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条件
本项目 ****医院改造工程(基础部分)(项目名称) ****改革局 以 泰发改批[2021]7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卫生健康局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中心综合体育馆;
2.2工程建设规模:****文体中心综合体育馆,****医院改造使用的是地上一层面积大约5750㎡,****体育馆的篮球场、办公用房、库房、配套用房等,建设内容包含电气工程、报警系统、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暖通工程等项目改造。
2.3发包范围和内容:****医院改造工程(基础部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抽取告知书以及招标人对抽取告知书的修改或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为准。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998元(含暂列金166000元) ;
(1)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6%到10%(含6%,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如果有);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2.7其他要求: / 。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市**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候选名录库 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 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9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 18 时 00分(**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市**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候选名录库中,有意向的候选企业请于报名参选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附件1)至招标代理机构****(******广场1幢1806室)进行确认 ;
4.3抽取时间: 2021年8月10日15:30时 ;
4.4抽取地点: ******交易中心(地址:****建设局九楼开标室) ;
4.5抽取方法: 现场(随机抽取)。
(1)下浮率(K)抽取方法: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6%~10%(含6%,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2)抽取中标人(承包单位)方法:
①按候选企业报名的先后顺序抽取对应号码,抽到的号码即为候选企业代表编号,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当场公布候选企业名称及其对应的代表编号并现场签字确认。候选企业可自行选择到场或不到场参加代表编号的抽取,如不到场,其代表编号由建设单位代表抽取,候选企业应接受其抽取结果。抽取程序按规定抽取时间开始进行。
②建设单位进行抽取中标人:首先,建设单位在摇球机中放入报名候选企业的代表编号,然后,由建设单位代表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这个号码对应的候选企业即为中标人(承包单位)。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 固定单价包干合同 。
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及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天内进行复核已提供的预算审核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遗漏或错误及综合单价,超过28天未提出核对申请,工程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除设计变更外)。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5天内,就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6.1合同付款条款:
(1)承包人在每月28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经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师审核的当月完成工程量(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加费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发包人认定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述已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70%。
(2)工程完工后(不含消防第三方出具检测合格报告),支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80%(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加费用)。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含消防第三方出具检测合格报告),支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85%(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加费用)。
(4)财政部门或中介机构结算审核后且工程资料整理完整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价的97%。
(5)工程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2年)满后无质量问题15天内退还工程结算审核价的3%(不计利息)。
6.2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逾期竣工的,逾期三个月以内的,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逾期三个月以上的,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6.3中标人应当按照漳人社[2018]373号《****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文件要求的缴存标准及方式缴纳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应当按照闽建筑[2016]34号《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项目的劳务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若出现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或向招标人索要工资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收取每次10万元人民币承诺违约金;****政府有关部门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收取所代付的民工工资总金额20%的管理费。
6.4合同其他条款由发包人在商讨签订合同事宜时提供。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的10% ;
7.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中标单位无论是以何种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均应事先经过招标人的同意,并按招标人同意的形式缴交履约保证金)。
7.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办理完相关手续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合同履约担保金额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人民政府网(http://www.****.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区**镇,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61
联系人:叶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1幢1806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036
联系人:小林、小李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建设局九楼
联系电话:0596-****209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