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剑阁县剑门关至开封镇(金子山至柳沟镇段)乡村旅游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县剑门关至**镇(金子山至柳沟镇段)乡村旅游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05 16:38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县剑门关至**镇(金子山至柳沟镇段)乡村旅游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7月23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更 正 致各潜在供应商 1、应“2021年7月28日,**省应对新型冠状****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从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管理、突出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等方面,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的要求,因**县剑门关至**镇(金子山至柳沟镇段)乡村旅游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采购项目报名单位有高风险地区单位,故对本项目开标时间作出调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调整为2021年 8 月 13日10:0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 8 月 13日10:00,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10:00。 2、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交叉感染,现作以下特殊要求:(实质性要求) ①投标单位只能派一人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与签到,签到结束后须立即离开,保持通讯畅通。 ②为防止人员聚集,投标人员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尽早到达开标地点,并携带距开标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手持件、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对拒不服从管控的,将视为扰乱评审现场,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 3、磋商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运输局 2021年8月5日 | |||
更正日期 | 2021年08月05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96万元;二、备案登记编号:剑财采备案2021-87号; 三、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839-****596。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县下寺镇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钱女士;联系电话:159****875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办事处花园路恒星城1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龚利君;联系电话:0839-****12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先生 | ||
电话: | 135****5111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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