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香自然规告字[2021]4号)
发布时间:2021-08-04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香自然规告字[2021]4号) |
香自然规告字[2021]4号 2021/8/4 |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40.3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康宁路东侧,S2**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940.37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521.36万元 | 加价幅度: | | 宗地编号: | 2021-21 | 宗地总面积: | 13145.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街北侧,北经三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区位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其他商服用地 | 13145.02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4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3725.86万元 | 加价幅度: | | 宗地编号: | 2021-22 | 宗地总面积: | 35838.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街北侧,北经三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区位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其他商服用地 | 35838.24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57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10136.14万元 | 加价幅度: | | 宗地编号: | 2021-23 | 宗地总面积: | 1721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家具景观大道北侧,规划E7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区位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商务金融用地 | 17214.20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5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3371万元 | 加价幅度: | | 宗地编号: | 2021-26 | 宗地总面积: | 211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康宁路东侧,S2**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1134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42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11679.29万元 | 加价幅度: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08月04日 至 2021年08月23日 到 ****中心一层西****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08月04日 至 2021年08月23日 到 ****中心一层西****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2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08月2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08月24日09时00分 在 ****中心一层西****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设有底价,当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时,出让成交;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出让不成交。 (二)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方法如下: 已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n/)”**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申请人,请按照“**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n/ )”**市首页“通知通告”中“****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503300。 (三)其他 1、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50%收取。 2、出让宗地范围内涉及到的电力设施、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线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3、****政府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4、地块进行规划设计时应符合《****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廊政办字[2021]4号)相关文件要求。 5、涉及与土地一同出让的地上罚没建筑物的竞买人,在报名时需另行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香****公司的评估价款全额交纳地上罚没建筑物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与地上罚没建筑物作价金额一致。依据《****政府印发关于规范土地收储、供应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香政〔2019〕41号)要求,成交后,由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6、涉及产业用地出让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意见》(廊自然规[2020]68号)规定,竞得人****政府****管理委员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方可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8、项目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与建筑工程同步实施(按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9、竞买人需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资信证明。 10、竞买人须自行踏勘出让地块和调查、了解地块详细情况,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之全部现状。 1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一层西****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16-****309****规划局)、0316-****017****中心)、186****5003****公司)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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