以及相关人员。三是调查方法:随机访问、现场填写问卷等形式。四是调查地点分布: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农贸市场、街道社区,兼顾**和农村分布。五是调查结论:**区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为81.32%,创建工作知晓率为78.33%,创建工作支持率为93.33%,符合创建标准。
四、推荐意见
通过市级初审评价,**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区)相关指标已经达到省级规定要求,目前无一票否决情形,拟推荐该区参加省级评价复核。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有相关反映事项,请联系市食安办,电话:****5821,电子邮箱:****@163.com。
****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