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办公网络系统、广播电视新闻制播系统安全防护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办公网络系统、广播电视新闻制播系统安全防护采购项目 | 采购安全防护系统设备及相应配套服务 | 1 | 批 | 640000 | ****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蒲昌街6号 | 916********760258G |
四、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办公网络系统、广播电视新闻制播系统安全防护采购项目 | ****办公网络系统、广播电视新闻制播系统安全防护采购项目 | 采购安全防护系统设备及相应配套服务 | 安全管理服务、安全评估咨询服务、信息系统机房运行环境进行标准化改造 | 合同签订后半年 | 响应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
管军、张鲁斌、刘永瑜、阿力木﹒吐尔逊、赵雪峰(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计取:100万以内的按照1.5%收取;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 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路1310号
联系方式:158****0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区新编十四区绿洲中路187号商务综合楼1号8楼807号
联系方式:182****0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硕
电 话:182****081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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