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财政局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A大庆市财政局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A中标公告2021-08-06
发布时间:2021-08-06 09:48
项目编号:****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A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A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10号楼4层4-02室
成交金额:4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 | **市政务服务网非税收缴电子支付实施项目 |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现状 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提出如下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各省(区、****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2016年12月,****办公厅印发《****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鼓励各部门创新网上服务模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在线支付服务。如何在收缴电子化改革的同时借助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支付手段提高收缴效率、提升缴款体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已经成为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共同面临的现实问题。 2017年1月,财政部印发《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作为**统一缴款渠道载体的财政电子缴款适配器系统正在**范围内铺开,为实现非税收缴信息互联互通、拓展多种缴款渠道、为缴款人提供便捷的缴款服务打下了基础。与此同时,随着近年来以银联、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支付手段的日益普及,传统的现金、POS刷卡等缴款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公众在线化、个性化的支付习惯,并在一定程度上给缴款人带来了不便。 按照《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文件要求,2017年省财政部门启动了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为了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智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市根据“互联网+”的发展趋势,****银行缴费、微信缴费、支付宝缴费等便民业务。 二、项目建设目标 结合目前**市政务服务平台现状,立足当前财政业务改革的需求,**市政务服务平台与统一支付平台系统、非税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非税适配器系统进行衔接,实现非税收入缴款方式多样化,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快捷支付的支付方式。缴款人扫码缴费,缴款成功后自动开具**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可进行**查验。各系统间自动对账,T+1日完成对账后,将资金划拨到指定的财政专户。 **市政务服务平台非税业务覆盖**市本级、**区、**区、**区、**经开区、高新区、**区、**区、**县、**县、**县、杜蒙县。 三、开发内容 建设统一支付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落实《关于做好网上缴费系统开发有关工作的函》,进一步完善优化**市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在现有功能之外,开展在线支付服务,实现非涉税行政收费网上支付,最终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张网受理、办结、反馈,做到“建好一张网、办成所有事”。 丰富缴款方式,拓展支付渠道,让缴款人缴款更方便 提供在线缴款、扫码缴款等缴款方式,接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支付等主流互联网支付渠道,为缴款人提供更丰富、更灵活的缴款选择,让缴款更方便。 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满足收缴电子化改革的要求 在统一支付平台的建设中,严格遵循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的标准规范和业务要求,使用统一的缴款识别码和项目识别码,接入统一的非税缴款渠道,满足收缴电子化改革的要求。 四、政务服务平台业务流程 总体缴款需求 (一)缴款人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缴款入口发起缴款,生成缴款二维码。 (二)缴款人使用微信、支付宝、手机浏览器(银联快捷)扫码支付,完成缴款。 (三)缴款成功后,统一支付平台向政务服务平台反馈支付结果,同时通知非税票据电子化系统开具**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查验)。 (四)系统对账完成后,在T+1日内将资金清分至财政专户。 对账需求 日终首先由统一支付平台和各支付渠道(微信、支付宝、银联等)进行对账,然后再和财政进行对账,对账完成后,将对账数据同步给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账。经过几方对账,确保各方数据准确一致。 退付需求 缴款人如需退款,须向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由政务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政务服务平台在业务缴款平台发起退付申请,通过与统一支付平台衔接的退付接口,将相关的退付信息发送至财政非税电子化系统内,财政非税电子化系统采用特定条件下的轧差退款,日终清分时,若满足特定条件,由财政非税电子化系统通过统一支付平台向第三方支付渠道(支付宝、微信、银联)发送退付指令,第三方支付渠道按照原缴款渠道将申请退付的罚款,退还至原缴款人账户,同时,第三方支付渠道日终清分至各级财政专户的非税资金,将由统一支付平台和适配器系统做轧差处理(T日非税收入减T日退付资金)。 资金清分需求 在统一支付平台、财政、政务服务平台对账完成后,统一支付平台会根据资金落户指令首先将资金****银行财政专户,财政非税业务系统会根据收费项目的清分规则,生成资金清分指令,并通过财政适配器,****银行,代理银行在接收到资金清分指令后,即时完成资金清分。 五、功能开发设计需求 开发非税对接模块,实现与收缴电子化相关系统的对接 非税对接模块将实现与财政收费项目库、财政电子缴款通用接口(适配器)等收缴电子化相关系统的对接,按照收缴电子化改革要求接入统一缴款通道,应用项目识别码,申请缴款识别码,完成收费项目的同步和电子缴款书的生成。 开发电子票据对接模块,实现与电子票据相关系统的对接 电子票据对接模块将实现与单位数字签名设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等电子票据相关系统的对接,按照财政电子票据业务规范、编码和数据规范进行财政电子票据的开具、传输和归档。 开发支付渠道接口,支撑互联网在线缴款 通过建设支付渠道接口,实现与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网关支付等主流互联网支付渠道的对接,支撑在线缴款,让缴款人的缴款选择更丰富、更灵活,缴款更方便。 开发在线缴款挂件,实现与业务办理平台的快速对接 在线缴款挂件将实现与业务办理平台的快速对接,可供单位业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多种应用形态嵌入或调用,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帮助业务办理平台快速实现非税资金的在线收缴。 开发后台管理模块,辅助单位管理决策 管理后台模块,为单位提供缴费信息的查询、分析、处理等功能。帮助政府或单位工作人员随时掌握缴费情况及按需分析的功能。 开发对账模块,保障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一致性 建设对账服务,日终财政支付平台实现和各支付通道进行对账,对账完成后,由财政支付平台完成和财政方的对账。 开发资金退付模块,方便缴款人和执收单位 资金退付模块提供资金退付服务,对于需要退付的业务,财政支付平台根据财政非税业务系统的退付指令,完成资金的原路退付。 六、系统对接需求 政务服务平台系统与统一支付平台对接 通过统一支付平**端与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的对接,实现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受理业务,办理业务服务事项,后端对接财政非税系统,建立管理先进、操作可靠的非税电子收缴平台,支持开具缴款通知书、缴款人确认缴款、收入确认、资金缴库、报表反馈等五大功能模块,实时查询、监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实现业务自动化控制和财政全过程监管,确保非税收入征收规范,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 统一支付平台与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对接 统一支付平台对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非税收入的互联网三方渠道的支付同时也实现了财政电子票据的实时推送给缴款人,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推动全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以及企业投资项目 “只跑一次 ”的改革。 统一支付平台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对接 按照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的标准接入规范完成相关接口的开发对接,实现非税订单的生成,查询,支付请求,支付返回,财政对账,退付等功能。 统一支付平台与支付渠道对接 扩展多种电子缴款渠道,让缴款人可自由选择最便利的缴款方式。缴款方式主要包括银联、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支付渠道,为缴款人提供更丰富、更灵活的缴款选择,让缴款更方便。 政务服务平台系统与财政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对接 为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线上缴费业务,提供技术开发对接工作: (1)与财政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的标准接入规范完成相关接口的开发对接工作 按照财政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的标准接入规范完成相关接口的开发对接工作,开发内容包括支付请求写入接口、支付交易结果写入接口、支付交易结果回执写入接口、支付交易结果写入增加接收财政对账的票号接口、支付交易结果查询接口、退费成功写入接口等。 (2)与非税票据管理系统做开发对接 与非税票据管理系统做开发对接,包括非税缴款书生成接口、缴款确认接口、票据信息同步接口、退付数据同步接口等。 七、运维服务 项目自上线之日起,提供1年期免费运维服务。 二、其他: 验收:本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项目需求逐条自行验收。 行业属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项目自上线之日起,提供1年期免费运维服务 | 套 | 1 | 42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琨 刘明惠 刘忠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或质疑,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依法按相关法规规定提出,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153****1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村纬二路2****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825 ****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穆然
电 话:****825 ****8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A 下载
2.谈判组意见:一致推荐(****)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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