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涣古镇保护与展示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期)澄清公告1
(项目编号:****/代理编号:JG2021-02-1175)
各投标人:
现将投标人提出的答疑澄清问题回复如下:
1. 临涣古镇保护与展示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涉及文物保护及修缮工程内容占比少,加分项里涉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得2分,分值占比过高,具有一定倾向性,对于投标单位有失公平,建议改为0.5分。
答:临涣古镇保护与展示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中包含文物保护及修缮工程,鉴于文物保护及修缮工程具有特殊要求,故设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作为加分项,故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事务所或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防止投标文件格式过大导致生成不了等问题,投标单位是否可以提供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答:可以,详见招标文件P30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 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文旅类项目是指文化生态旅游类、主题公园类、文化场馆类、文化旅游提升、文化旅游保护等项目。我公司文化生态文化旅游类业绩为片区环境改造项目,包含基础设施及景观配套工程,工程内容内具有室外景观、广场、社区服务、****中心景观、游园、停车场、沿街风貌提升改造、展览馆等。此类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的要求?
答:文旅类项目是指文化生态旅游类、主题公园类、文化场馆类、文化旅游提升、文化旅游保护等项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需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若合同中无法完整体现评审因素,则需另行提供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本项目为文旅类项目,方予以认可。
4. 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文旅类项目是指文化生态旅游类、主题公园类、文化场馆类、文化旅游提升、文化旅游保护等项目。因某些合同名称不同,我公司主题乐园类项目是否等同主题公园类业绩?
答:予以认可,但需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
5. 本招标文件主要包括:(1)临涣******公墓建设:**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涣**墙遗址北段城墙约700座坟墓迁坟、迁坟后修复、占地约30亩的公墓建设(含李沃孜汉墓修复及周边环境提升)等。我公司去现场走访未找到李沃孜汉墓位置,能否提供具体方位?
答:投标人投标时若需要李沃孜汉墓具体方位,请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153****7555。
6. 我公司认真的研究了招标文件及可研报告,在招标文件P4页2.6条中提到项目涉及文保单位的修缮提升是在开工前须报备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同时须符合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政府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并在招标文件P60页第(5)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协议中文物保护单位工程修缮提升施工任务承担方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得2分,满分2分。
为保证本次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此加分项是否可以更改为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招标文件P4页2.6条项目涉及文保单位的修缮提升在开工前须报备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同时须符合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在中标后将文物保护部分施工内容分包给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得2分,满分2分。
答:临涣古镇保护与展示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中包含文物保护及修缮工程,鉴于文物保护及修缮工程具有特殊要求,故设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作为加分项,故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7. 本项目业绩要求特色古镇类或文旅类或仿古建筑工程类或文物修缮类项目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③仿古建筑工程类项目需满足单项合同金额 200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中的仿古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及以上,若合同中无法完整体现评审因素,则需另行提供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文件等证明材料。文物修缮类项目需提供文物主管部门认定项目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主管部门认定的修缮工程、迁移工程、重建工程。且文物修缮类项目单项合同金额须为 200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中的文物修缮类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及以上,若合同中无法完整体现评审因素,则需另行提供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文件等证明材料。特色古镇类或文旅类项目单项合同金额须为 20000 万元及以上,若合同中无法完整体现评审因素,则需另行提供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文件等证明材料。
问:本项目业绩要求特色古镇类或文旅类项目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0万元及以上,是否应该与仿古类、文物修缮类同等条件改为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
答:本项目包含仿古类、文物修缮类项目内容,为了保持本项目仿古类、文物修缮类项目的建设规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仿古类、文物修缮类项目业绩规模基本相当的原则,故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8. 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协议中文物保护单位工程修缮提升施工任务承担方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 ,得2分,满分2分。
问:本项目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政府审批通过,是否有相关本项目文物保护规划文件。增加此类资质条件作为招标条件是否合法合规?
答:临涣古镇保护与展示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中包含文物保护及修缮工程,鉴于文物保护及修缮工程具有特殊要求,故设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作为加分项,故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中标后,中标人需按照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方案报批。
9. 本项目主要为特色文旅古镇项目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文物保护工程不足本项目总体工程量的20%。本项目招标文件却设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为加分项,**范围内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及相应奖项及业绩的单位少之又少,无形中对本项目的招标条件设置了很高的门槛,是否具有对某些文保单位有量身定做的嫌疑,建议本项目招标公告将资质要求修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取消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加分项。
答:临涣古镇保护与展示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中包含文物保护及修缮工程,鉴于文物保护及修缮工程具有特殊要求,故设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作为加分项,故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0.本项目能否提供地形图。
答:因本项目为临涣古镇保护与展示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暂无地形图,投标人请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153****7555。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体育局
联系人:丁局长
电 话:181****91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236****集团大厦
邮编:230051
联系人:白群科、梁雪野、朱泽忠
电话:177****9786、153****5875、166****4993
E-mail:****@ah-inter.com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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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