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市广力****公司2021年生石灰子采购项目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市广力****公司2021年生石灰子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招标人:****
项目实施单位:**市广力****公司
招标服务平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框架采购
资金来源:已落实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估算金额:年度预计采购金额 412.5万元
招标结果有效期:有效期自框架采购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本次招标结果到期后,因新一批次采购流程未完成的,可延用本次招标结果3个月。)
2.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市广力****公司2021年生石灰子采购项目,本次招标适用于****下属**市广力****公司日常生产使用采购需求。
2.2.标的物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市广力****公司2021年生石灰子采购项目 | 生石灰子 | 详见招标文件报价清单 | 412.5 | 采用框架招标 |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公司或****公司或****公司**供电局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或****公司或****公司**供电局或****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生产或销售或代理招标产品的有效资质 |
2 | 投标人是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
3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3.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发布,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阅,缴纳招标文件****采购中心联系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即可。
3.2.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缴纳招标文件费,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发布时间:自2021年 8月4日下午2:00开始,至2021年 8月 13日下午5:00截止。
3.4.招标文件费:500元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建行**省**人民北路支行
账 号:440********059333333
其他说明:
(1)仅限于电汇(转账),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费汇到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采购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
(3)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银行缴费回执递交至****,****银行缴费回执电子截图发送****联系人邮箱,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的确认,建议至少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提交。
4.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的递交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2)现场递交时,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自提交,并现场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8月25 日 9 时 00 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人民北路50号大院众源大厦5楼502****中心。
4.2.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不按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的。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6.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省**市人民北路50号大院众源大厦5楼502****中心
****中心联系人:黄工 电话:0668-****865
联系邮箱:****@qq.com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7.监督和投诉
7.1.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监审部
地址:**省**市人民北路50号大院众源大厦
邮编:525000
联系电话:0668-****896
7.2.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推荐中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公示期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3.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7.3.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7.3.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7.3.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7.3.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7.3.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3.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3.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7.4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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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有意参与本次招标,****银行转账凭证一同扫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投标单位联系人签名(正楷):
联系手机号码: 联系电子邮箱: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