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等115户
所在地:**省**市、**市、**市、**市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公司等115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617,263.31万元,其中:本金468,046.70万元,利息149,216.61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1年7月20日,嗣后利息、违约金等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另行计算),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 | 保证人、抵押物情况 |
1 | ****公司****银行) | 7,423.89 | 1,083.80 | 抵押:房产、土地 保证人:****公司、****公司、晁岱勇
|
2 | **县****公司 | 1989.95 | 395.79 | 抵押物:房产、土地 保证人:郭**、李香莲、郭良刚、魏飞 |
3 | ****公司 | 1,500.00 | 570.99 | 抵押物:土地、房产 保证人:**县****公司、**县亿万****公司、苏北国 |
4 | ****公司 | 480.00 | 132.34 | 保证人:鲍文静,**天****公司 |
5 | **县****公司 | 347.17 | 94.44 | 保证人:陈殿杰,**省经济****公司 |
6 | ****公司 | 254.04 | 87.20 | 保证人:王东亚,王亚林,**天****公司 |
7 | ****公司****银行) | 4452.74 | 2,837.72 | 抵押物:房产、土地 保证人:远**创(菏****公司、******公司、晁岱勇 |
8 | **蓝****公司 | 2,859.79 | 385.30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山****公司、****公司、**泰丰节****公司、王**、王海妹、王连刚、魏玉芹 |
9 | ****公司****银行) | 3,926.53 | 489.88 | 保证人:**县长****公司、山****公司、赵洪林、王瑞红、赵忠、崔新枝 |
10 | ****公司 | 4,464.84 | 1,096.25 | 抵押物:机器设备、应收账款(质押)保证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刘明、相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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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司****银行) | 4,7051.78 | 5,518.29 | 抵押物:房产、土地、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邹****公司、邹****公司、**新里****公司、张来斌、成爱美 |
12 | ****公司 | 8,889.62 | 4,499.02 | 保证人:**省******公司、**利****公司、******公司、博****公司、**县****中心、贾前卫 |
13 | ****公司 | 4,600.00 | 2,230.01 | 保证人:****公司、**省******公司及杜金泉、赵美芬 |
14 | ****公司 | 2,200.00 | 1,840.68 | 保证人:****公司、李忠清、****公司 |
15 | ******公司 | 2,156.99 | 1,856.18 | 保证人:******公司、邹****公司、****公司韩洪贵、赵登山 |
16 | 邹****公司 | 950.00 | 751.57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山****公司、张士学、张丽、****公司(原山****公司) |
17 | ******公司 | 640.00 | 417.24 | 保证人:******公司,田旭东、田旭光 |
18 | **省博****公司 | 2,965.00 | 608.74 | 抵押物:钢结构车间 保证人:******公司、**省****公司、张月玲 |
19 | 山****公司 | 1,600.00 | 609.37 | 保证人:山****公司、****公司、****公司、王连勤、王连光、王沙沙 |
20 | **省******公司 | 1,950.00 | 688.62 | 保证人:山****公司、****公司 、周小彬 |
21 | ******公司****银行) | 5,600.00 | 2,061.51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张传义、伏滨 |
22 | ****公司 | 8,959.18 | 3,159.15 | 保证人:****公司、******公司、****公司、梁红涛、公培星 |
23 | ******公司 | 5523.19 | 1995.93 | 抵押物:******公司机器设备抵押 保证人:******公司、******公司、**新****公司、刘继尧、刘纪民 |
24 | ******公司 | 5199.06 | 1527.70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刘纪凯、刘进、******公司 |
25 | ****公司 | 3,160.00 | 845.52 | 保证人:****公司、******公司、公培星、宋** |
26 | ******公司****银行) | 1,100.00 | 308.21 | 保证人:******公司,郑月强 |
27 | ****新****公司(原债权人:光大银行) | 2,965.41 | 3,209.91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刘凤文+杨玉省 |
28 | ****公司(原债权人:光大银行) | 2,946.78 | 31.29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公司+******公司+王春源+李桂英 |
29 | ******公司 | 799.99 | 329.52 | 保证人:****公司、******公司、栾建民、姜立红 |
30 | ****公司 | 2,917.38 | 2,945.88 | 保证人:山****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何永、耿俊美 |
31 | ******公司 | 5,000.00 | 1506.96 | 抵押物:存货质押 保证人:**海源达****公司、**邹****公司、**劢****公司、青****公司、李中华 |
32 | ****公司 | 298.62 | 117.37 | 保证人:****公司、王少英、魏友乐 |
33 | **艾丝****公司****银行) | 1,000.00 | 295.88 | 保证人:**县顺达****公司、******公司、刘学良、赵春红 |
34 | ******公司****银行) | 3,200.00 | 1630.08 | 抵押物:土地、房产 保证人:**县****公司、张维东、聂建美 |
35 | ******公司 | 2,000.00 | 1949.97 | 抵押物:土地 保证人:王乃忠、齐桂芹 |
36 | ********公司 | 983.22 | 773.27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许晶、崔旭 |
37 | **金文鑫****公司 | 899.97 | 695.68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盛阳能****公司、牛可生、王秀芹 |
38 | 山****公司 | 499.99 | 383.43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公司、国成学、蒋芳、马俊 |
39 | ****公司 | 499.61 | 369.97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孙学强、曲秀芳 |
40 | ****公司 | 496.91 | 348.29 | 保证人:****公司、张林亮、刘军、贾学峰、刘秀娥、霍守伟、辛学梅 |
41 | **鑫****公司 | 300.00 | 250.95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任科、韩素素 |
42 | ****新****公司****银行) | 7,797.91 | 2,672.52 | 抵押物:土地 保证人:**广****公司、**宏升****公司、**市滨******中心、刘凤文、杨玉省、尹兆玉、于玉华、陈富强、范琳 |
43 | **艾丝****公司****银行) | 2,993.49 | 1475.80 | 保证人:****公司、刘学良、赵春红 |
44 | ******公司 | 2,979.99 | 1582.58 | 保证人:**鲁行****公司、****公司、****公司;孟令水、刘桂荣、孟涛、王洁、毕研云、刘荣新、李咸成、翟保风 |
45 | ******公司 | 999.88 | 522.17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公司、********公司、李执金、韩艳萍 |
46 | **利****公司 | 1,993.00 | 688.62 | 保证人:**省******公司、**省******公司、****公司、自然人周小彬、赵小梅 |
47 | ******公司****银行) | 2,969.92 | 750.95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佰****公司、**金丝****公司、****公司、自然人李桂英、郑月强 |
48 | ******公司****银行) | 989.00 | 363.87 | 保证人:******公司、**竹****公司、维****公司、自然人保证人张维东、聂建美 |
49 | ****集团有限公司 | 2,460.00 | 744.78 | 保证人:****公司、**县****公司、**邹****公司、自然人李咸伦、翟先珍 |
50 | ****公司 | 1,000.00 | 234.98 | 保证人:**县****中心、纪友来 |
51 | 山****公司 | 936.23 | 250.50 | 保证人:**县****中心,穆兆鹏 |
52 | ******公司 | 499.99 | 107.92 | 保证人:马涛、朱**、**省****公司 |
53 | ****公司 | 2,168.00 | 565.90 | 抵押物:工业用地 保证人:郭春森,**德克曼****公司 |
54 | ****公司****银行) | 8,000.00 | 1,643.13 | 保证人:****公司、******公司、高宽、******公司、****公司 |
55 | ******公司****银行) | 4,500.00 | 883.97 | 抵押物:钢结构厂房 保证人:****公司 、高宽 |
56 | ******公司(原债权人农银租赁) | 11,108.06 | 8,584.84 | 租赁物:淀粉生产线 保证人:****公司 |
57 | ****公司 | 18,397.79 | 6,258.71 | 租赁物:造纸生产线 保证人:****公司、朱玉国、张海芳 |
58 | **澳****公司 | 4,487.90 | 2,203.90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县顺达****公司、高峰、张玉华 |
59 | **澳****公司 | 7,453.61 | 3,176.96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省邹****公司、高峰、张玉华 |
60 | ****公司 | 5,825.47 | 2,330.24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艾丝****公司、高峰、张玉华 |
61 | ****公司 | 4,501.09 | 4,208.59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公司、朱望泉、石莉 |
62 | ******公司 | 3,679.49 | 5,034.40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 |
63 | ****公司 | 2,144.00 | 749.04 | 抵押物:机器设备、车辆 保证人:******公司、王永兵、董学梅夫妻,高飞、高炳美夫妻 |
64 | 山****公司 | 2,100.00 | 1,002.19 | 抵押物:车辆 保证人:山****公司、李宝财、李宝乐、李爱芳夫妻、李耀光、韩加韦夫妻、曹栋栋、王敏夫妻、李宝福、王美莲夫妻、魏月风、李宝兰 |
65 | ******公司 | 2,958.00 | 1,006.64 | 抵押物:镀锌生产线;股权质押 保证人:**省****公司、高飞和高炳美、李俊宗、高炳成、李俊英 |
66 | **宏****公司 | 4,249.80 | 1,075.86 | 抵押物:机器设备;股权质押 保证人:**省******公司、****公司、张宏业夫妻、马立杰 |
67 | ****公司 | 3,949.90 | 992.72 | 抵押物:机器设备;股权质押 保证人:**省博****公司、**宏****公司、**阿****公司、马立杰夫妻、张宏业 |
68 | ****公司 | 2,499.00 | 707.53 | 抵押物:机器设备;股权质押 保证人:**阿****公司、**顺达****公司、**省博****公司、刘桂英、马立杰 |
69 | **舜****公司 | 6,154.90 | 1,546.15 | 抵押物:机器设备;股权质押 保证人:**省**县****公司、马洪军和初向红、魏月军和王金英、魏长起、魏高氏、王保友、魏**、傅明、程何香 |
70 | 山****公司 | 1,499.90 | 535.68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省博****公司、****公司、**阿****公司、穆利书 |
71 | ******公司 | 1,200.00 | 359.95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省******公司、**宏****公司、**省博****公司、张国刚、王艳娥、张继生、郑秀话、朐振防、顾爱娟、周小彬、赵小梅,张宏业、张秀红 |
72 | ****公司****银行) | 7,998.00 | 1,666.59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县华星****公司、**佰****公司、高宽、赵爱敏 |
73 | ******公司****银行) | 26,698.96 | 5,793.84 | 抵押物:土地、机器设备 保证人:**县华星****公司、**佰****公司、高宽、赵爱敏 |
74 | ******公司 | 36,180.00 | 5,523.20 | 抵押物:土地、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杨清华、于荣玲、魏曰泉、杨翠红、李勇军、张继红 |
75 | ****公司 | 20,919.52 | 9,078.21 | 保证人:**县****中心、博****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孙宪华、孙景荣 |
76 | ****公司 | 5,085.00 | 1,736.15 | 保证人:******公司、******公司、博****中心、孙宪华、孙景荣 |
77 | ******公司 | 5,085.00 | 1,736.15 | 保证人:******公司、******公司、博****中心、孙宪华、孙景荣 |
78 | ******公司 | 13,500.00 | 2,275.83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公司、**开****公司、张来 斌、成爱 |
79 | ******公司 | 99.00 | 35.56 | 保证人:****公司、张佩武、张爱玲 |
80 | ****公司 | 1,999.98 | 769.09 | 保证人:**省******公司、**省******公司、****公司、周小彬、赵小梅 |
81 | ******公司 | 997.05 | 531.05 | 抵押物:**春****公司所属位于**区昌国西路88号商业房产1874.73平方米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权 保证人:****科技城****公司、**春****公司、钟素丽 |
82 | ****公司 | 40.00 | 126.90 | 抵押物拍卖款 |
83 | ****公司 | 1,039.88 | 40.09 | 抵押物:****公司土地及房产 保证人:丁志国、岳婷夫妇。****公司抵押担保。 |
84 | ****商贸有限公司 | 199.62 | 49.61 | 抵押物:房屋土地 |
85 | ******公司 | 300.00 | 133.62 | 保证人:**万丰煤****公司、李希永、朱秀贞夫妇 |
86 | **晓华****公司 | 499.96 | 240.70 | 保证人:山****公司、庞明、贾海燕夫妇、张云钊 |
87 | ******公司 | 499.14 | 159.51 | 保证人:**晓华****公司、俞方兵、庞明、贾海燕夫妇、马慧子 |
88 | **海通建****公司 | 1,142.92 | 389.84 | 保证人:**安宝****公司、孟秀美、吴佳、高晓彤、赵强 |
89 | **汇贸****公司 | 255.00 | 120.41 | 保证人:****公司、田茂存、宋述强、王翠玲 |
90 | ****公司 | 180.00 | 83.17 | 保证人:******公司、代立芳、 王新军 |
91 | ******公司 | 169.18 | 71.97 | 保证人:******公司、成波、袁烨夫妇 |
92 | ****公司 | 1,360.00 | 578.71 | 保证人:****公司、******公司、巩忠良、张其成、刘倩/毕立友、周爱云 |
93 | ******公司 | 481.70 | 98.27 | 保证人:****公司、翟涛、刘凡、翟国才、翟纯海、孙玉英、翟云、仇传旺 |
94 | ****公司(原债权人工行) | 196.70 | 72.78 | 保证人:******公司、路来国、吴春兰夫妻、苏明岩 |
95 | ****公司 | 353.40 | 207.66 | 抵押物:李**名下**市房权证**区字第01-****612号、土地证号:淄国用(2013)第A16445号。 保证人:****公司、孟祥菊 |
96 | 淄****集团有限公司 | 3,312.77 | 259.34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公司、****公司、******公司、张继国、罗立芬 |
97 | ******公司****银行) | 4,415.47 | 196.40 | 抵押物:土地及房产 保证人:******公司、车献梁、鹿智兰 |
98 | ********公司****银行) | 17,601.88 | 794.90 | 抵押物:土地及房产 保证人:******公司、车献梁、鹿智兰 |
99 | **齐****公司****银行) | 7,923.79 | 758.94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集团****公司、**齐****公司、**万****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王志清、赵霞 |
100 | ****公司 | 3,000.00 | 294.41 | 抵押物:房屋及土地 保证人:庞波、李玉芬 |
101 | ****公司****银行) | 290.00 | 123.24 | 抵押物:房屋土地 保证人:路来国、吴春兰 |
102 | ******公司 | 199.94 | 100.55 | 抵押物:彭东升名下房产 保证人:****公司、乔叙 |
103 | ****公司 | 700.00 | 243.20 | 保证人:**金龙****公司、马**、王光临 |
104 | ******公司 | 299.69 | 80.93 | 保证人:****公司、王新宝、李小燕 |
105 | ******公司 | 150.00 | 78.60 | 保证人:**麦格尔****公司、魏世勇 |
106 | ****公司 | 377.74 | 879.26 | 保证人:朱奉阔、刘美芳; |
107 | ****集团有限公司 | 2,564.27 | 987.70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智汇蠕****公司、刘杰、刘琦 |
108 | ****公司(原债权人农行) | 1,264.6 | 576.69 | 抵押物:机器设备 保证人:****集团****公司 |
109 | ****公司 | 720.11 | 371.76 | 抵押物:土地及房产 保证人:******公司、沂****公司、韩吉春、王瑞玉 |
110 | **市******公司 | 1,470.00 | 384.37 | 保证人:联兴****公司、****公司、自然人胡玉信 |
111 | ****公司 | 4,400.00 | 1,500.00 | 抵押物:土地及房产 保证人:****公司、付崇会、陈秀华 |
112 | ****公司 | 997.00 | 502.42 | 保证人:**通亚交通****公司、徐宗秋、张静夫妇 |
113 | ****公司 | 10,126.46 | 3,544.29 | 保证人:******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大****公司、王春源、任立生 |
114 | ****公司 | 1,000.00 | 1,539.27 | 保证人:**市****公司、宋敏、李传文、赵杰、崔蔚 |
115 | ****公司 | 4,405.00 | 1,290.44 | 保证人:****公司、****公司、******公司、惠****公司、胡振新、张忠 |
| 合计 | 468,046.70 | 149,21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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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4日,经济性质为民营,行业为医药制造行业,注册地址为****华西路367号,法定代表人刘彪,注册资本5200万元,其中****公司投资3066.74万元,占58.98%,****公司投资2133.26万元,占41.02%,主要经营范围:片剂、散剂、颗粒剂、丸剂、糖浆剂、口服液、煎膏剂等中成药的生产及销售。
抵押物情况
****公司名下的位于中华西路房产约4.4万平方米办理抵押,房屋所有权证为:菏市房权证市直字第155711、157785、161378号,菏房权证牡字第026381、076860、076861、076832号、房权证鲁菏市字第031697号。****公司在2013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存在的借款,在最高额5518万元之内承担连带保证偿还责任,该项抵押已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抵押手续,登记号为他证市直字第****485号。
土地使用权:2014年9月17****公司与工行**支行签订了2014年**(抵)字0025号-2《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工业园区中华西**侧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面积75005.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菏国用(2007)第14056号,****公司在2013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存在的借款,在最高额2007万元之内承担连带保证偿还责任。该项土地使用权已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证号为菏他项(2014)第03198号。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注册地为**县南赵楼乡魏庄村南,法人代表张书钦,实收资本1000万元,股东张书钦出资563.15万元、占比56.32%,股东**心合****公司出资236.85万元、占比23.68%,股东侯**出资200万元、占比20%。主要经营是实业投资活动、房地产项目投资等。****公司,目前对外投资17066.74万元,分别是**精****公司9000万元、****公司3066.74万元、******公司5000万元。
(二)保证人:****公司
****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地为**市高新区中华西路367号,法人代表张效重,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由****公司出资成立。该公司主要经营是房地产、旅游、农业、药业进行投资。
(三)保证人:自然人保证人
晁岱勇,男,汉族,住所为****区**路116号。
诉讼执行情况
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案号:2019鲁17民初805号。经**高院二审作出2021鲁民终1172号判决书,驳回借款人上诉请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县****公司
借款人情况
**县****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郭**出资1800万元,股权占比90%;郭良刚出资200万元,股权占比为10%;位于**省**市**县**镇巨金**段路西,经营范围包括:烟酒副食、日用百货、针纺服饰、洗涤化妆、家用电器、黄金珠宝、恒温冷藏、肉制品生产加工及销售,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1:债务人名下的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巨国用(2009)第D017号,面积3458.5平方米,所在地:**省**市**县人民**、招商街东。提供2300万元抵押担保。
抵押物2:债务人****广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巨房权证**县字第2009-G00036号,所在地:**省**市**县人民**、招商街东。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9531.79平方米,使用年限为2049年4月。他项权证号巨房他证**县字第****575号。提供700万元抵押担保。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郭良山、李香莲
保证人郭良山、李香莲为夫妻关系,郭良山为**县****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公司一般管理人员。
(二)保证人:郭良刚、魏飞
保证人郭良刚、魏飞为夫妻关系,郭良刚山为**县****公司股东,****公司一般管理人员。郭良刚涉刑事犯罪暂被羁押。
诉讼执行情况
诉讼判决,案号:(2019)鲁1724民初4983号,目前已申请执行。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山****经济开发区**路东段,****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苏北国,主要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公司注册资本4900万元,实缴资本3000万元,苏北国认缴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000万元,机械设备出资2000万元。
抵押物情况
1.钢混结构车间,建筑面积为8509.47平米,房屋所有权证号:郓房权证**字第001073号。车间层高约10米,设计用途:生产车间,于2009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2.办公楼,建筑面积1720.9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郓房权证**字第001074号。共三层,室内外均装修,2009年竣工,已使用。
3.工业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公司。土地证号:郓国用(2009)字第6300号,15974.99平米;出让终止日期为2059年10月22日。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县****公司
**县****公司系成立于1997年1月27****公司,位于**县东门街2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殿杰。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50万元,由陈殿杰个人出资105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企业状态登记为在营,主体资格存在。
(二)保证人:**县亿万****公司
**县亿万****公司系成立于2008年8月13****公司,****园区,法定代表人为刘成亮。该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由刘成亮个人出资8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电焊丝制造、销售等。企业状态登记为在营,主体资格存在,目前已停产,进入破产程序。
(三)保证人:苏北国
苏北国,男,汉族,1972年生,**省**县人。
诉讼执行、破产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并取得生效确权文书:(2018)鲁1725民初2566号判决书,已申请执行,**法院作出(2019)鲁1725执2390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1060万元,鲍文静出资510万元,股权占比48%;张海滨出资490万元,股权占比为46%,******公司出资60万,股权占比6%;位于**市高新区**路716号,经营范围包括: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鲍文静,**天****公司
保证人鲍文静,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保证人:**天****公司
**天****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资本20000万元,**市****公司出资10800万元,股权占比54%;****公司出资5000万元,股权占比为25%,**华****公司出资4200万,股权占比21%;位于**市**区**路1000号,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尚未诉讼,目前催收状态连续,不存在时效瑕疵。
**县****公司
借款人情况
**县****公司成立于1997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陈殿杰,注册资本1050万元,陈殿杰出资1050万元,股权占比100%;位于**县东门街2号,经营范围包括: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面食、香油、熟食现场加工、销售;在本店内零售卷烟、雪茄烟(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洗涤化妆品、文体用品、粮油、蔬菜、冷鲜肉、布匹、针纺织品、床上用品、劳保用品、土产杂品、五金交电、日常消杀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钟表、眼镜、家具、金银饰品零售。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陈殿杰
保证人陈殿杰为**县****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保证人:**省经济****公司
**省经济****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管理中心出资5000万元,股权占比50%;**金****公司出资2200万元,股权占比为22%;山****公司出资1800万元,股权占比18%,******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比10%。 **市千**南路9号,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诉讼执行、破产情况
该债权尚未诉讼,目前催收状态连续,不存在时效瑕疵。
2018年11****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县****公司及关联企业破产清算一案,我公司已申报债权。****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800万元,王东亚出资408万元,股权占比51%;王亚林出资392万元,股权占比为49%;位于**市**区吴店镇高端制作产业园内,经营范围包括: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及原材料的销售、模具加工制造、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王东亚,王亚林
保证人王东亚,王亚林为****公司股东、其中王东亚为实际控制人。
(二)保证人:**天****公司
**天****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资本20000万元,**市****公司出资10800万元,股权占比54%;****公司出资5000万元,股权占比为25%,**华****公司出资4200万,股权占比21%;位于**市**区**路1000号,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并获得生效判决案号(2018)鲁0102民初3853号,主从债权均已确认,已申请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查封王亚林名下位于**的房产;查封****商行股权分红账户;借款人名下房产已拆迁,我们对拆迁款进行了轮候查封。
****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4日,经济性质为民营,行业为医药制造行业,注册地址为****华西路367号,法定代表人刘彪,注册资本5200万元,其中****公司投资3066.74万元,占58.98%,****公司投资2133.26万元,占41.02%,主要经营范围:片剂、散剂、颗粒剂、丸剂、糖浆剂、口服液、煎膏剂等中成药的生产及销售。
抵押物情况
1、土地。该地块****工业园中华西**侧,土地使用权人为****公司,用途为工业,地号001-2,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324.00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56年09月27日。
2、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161379号,房屋坐落:菏****工业园南侧,房屋所有权人:****公司,建筑总面积5713.4平方米,规划用途:厂房。该房屋为钢混结构,总层数1层,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水泥地面。
3、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163009号,房屋坐落:菏****工业园南侧,房屋所有权人:****公司,建筑总面积2047.78平方米,规划用途:工业。该房屋为钢混结构,总层数1层,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水泥地面,该车间是为GMP认证的医药保健品生产加工车间,车间内密封、循环系统、温度、湿度要求异常严格,配套动力组有多组中央空调机组、压缩机组。
4、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163010号,房屋坐落:菏****工业园南侧,房屋所有权人:****公司,建筑总面积3314.96平方米,规划用途:工业。该房屋为钢混结构,总层数1层,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水泥地面。
5、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163251号,房屋坐落:菏****工业园南侧,房屋所有权人:****公司,建筑总面积11633.06平方米,规划用途:车间。该房屋为钢混结构,共5排房屋总层数4层,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水泥地面。
6、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155765号,房屋坐落:菏****工业园南侧,房屋所有权人:****公司,建筑总面积5698.80平方米,规划用途:仓库。该房屋为框架结构,房屋总层数4层,桩基础,铝合金推拉窗,水泥地面。
保证人情况
晁岱勇、平慧燕。
诉讼执行情况已获得生效判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蓝****公司
借款人情况**蓝****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注册地址山****工业园区,注册资金2518万元(现股东为王**2518万元,占比100%),法定代表人王**。该公司主要从事镀锌板、彩涂板、钢结构产品的生产销售,具备年产镀锌板28万吨、彩涂板40万吨、彩钢瓦200万米、复合板200万米的生产能力,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蓝****公司自有的1条彩涂板生产线、2台气动型带钢窄搭接缝焊机、2条金属隔热夹芯板生产线、4台瓦机、2台行吊、1台Z型钢机,****结构厂区内,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号:博工商抵登字[2017]00296号。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公司成立于2005年01月14日,住所****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518528,法定代表人:王连勤, 注册资本:5188万元(现股东为王沙沙1688万元,王连勤35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彩涂板、热镀铝锌硅、钢板加工销售。钢板销售;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普通货物仓储;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泰丰节****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16日,注册资本8888万元,其中高炳成出资6888万元,占比77.5%,高炳镇出资2000万元,占比22.5%,法定代表人李九峰。该公司主要从事镀锌板、彩涂板的生产销售,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保证人三:****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6日,****工业园,注册资本5009万元(现股东为王连刚5009万元,100%),法定代表人王连刚。该公司主要从事镀锌板、彩涂板的生产销售,系借款人关联企业,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王**,男,1973年5月21日出生,住址**省**县兴福镇王旺村180号;为蓝天钢结构股东。
王海妹,女,1970年12月3日出生,住址**省**县兴福镇福旺村49号,为蓝天钢结构股东王**配偶。
王连刚,男,1970年6月21日出生,住址**省**县博城六路26号,为蓝天钢结构实际控制人。
魏玉芹,女,1971年2月2日出生,住址**省**县兴福镇王旺村169号,为王连刚配偶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被公证确权,已申请执行,现已终本。
****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公司位于**县长山镇东尉村,于2004年8****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相关证书合法有效。企业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朱峰,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法兰、弯头、三通、锻压件、紧固件、阻火器、过滤器、石油化工管道配件、非标准设备;购销钢材、五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自有房屋租赁。股本构成为赵洪林2159.1万元,占比71.97%;东尉村委653万元,占比21.77%;于成刚187.9万元,占比6.26%。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在业。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县长****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现股东构成为李军,出资1900万元,占比95%,王树利100万元,占比5%),法定代表人李贤才,该公司现年加工销售废旧不锈钢10余万吨,是一家加工销售废旧不锈钢块的民营企业,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目前半停业状态。
保证人二:山****公司位于**县长山镇东尉村,成立于2002年5月9日,注册法定代表人:王宽,注册资本12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构成为赵洪林3000万元,现股东为:于波和于鹏,股权各占50%,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不锈钢管、钢管;销售法兰、弯头、三通、阀门、锻压件、紧固件、非标准设备;购销不锈钢材料、五金。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进口:****科研所需要的原材料及机械设备(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经营)。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赵洪林,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瑞红,女,****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洪林的配偶。
赵忠,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
崔新枝,女,为赵忠配偶。
诉讼执行情况2020年1月17****银行向****院提起诉讼,****院作出(2020)鲁16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已申请执行(2021)鲁16执113号。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4年4月10日,****开发区,注册资金1160万美元(由英****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成立、占比100%),法人代表为刘明,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纺纱、织布、生产床上用品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目前维持经营。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公司名下纺织专用设备紧密纺装置、自动络筒机、细纱机、清梳联设备、精梳机共计223台(套)为2018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8日期间的贷款设定最高额抵押3057万元,设备主要购置于2007-2013年,正常使用,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56号。
抵押物2:****公司名下纺织专用设备喷气织机、提花机共计329台(套),为2017年2月23日至2019年2月16日期间的贷款设定最高额抵押6000万元,设备主要购置于2007-2009年,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048号。
质押物:2018年3月29日,建行与****公司签订2018LD029号《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由其对下游客户******公司580万元应收账款为借款合同2018LD029设定质押,****中心动产权属登记系统中进行质押登记,编号040********491663612、043********528540248。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为民营企业,位于山****经济开发区会仙三**,成立于2004年1月12日,注册资本10688万元人民币(由刘明等39个自然人发起设立,其中刘明投资3404万元,占比31.85;朱秀清投资412万元,占比3.85%;其他37位自然人投资6872万元,占比64.30%)。法定代表人刘明,实际控制人刘明。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纺纱、织布等。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无实际经营,****公司对成员企业进行管理。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位于**省**市**县**三路,注册资本3000万元(****集团有限公司3000万元),法人代表刘明,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出租、物业管理服务。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刘明,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相延欣,女,****图书馆,事业单位人员,2015年正式退休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经公证确权,并已申请执行,现已终本。查封****公司名下不动产权证号鲁(2017)**县不动产权第****291号土地。查****商铺、住宅。
******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注册地址**县**镇,注册资金10000万元(现股权结构为张来斌4900万元,占比49%,****公司5100万元,占比51%)。法定代表人是张来斌,主要产品为钢丸、钢砂、钢丝切丸、不锈钢丸、抛丸清理设备,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现维持经营。
抵押物情况
(一)滨工银团贷款(2014)抵字第01号《抵押合同》(为建行与工行的银团贷款4亿元中的2亿元设定抵押)项下抵押物:
土地:******公司名下位于**县**镇西董村东,土地使用权证编号:邹国用(2007)第130127号,面积49500平方米,抵押他项权证号为邹土他项(2014)第130127号;邹国用(2007)第130128号,面积58500平米,抵押他项权证号为邹土他项(2014)第130128号;邹国用(2007)第130129号、面积49500平方米,抵押他项权证号为邹土他项(2014)第130129号;邹国用(2010)第130107号,面积 105087平方米,抵押他项权证号为邹土他项(2014)第130107号;合计262587平方米(约含393.9亩)。
房产:******公司名下房产:**市房权证**县字第017997号至第018024号,面积109560.45平方米,**市房权证**县字第018506号,面积5581.56平方米,**市房权证**县字第006258号,面积17155.02平方米,**县房权证**公字第QYG00009号,面积7379.3平方米,前述31处房产面积合计139676.33平方米。抵押他项权证号为:**市房他证**县字第****1484号
(二)滨工银团贷款(2015)抵字第01号《抵押合同》(为建行与工行的银团贷款4亿元中的2亿元设定抵押)项下抵押物:
土地:******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县**镇驻地,土地使用权证编号:邹国用(2015)第130102号,面积53891平方米,抵押他项权证号为邹土他项(2015)第130102号;邹国用(2015)第130103号、面积21833平方米,抵押他项权证号为邹土他项(2015)第130103号;邹国用(2015)第130104号、面积42206平方米,抵押他项权证号为邹土他项(2015)第130104号;合计117930平方米(约合176.9亩)。
(三)滨工银团贷款(2015)抵字第02号《抵押合同》(为建行与工行的银团贷款4亿元中的2亿元设定抵押)项下抵押物:
房产:******公司名下房产:**市房权证**县字第023814号,面积21912.1平方米。抵押他项权证号为**市房他证**县字第****2360号。
(四)2017DWZGEDY012《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机器设备抵押:******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共254台(套),为其在建行2017年8月4日至2019年8月3日的流动资金贷款设定最高额10000万元,****商行政管理局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7〕0297号。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始成立于2007年6月27日成立,位于**县**镇驻地,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张来斌,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现股东构成为张来斌4500万元,占比90%,成作涛出资500万元,占比10%)。主要经营范围:铸钢丸、铸钢砂等销售。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是******公司的母公司,主****公司进行运营管理。
保证人二: ******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省**市**县**镇**经济园寿济**侧,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股东为张来斌5000万元,占比100%),法人代表人张来斌,主要从事制造销售铸钢丸、铸钢砂、铸钢球、钢丝切丸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保证人三:****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县**镇驻地注册资本2000万元(现股东为王庆军800万元,占比40%,****公司1200万元,占比60%),法定代表人王庆军,主要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保证人四:邹****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县**镇**经济园寿济**侧,注册资本1000万元(现股东为王庆军1000万元,占比100%),法定代表人王庆军。主要从事批发零售废旧钢铁、钢丝、钢材、建材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保证人五:********公司、邹****公司、**新里****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2018年12月6日,****法院作出(2018)鲁1626破29至46号《民事裁定书》,****集团有限公司、邹****公司、**新里****公司、********公司****公司合并重整。
保证人六:自然人保证人
张来斌,男,1964年3月1日出生,住址**省**县**镇**村968号。
成爱美,女,1964年3月12日出生,住址**省**县**镇**村968号。
诉讼执行情况
2020年作出(2020)鲁**高新证执字第5号债权公证书,2020年9月8日向****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0)鲁16执字390号。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0日,住所地:**省**县广青路198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71H,法定代表人:贾前卫,注册资本:98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禽类养殖、孵化、加工、销售;本企业自产的种禽,各类肉制品,羽绒及其制品的出口(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速冻调制食品加工销售等。公司状态:在册,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博****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20日,住所地:**县陈户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5778X0,法定代表人:刘景铭,注册资本:1700万元,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正餐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落地油回收;啤酒设备;文体用品销售;园林景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养护;苗木、花卉种植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省******公司成立于2007年06月06日,住所地****工业园西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20012E,法定代表人:周陆军,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由周小彬出资7700万元,周陆军出资300万元设立),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磷酸氢钙、磷肥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木质素磺酸钠、磷酸一二钙、磷酸二氢钙、酶制剂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公司成立于2009年06月18日,住所地****政府驻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45054E,法定代表人:王庆生,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该企业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
保证人四:**县****中心(原**县****中心)成立于2009年3月19日,住所地位于**县博城三路15号;为事业法人,证书号码为事证第137****00327,组织机构代码为****5161-2,注册资本:50020万元****财政局出资设立),公司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该单位为事业法人,****政府批准建立,实行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自主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五:自然人保证人
贾前卫,男,住**省**县博城六路133号3号楼2单元201号。
诉讼执行情况
已申请仲裁并对主从债务进行确权,已申请执行(2019)鲁16执16号,现已终本。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6日,住所地:**省**县吕艺镇驻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1********1564,法定代表人:杜金泉,注册资本:8588万元,公司经营范围:食用植物油生产销售,棉籽、大豆、玉米胚芽收购、加工;皮棉、短绒、棉粕、豆粕、玉米胚芽粕、棉籽皮、木材、钢材、有色金属(不含贵稀金属)、化肥零售、农用薄膜、纺织品购销;公司状态:在册,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省******公司成立于2007年06月06日,住所地****工业园西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20012E,法定代表人:周陆军,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由周小彬出资7700万元,周陆军出资300万元设立),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磷酸氢钙、磷肥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木质素磺酸钠、磷酸一二钙、磷酸二氢钙、酶制剂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0日,住所地:**省**县广青路198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71H,法定代表人:贾前卫,注册资本:98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禽类养殖、孵化、加工、销售;本企业自产的种禽,各类肉制品,羽绒及其制品的出口(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速冻调制食品加工销售等。公司状态:在册,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杜金泉,男,住**省**县吕艺镇闫高路1-60号。
赵美芬,女,地址:**省**县吕艺镇闫高路1号。
诉讼执行情况
已于2016年7月19****法院就金泉粮油2015年5月14日流动资金贷款本息****9038.26元(其中本金1000万元,利息579038.26(该利息暂计算至2016年7月18日))提起诉讼申请,已胜诉并执行,现已终本。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债务人****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16日,住所地:**县孙镇驻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342L,法定代表人:郑书冬,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郑书冬出资2000万元设立),公司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小麦粉;粮食购销;棉花购销;销售:棉纱、棉布、纺织品;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公司状态:在册,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9日,住所地位于**县城黛溪一**首;组织机构代码为:371********536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类型:****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糠醛(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3日,住所地位于**省**市**县孙镇;组织机构代码为:913********4677589,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中的速冻面米食品(SB/T10412)、粽子(SB/T10377),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中的速冻调制食品(SB/T10379);加工、生产、销售:畜禽肉产品、水产品、大米、调理食品。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李忠清,男,住**县**三路16号。
诉讼执行情况
分两个案件全额诉讼,分别于2016年10月20日、2017年3月22日判决。已申请执行(2018)鲁1626执字267号、(2018)鲁1626执字279号,现已终本。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30日,住所地:**县韩店镇。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415030,法定代表人:韩洪贵,注册资本:4800万元(由韩洪贵持股48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光伏产品、硅材料的研发、加工和销售;桥梁模板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机械零部件、不锈钢制品的加工销售;路灯(含太阳能路灯)生产与工程安装,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公司状态:在册,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9日,住所地位于**县城黛溪一**首;组织机构代码为:371********5365,法定代表人:李忠清,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由李忠清持股1000万元),类型:****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糠醛(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邹****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21日,住所地位于**省**市**县韩店镇;组织机构代码为:913********694603U,法定代表人:崔杰昌,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加工(非熔炼)销售铁精粉、化纤纺织品、轻质铝材、铝包装材料;加工销售安装石材;房地产开发;购销纺织原料、纺织品、纺织配件、服装、建材、钢材;农作物、苗木种植;农作物种植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县****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9日,住所地位于**县韩店镇;组织机构代码为:913********329828E,法定代表人:王文波,注册资本:1060万元人民币,类型:****公司,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桥梁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出租,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韩洪贵,男,住**省**县韩店镇**路171号1号楼1单元102号。
赵登山,男,住**省**县韩店镇**路171号2号楼1单元401号。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分4个案件全额诉讼,分别于2016年9月20日、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16日判决,已申请执行(2019)鲁1626执241号、(2017)鲁1626执406号,现已终本。
邹****公司
借款人情况
邹****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1日,住所地:**省**市**县位桥镇驻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973809,法定代表人:张士学,注册资本:15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造纸;加工、销售:纸管、纸箱、包装制品、塑料包装袋、纺织配件;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土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公司状态:在册,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抵押物情况
由邹****公司****公司厂区内的纸管流水线17套,3200纸机1套,污水处理设备1套,制浆设备1套,纸管流水线2套,为其6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2014年1月9****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011号,抵押登记证书记载该抵押物评估总价值为3921.79万元,该设备为第一顺位抵押人。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7日,住所****工业园;组织机构代码为:913********167819T,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发电(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农业废弃物机械法清洁制浆;生产、销售:包装用纸、文化用纸、纸制品;废纸回收;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张士学,男,2003年7月成立邹****公司****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
张丽,女,为债务人股东。
诉讼执行情况
已于2017年1****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7)鲁1626民初175号,已判决并申请执行,现已终本。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4日,住所地:**县魏桥镇里八田驻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172N,法定代表人:田旭光,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金刚石工具;销售:铸件、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机床零部件。公司状态:在册,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20日,住所地位于**县台子镇曹务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54136N, 法定代表人:郑月强,注册资本:16000万元(现股东为郑月强16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精炼食用油、卫生油、棉短绒加工;皮棉购销。 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田旭东,男,现任****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田旭光,男,为债务人股东兼法人代表,为贷款连带责任保证人。
诉讼执行情况
农行**支行已于2017年2月6****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7)鲁1626民初447号,已判决并申请执行,现已终本。
**省博****公司
借款人情况
**省博****公司成立于2008年07月09日,住所地位于**县店子镇董官村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48087A,法定代表人:张月玲,注册资本:3000万元(现股东为张月玲3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彩钢板、镀锌板、冷轧薄板、热轧板加工销售;备案范围内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登记状态:在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抵押物情况
长虹钢板名下钢结构车间两处,位于**县店子镇董官村西长虹钢板厂区内,包括彩涂1线车间,彩涂2线车间,钢结构仓库及车间内起重机和污水处理系统,建筑面积分别为6200平方米、4200平方米、16800平方米,共3505吨。抵押物担保债权数额578万元。该抵押物已于2016年10月31****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6)第0027号。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省****公司成立于2006年01月12日,住所****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93461F,法定代表人:李俊宗,注册资本:6666万元(现股东为李俊宗6666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彩涂板、冷轧板、热轧板加工销售;彩钢涂料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不锈钢、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材料、h、c、z型钢、彩色金属夹心板、屋面自动通风器钢结构配件的制造、销售;管材系列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与安装(凭资格证经营);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镀锌板、五金、工艺品、土产杂品、百货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情形。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7年06月18日,住所****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32956P,法定代表人:魏龙玉,注册资本:6688万元(现股东为魏龙玉4347.2万元,魏龙田2340.8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彩涂板、镀锌板、冷轧钢板生产、加工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张月玲,女,住**省**县兴福镇王旺村22号。
诉讼执行情况
已于2017年7月28****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并2020年4月2日申请执行。
山****公司
借款人情况
山****公司成立于2005年01月14日,住所****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518528,法定代表人:王连勤, 注册资本:5188万元(现股东为王沙沙1688万元,王连勤35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彩涂板、热镀铝锌硅、钢板加工销售。钢板销售;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普通货物仓储;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2年06月24日,住所地**省**市**县兴福镇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27905Q,法定代表人:魏龙居,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股东为魏龙居5000万元),经营范围:彩涂板生产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钢板、复合板、塑料机械生产销售;工程安装;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山****公司成立于2004年02月11日,住所地**县兴福镇福旺白铁市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87260R,法定代表人:李宝福,注册资本:1800万元(现股东为李宝福1080万元、李宝财540万元、李宝乐180万元),经营范围:彩涂板生产销售;镀锌板、冷板、热板、黑白铁制品销售;有色金属(不含贵稀金属)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公司成立于2003年05月16日,住所地**县店子董官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97243C,法定代表人:魏嘉帅,注册资本:6098万元(现股东为魏嘉帅3850万元、傅金友2248万元),经营范围:镀锌板、彩涂板、彩钢涂料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建筑用压型钢板、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销售;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王连勤,男,公司现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住**省**县兴福镇王旺村。
王沙沙,女,公司股东,住**省**市**县兴福镇。
诉讼执行情况
于2017年6月19****法院对其中一笔2016年11月18日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息5,086,989.75元(其中本金500万元,利息86,989.75元(该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9月20日),保证人为山****公司)提起诉讼,已判决并申请执行。剩余债权尚未诉讼,目前催收连续,无时效瑕疵。
**省******公司
借款人情况
**省******公司成立于2007年06月06日,住所地****工业园西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20012E,法定代表人:周陆军,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由周小彬出资7700万元,周陆军出资300万元设立),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磷酸氢钙、磷肥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木质素磺酸钠、磷酸一二钙、磷酸二氢钙、酶制剂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公司成立于2009年02月17日,住所****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274971,法定代表人:张新兵,注册资本:3000万元(现股东为张新兵3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钢管、不锈钢制品生产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4年07月07日,****开发区新博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04295H,法定代表人:张志国,注册资本:17000万元(现股东为张志国17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镀锌板、彩涂板、冷硬扎钢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立体停车位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彩涂板、夹芯板、彩钢瓦、C型钢、H型钢、镀锌彩涂板、带钢销售;涂料销售;金属制品压延;公司登记状态:在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周小彬,男,住**省**市**县吕艺镇龙二村386号。
诉讼执行情况
其中一笔债权(本金350万元)已仲裁并申请执行(2019)鲁16执18号,剩余部分尚未诉讼,催收连续,不存在时效瑕疵。
******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8日,住所地**县焦桥镇驻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97472T,法定代表人:张传义,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伏滨等16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适用添加剂、玉米蛋白粉、玉米胚芽、玉米浆、麦芽糖;粮食收购等。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公司提供的自用设备,主要为离心机、不锈钢罐群、钢板仓储设备的等。抵押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6)0163号,担保债权1200万元;抵押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6)0227号,担保债权1100万元;抵押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6)0249号,担保债权1700万元。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位于**县长山镇东尉村,于2004年8****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相关证书合法有效。企业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朱峰,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法兰、弯头、三通、锻压件、紧固件、阻火器、过滤器、石油化工管道配件、非标准设备;购销钢材、五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自有房屋租赁。股本构成为赵洪林2159.1万元,占比71.97%;东尉村委653万元,占比21.77%;于成刚187.9万元,占比6.26%。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在业。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张传义,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现年58岁,大专学历,原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2017年10月7****公司法定代表人。
伏滨,现年44岁,学历大专,原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2017年10月7日,为企业股东、投资人,出资5700万元,占比57%。
诉讼执行情况
已于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3日分四起案件对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号分别为(2017)鲁1626民初4079号、(2017)鲁1626民初4143号、(2017)鲁1626民初4145号、(2017)鲁1626民初4146号,已判决并申请执行。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01月06日,住所地****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2864XY,法定代表人:梁红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氯化胆碱(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公司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7日,曾用******公司,****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67819T,法定代表人:韩震,注册资本:10000万元(现股东为张**7000万元、夏艺华3000万元),经营范围:发电(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农业废弃物机械化清洁制浆;生产销售包装用纸、文化用纸、纸制品;废纸回收等。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7年01月29日,****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690876,法定代表人:宋**, 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股东为宋**4250万元,颜景勇75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品、肉食品、果品、食品、食品添加剂等。 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公司。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宋**,男,住**县鹤伴一路58号5号楼1单元401号。
公培星,男,住**县鹤伴一路58号5号楼2单元302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梁红涛,男,该企业法人代表,现年40岁,学历大专,住址:**县韩店镇邱家村30号。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分9个案件全部诉讼,3笔已出判决,4笔案件因法定代表人被羁押撤诉。已判决的部分已申请执行,案号:(2019)鲁1626执733号、736、737号。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2年09月10日,住所****工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450382, 法定代表人:刘纪森,注册资本:8000万元(现股东为刘纪森7920万元、徐化美8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彩色涂层钢板;销售:镀锌板、卷板、钢结构及配件、带钢、冷轧卷、热轧卷、中厚板、复合板、金属建筑材料、氧化铝、矿石、矿粉、有色金属合金、铁合金;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
抵押物情况
******公司以所属设备为盛达涂层800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包括六辊可逆冷轧机1台、起重机5台冷轧机1台、彩涂线机组1套等共1035台(套)专用设备。经滨****事务所评估(滨龙峰评字(2016)第115号报告)抵押物价值6088.46万元,被担保债权数额为800万元,该抵押物已于2016年10月28日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6)第0446号。已作为破产财产优先受偿。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2年04月12日,住所地位于**县**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97652K, 法定代表人:张来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不含小火电);制造销售:铸钢丸、铸钢砂、铸钢球、钢丝切丸、铸件加工(非熔炼);销售不锈钢制品、不锈钢丝切丸、脱模剂、润滑剂、焦炭、木制品、油漆(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铝制品、铜制品、废金属磨料、石材、建材、异型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服务、普通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登记状态:在业,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新****公司成立于2003年03月10日,住所地位于**县**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70261L, 法定代表人:刘致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现股东为刘安凯100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塑料原料、废塑料、石油焦、废钢、钢轨、铝材、橡胶、炉料、金属磨料的销售;动力机械研发、铝合金加工生****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发动机开发制造(不含汽车、摩托车发动机)、离合器销售、汽车零部件开发制造、模具设计制造;铁矿、镍矿、锰矿、铬矿、铝矾土、铜矿、废金属、电解铜、木材、纺织原料、纺织品、黄金、饲料、氧化铝、废纸、电解镍、金属材料、铝矿石、膨润土的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
保证人三:******公司成立于2005年06月17日,****经济开发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23480L, 法定代表人:刘纪森, 注册资本:11778万元(现股东为******公司11778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耐指纹板、热镀锌板、冷轧板卷、轧硬卷、卷板、夹心板、压型板、复合板;销售:卷板包装材料、高档印花钢板、彩色钢板、热轧卷、中厚板、锌锭、合金锭、金属建筑材料、型材、钢坯、焊管;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破产重整过程中。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刘纪森,已故。
刘纪民,1972年5月29日出生,现年45岁,学历大专,****公司股东、出资人,2017年3月14日撤出投资。
刘继尧,1974年11月7日出生,现年43岁,学历大专,****公司股东、出资人,2017年3月14日撤出投资。
诉讼执行情况
本户债权,分五****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案号分别为(2017)鲁1626民初3720号、(2017)鲁1626民初3721号、(2017)鲁1626民初3722号、(2017)鲁1626民初3723号、(2017)鲁1626民初3724号,已判决,已申请执行(2020)鲁1626执332号、333、334、335、336号。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06月17日,****经济开发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23480L, 法定代表人:刘纪森, 注册资本:11778万元(现股东为******公司11778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耐指纹板、热镀锌板、冷轧板卷、轧硬卷、卷板、夹心板、压型板、复合板;销售:卷板包装材料、高档印花钢板、彩色钢板、热轧卷、中厚板、锌锭、合金锭、金属建筑材料、型材、钢坯、焊管;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 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破产重整过程中。
抵押物情况
******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公司车间内,具体包括热度铝锌硅机组和推拉酸洗机组设备等,抵押金额1185.2万元。抵押登记号邹工商抵登字(2016)第0156号,****商行政管理局。已作为破产财产优先受偿。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2年04月24日,住所地**县**镇驻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667607,法定代表人:宋纪圣,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炉料、铁精粉;销售:钢材、生铁、矿石、矿粉、海绵铁、铸件、机械设备、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废铝、铝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不含危险废物)、橡胶购销;废旧金属回收(不含危险废物及境外可利用废物);废旧家电回收和拆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破产重整过程中。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01日,****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618M,法定代表人:张向征,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股东为张向征5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苯、硫磺、氮气、氧气、氩气(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煤炭、矿粉、钢材、钢坯、水泥、微粉、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刘纪凯,1985年12月8日出生,****公司股东、出资人,2016年11月23日撤出投资。
刘进,1975年1月15日出生,****公司股东、出资人,2016年11月23日撤出投资。
诉讼执行情况
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3日,对主从债务人分****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7)鲁1626民初4080号、4144号、4147号、4148号。已申请执行,案号:(2020)鲁1626执376号、377、378、379号。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7年01月29日,****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690876,法定代表人:宋**, 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股东为宋**4250万元,颜景勇75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品、肉食品、果品、食品、食品添加剂等。 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公司。
保证人二:******公司。
保证人三:宋**、公培星。
诉讼执行情况
本户债权,已于2017年10月31日分三起案件对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号分别为(2017)鲁1626民初4082号、(2017)鲁1626民初4136号、(2017)鲁1626民初4137号,已判决并申请执行。(2019)鲁1626执755号、756、757号。
******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20日,住所地位于**县台子镇曹务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54136N, 法定代表人:郑月强,注册资本:16000万元(现股东为郑月强16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精炼食用油、卫生油、棉短绒加工;皮棉购销。 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保证人二:郑月强,男,住**县台子镇北郑家村45号。
诉讼执行情况
本户债权,已于2017年9月29日对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号为(2017)鲁1626民初3717号,已判决并执行执行案号(2019)鲁1626执2559号。
****新****公司(原债权人:光大银行)
借款人情况
****新****公司****肥厂),始建于1972年,2002年改制成为一家以化工为主的股份制企业,该公****开发区永莘路169号,注册资本26400万元,主要产品为工业甲醇、多聚甲醛、甲缩醛等。目前破产重整过程中。
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以开工加热炉等1-500号设备抵押,抵押时估值为****17049元,****工商局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已作为破产财产。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29日,注册地址为**省**市滨**滨北办新永莘**侧,法定代表人赵伟,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因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16年6****人民法院受理侨昌化学破产重整申请,2017年6月9****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1602民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重整程序、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现已收到破产受偿款。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刘凤文,****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玉省,住**市。
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于2017年3月14****银行对****新****公司及其保证人的起诉案件,已获得生效判决并申请执行。
****公司(原债权人:光大银行)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29日,注册地址为**省**市滨**滨北办新永莘**侧,法定代表人赵伟,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因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16年6****人民法院受理侨昌化学破产重整申请,2017年6月9****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1602民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重整程序、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现已收到破产受偿款。
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提供的富醇备料泵等1-85号****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时估值****0392元。根据管理人2017年4月5日出具的《有财产抵押债权清偿额确认表》显示,抵押债权分配963,083元。已作为破产财产优先受偿。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始建于1957年,****机械厂。华兴机械成立于1994年4月18日,性质为国有企业;2002年7月,由国有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现公司法人代表周立,同时为****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法人代表)****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主要产品为石材机械、农业机械和波腹板机械。由于受宏观经济下行及代偿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企业出现流动资金短缺情况,已不能维持企业自身的正常经营。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5041万元,****办事处黄河十三路以南、渤海一路以西,法定代表人张保安,主要生产精细化工产品等。
保证人三:******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位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钱福顺,主要生产生产、销售:2甲4氯酸、13%2甲4氯钠水剂、56%2甲4氯钠粉剂等。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王春源,男,1946年2月25日出生,汉族,住**省**市;
李桂英,女,1942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住**省**市滨**黄河二路654号。
诉讼执行情况
对保证人未诉讼,目前催收连续,无时效瑕疵。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栾建民,****开发区**工业园,经营范围:氢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工类产品脂肪胺(伯胺、仲胺、叔胺、油胺、酮胺;不含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季胺盐、胺醚、矿物浮选剂、乳化剂、防结块剂、抗静电剂、工业级表面活性剂、工业级动植物油脂、植物沥青及副产品、脂肪酸、硬脂酸、织物染整助剂、塑料助剂和普**工类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不含监控化学危险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危险品)的销售,不存在注销、吊销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孚滨,****开发区(香驰热电以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砖瓦制造;砖瓦销售。不存在注销、吊销情形。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鲍光敏,地址****工业园,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3类)(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不存在吊销、注销情形。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栾建民,1961年4月28日生,住**市**县,为******公司法人。
姜立红,女,1963年9月4日生,汉族,住**市**县。
诉讼执行情况
已诉讼并于2017年6月2日判决取得生效判决,已申请执行(2019)鲁0103执2313号。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6年,****工业园,注册资金12000万元,出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为以盐化工为基础的基础化工(氯碱等)和精细化工(ADC发泡剂、丁腈、水合肼等)相结合的综合化工企业。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公司
山****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罗立波,地址**县**镇新立村西500米,经营范围:家具、木质地板、木质门窗、木器制品、皮革制品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不存在吊销、注销情形。
保证人二:******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注册资本1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吕敏,地址**省**市**县果里镇侯庄路1920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研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化工科技服务。不存在吊销、注销情形。企业现已进入破产程序。
保证人三:****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3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吕敏,地址**市**县969号羿景嘉园45号楼北起第7户一至三层,经营范围: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投资;精细化工(不含危险、易制毒、监控化学品)开发、销售;机械化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不存在吊销、注销情形。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何永,何永,男,1967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省**县。
耿俊美,女,1969年3月24日出生,汉族,住**省**县。
诉讼执行情况
已全额诉讼判决(2017年3月),轮候查封主从债务人房产、土地,已申请执行(2019)鲁01执2172号。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11日,位于**省**市**县临池镇驻地,法人代表李咸仲,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李咸仲100%,经营范围包括批发氧化铝、铝土矿等。
抵押物情况
1.**海源达****公司存货氧化铝。
2.**海源达****公司股权1728万股质押。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邹****公司坐落在**县临池镇,成立于2009年1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9024X5,注册资金1000万元,****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组建,法人邢钊,实际控制人与借款人一致均为李咸伦。主要生产经营特种蜡及蜡乳液,医药中间体和有机电致发光材料等化工产品。公司登记状态为在册(营业),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劢****公司,位于**市**区龚路公路700号3幢2层C部位,法人代表陈**,注册资本1200万元,其中:**海源达****公司占比100%,经营范围包括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钢材等的销售。
保证人三:**海源达****公司,位于**区共青团西路136号金石丽城沿街公建3层,法人代表李中华,注册资本9095.85万元,其中:李中华57.4%、李咸伦7%、李岩2.85%,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氧化铝、矿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纺织配件、五金交电、纺织品、塑料编织品、焦炭、棉花销售。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于2017年11月9日判决并申请执行,现已终本。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系成立于2011年8月3****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县西小王镇东小王庄村,法定代表人王少英。该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由王少英个人全部出资, 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棉花加工、收购;服装加工、销售等;企业状态登记为注销,主体资格不存在。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系成立于2004年3月12****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县西小王乡,法定代表人为孙殿成。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由孙殿成、刘春雨各出资250万元,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棉花加工、销售;皮棉、棉籽收购等;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王少英,女,**省**县店子镇人。
魏友乐,男。
诉讼执行情况
已全额诉讼17年6月9日判决,2019年5月30日已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19)鲁1602执1359号。
**艾丝****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艾丝****公司系成立于2005年5****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办事处韩家村,法定代表人刘学良。该公司注册资本13800万元,由刘学良出资11,700万元,赵春红出资2100万元,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卫生巾、湿巾、尿布【垫】、纸尿裤等;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县顺达****公司系成立于2005年5月23****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县**镇驻地,法人代表刘红超。该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由刘红超个人全部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加工销售纸箱、纸盒、胶帽、胶带等;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保证人二:******公司系成立于2005年6月1****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县**镇驻地,法人代表为刘健涛。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刘健涛个全部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钢丝切丸;销售:橡胶粉、铁精粉、钢丝、钢材、橡胶制品(医用橡胶制品除外)、机电产品、棉纱、纺织品、纤维制品、矿石、矿粉、有色金属、机械设备等;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保证人三:刘学良,男,**省**县人。赵春红,系刘学良之妻。
诉讼执行情况
全额诉讼,已申请执行(2017)鲁1602执435号《民事裁定书》,目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公司系成立于2003年9月19****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县城黛溪西路,法定代表人聂圣林。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张维东个人全部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混合纺织、皮棉购销、销售纺织品;进口皮棉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针织品、机械设备、零配件及仪器仪表等;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借款人******公司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为邹国用(2013)第010103号,位于**县城黛溪西路,抵押土地面积为31726.0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权到期日为2062年8月27日;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号为邹土他项2013第010103号,抵押合法有效,最高抵押金额1300万元。
抵押物二:借款人******公司名下房产(抵押物一项上房产),房屋产权证号为**市房权证**县字第014691-014696号,面积为19400.45平方米,为厂房、办公楼;办理抵押手续,抵押他项权利证号为**市**县****0935号,抵押合法有效,最高抵押金额900万元。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县****公司系成立于2001年8月8****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十里铺,法定代表人傅民选。该公司注册资金1100万元,由傅民选个人全部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煤炭批发经营;零售润滑油等,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张维东,男,****人,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聂建美,女,系张维东之妻。
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于2016年2月15日作出判决,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后,借款人****人民法院,**银行于2016年8月23日取得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目前已进入执行程序, 2017年8月22日完成司法评估,其中土地评估价为1211.93万元,地上房产及其他附着物评估价值为2631.31万元。2017年11月2日一拍流拍,流拍价格为2691万元。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系成立于2000年7月13****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县九户镇,法定代表人王乃忠。该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由王乃忠出资4500万元,赵连全出资3150万元,韩本亮出资1350万元,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收购加工销售棉花;收购销售粮食;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半精炼)等,企业主体资格存续,现已进入破产程序。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借款人******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1宗,产权证号为邹国用(2010)第100150号,位于**县韩店镇,国有工业用地,面积为39591.0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号为邹土他项2013第100150号,抵押合法有效,最高抵押金额953万元。
抵押物二:借款人******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1宗,证号为邹国用(2009)第120104号,位于**县九户镇驻地,国有工业用地,土地面积45684.66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号为邹土他项2013第120104号,抵押合法有效,最高抵押金额1047万元。
抵押物三:借款人******公司名下房产,权属证号为**县字第001927号—001934号,位于**县九户镇驻地齐东**侧,共计21067.29平方米,厂房、****办公室;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号为房他证**县字第****1032号,抵押合法有效。
抵押物已纳入破产财产。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王乃忠,男,****人,职务为法人代表保证人。齐桂芹,女,汉族,系王乃忠之妻。
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于2014年10月13****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5年1月13日作出(2014)滨中商初字第1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对抵押物优先受偿。下载于2015年2月28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5滨中法执字第00055号。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为法人代表许晶(1200万元)、崔旭(8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高纯石英砂超细高纯二氧化硅以及粉体技术、粉体装备、粉体材料、粉体制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应用、市场销售。经核查,该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抵押物情况
********公司以3套机器设备,主要为生产高纯石英砂的专业设备,为该公司提供最高额1738.21万元的抵押担保, 2014年9月16日,****管理局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号: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456号,该抵押物账面价值为1738.21万元。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公司****工业园,注册资金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杜金明。生产、销售:红木家具、办公家具、沙发;石料加工;销售:五金交电、钢材、机电设备、苗木、润滑油、木材。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许晶,地址:**省******办事处爱国新村7巷1号。
崔旭,地址:**省******办事处爱国新村7巷1号。
诉讼执行情况
2016年5月23****法院全额诉讼并作出(2016)鲁1626民初955号民事判决书,胜诉。2016年11月18****法院(2016)鲁1626执142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金文鑫****公司
借款人情况
**金文鑫****公司位于**县位桥里八田村,成立于2009年7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法定代表人牛可生一人。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生产销售啤酒瓶盖。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抵押物情况
**金文鑫****公司以双色印刷机、清洗机、翻包机等生产啤酒瓶盖的专业设备12台/套机器设备,为该公司提供最高额2372万元的抵押担保,2014年5月27日,****管理局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号: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245号。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盛阳能****公司****开发区驻地,成立于2004年4月。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王泽信出资1800万元、石慧君出资2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泽信。生产销售硅酸铝耐火纤维毯、耐火纤维针刺毯、高纯毯、高铝毯、含锆纤维毯、异型制品、纤维绳、工业窑炉、罐体保温、保温材料、绝热安装工程;销售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纤制品。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牛可生,地址:**省**县魏桥镇吴庄村68号。
王秀芹,地址:**省**县魏桥镇吴庄村68号。
诉讼执行情况
经核查,工行**支行已于2015年11****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6年1月15作出(2015)邹商初字第1026号《民事判决书》胜诉,工行于2016年4月提起强制执行,目前案件处于执行中止阶段。
山****公司
借款人情况
山****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14日,****管理局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522238,住所地**县西董镇中王村,法定代表人杜会基,注册资本2000万元(原由杜金明出资1800万元,李显如出资150万元,蒋芳出资50万元设立;2014年9月15日变更股东为蒋芳出资2000万元)。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红木家具;销售办公家具、软体家具、木材、木制工艺品。公司登记状态为在册营业。
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抵押的自身机器设备71台/套,包括数控雕刻机、拉洗机、精密载板机等,账面价值为684万元。2016年7月12****法院以(2016)鲁1626民初145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了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3日,位于**县韩店镇驻地,法人代表常勇,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常勇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60%,李慎强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0%。主要经营范围为煤炭批发经营,受市场下滑及资金链紧张影响,企业已停产。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国成学,地址:**省**市**区**镇南**村271号。
马晓翠,地址:**省**市**区**镇南**村271号。
蒋芳,地址:**省**县西董镇张家洞村50号。
马俊基,地址:**省**县西董镇张家洞村50号。
诉讼执行情况
已于2016年4****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6年7月作出(2016)鲁1626民初1458号《民事判决书》,已申请执行。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位于**县焦桥镇驻地,成立于2007年5月,注册资本2168万元(孙学强出资2168万),法定代表人孙学强。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棉纺织品、化纤制品、床上用品;销售缝纫设备及配件;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辅料及所需设备及配件。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抵押物情况
2015年7月30日,****银行**支行与****公司签订****300027-2015年**(抵)字0197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由****公司以机器设备,主要是平缝机、缝纫机、梯形连接器、缝纫机等纺织专业设备,提供最高额623万元的抵押担保, 2015年8月7日,****管理局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号:邹工商抵登字(2015)第0307号。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位于**县焦桥镇,注册资金3000万元(股东为郑波出资2970万元、邵锦惠出资30万元),法人代表郑波。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冰晶石;购销磨料、磨具、磨具机械、氟化铝、洗衣液、建材、五金交电、氢氧化铝、氧化铝、废铜、废铝。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孙学强,地址:**省**县**三路211号。
曲秀芳,地址:**省**县黛溪街道**三路211-26号。
诉讼执行情况
已于2016年3****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6年5月作出(2016)鲁1626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8月提起强制执行,案件正在执行阶段,现已终本。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办事处十里铺村,法人代表张林亮,企****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贾学峰出资1200万元,持股比例80%;张林亮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20%)。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电线、电缆、电源线、塑料制品及其辅助材料。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7日、位于码头镇驻地;公司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股东为法定代表人杨茂国。销售建材;煤炭批发经营;加工销售:煤球、蜂窝煤;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霍守伟,男,地址:****办事处十里铺村158号。
辛学梅,女,地址:****办事处十里铺村158号。
张林亮,男,地址:**省**市**区柳泉路99号。
刘军,女,地址:**省**市**区市府东一街15号。
贾学峰,男,地址:****办事处十里铺村235号。
刘秀娥,女,地址:****办事处十里铺村235号。
诉讼执行情况
已于2015年11****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6年4月26日作出(2015)邹商初字第1023号《民事判决书》胜诉, 2016年8月提起强制执行,现已终本。
**鑫****公司
借款人情况
**鑫****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2日,位于**县韩店镇驻地,注册资本1000万元(任科出资1000万),法定代表人任科。主要加工销售刨花板、胶合板、密度板、细木工板、三合板、家具、厨具、实木门及新型木制品,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抵押物情况
由**鑫****公司以19套机器设备,为该公司提供最高额1418万元的抵押担保,该批机器设备位于**鑫****公司内。2013年11月3日,****管理局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号:邹工商抵登字(2013)第0210号。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位于**县孙镇霍坡,法定代表人宋佳琪,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宋佳琪出资,占比100%(2014年7月8日由原法人代表、股东马敏芝变更而来),企业经营范围:销售:机械配件、石灰、钢材、木材、生铁、陶瓷、耐火材料、塑料及橡胶制品(医用制品除外)、五金建材、铁矿粉、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电线电缆、废钢铁、铁屑、建材、废塑料(医疗废旧塑料除外)、废橡胶、球团、纺织配件,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任科,地址:**省**县。
韩素素,地址:****办事处**村243号。
诉讼执行情况
工行**支行已于2016年1****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6年6月作出(2016)鲁1626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胜诉,已申请执行(2017)鲁1626执424号。
****新****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新****公司****肥厂),始建于1972年,2002年改制成为一家以化工为主的股份制企业,该公****开发区永莘路169号,注册资本26400万元,主要产品为工业甲醇、多聚甲醛、甲缩醛等。目前破产重整过程中。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土地证号为滨国用(2010)第8203号的土地使用权,证载土地面积33330平方米,******局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滨他项(2010)第118号。抵押权效力业经**中院(2016)鲁16民初4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有效。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广****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8日,住所地:****工业园。注册号:371********2115,法定代表人:李东京,注册资本:41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二甲苯、丙酮、甲苯、甲醇、环氧氯丙烷、石脑油、丁醇批发(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不锈钢板材、不锈钢型材、厨房设备加工销售,镀锌板、铁板、冷轧板销售;五金工具、机械设备配件加工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宏升****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4日,住所地:****开发区,注册号:371********6530,法定代表人:王元新,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彩涂板、镀铝锌硅钢板、浆纸、轧钢板销售;新型钢板开发、建筑装饰钢板彩印;普通货物(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经营状况正常。
保证人三:**市滨******中心****政府批准设立的副科级事业法人机构,投资主****财政局(出资5000万元)、**市滨******公司(出资26000万元)。该中心受多笔担保不良贷款的影响,经营出现困难,担保能力下降,目前人员分流,处于停业状态。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刘凤文,男,地址**市滨**黄河五路487号。
尹召玉,男,地址**市滨**渤海九路527-9号1号楼1单元201室。
于玉华,女,地址**市滨**黄河五路504-10号4号楼4单元202室。
陈富强,男,地址**市滨**渤海九路527-9号1号楼1单元201室。
范琳,女,地址**市滨**渤海九路527-9号2号楼1单元402室。
杨玉省,女,地址**市滨**渤海九路527-9号1号楼1单元302室。
诉讼执行情况
2016年6月8日,建行经发****人民法院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2016年9月12****法院作出(2016)鲁16民初48号民事判决书,胜诉,已申请执行(2019)鲁16执32号。
**艾丝****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艾丝****公司系成立于2005年5****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办事处韩家村,法定代表人刘学良。该公司注册资本13800万元,由刘学良出资11,700万元,赵春红出资2100万元,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卫生巾、湿巾、尿布【垫】、纸尿裤等;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28日,住所地:****办事处张庄村北。注册号:913********3841147,法定代表人:王国胜,注册资本:55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木器家具、木制工艺品制作,公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刘学良,男,住**省**县滨博大街640号2号楼1单元302号。
赵春红,女,住**省**县滨博大街640号2号楼1单元302号。
诉讼执行情况
2016年8月建行**支行对****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全额诉讼,均判决并申请执行。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5日,住所地:**市**县临池镇(309国道462公里处)。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66848G,法定代表人:李咸成,注册资本:13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散装食品(醒狮液、本草蒜素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鲁杭****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9日,住所地位于**县韩店镇北;注册号: 371********4217,法定代表人:郭训功,注册资本:2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毛纺制品、化纤制品;加工销售棉短绒、棉籽;购销皮棉、棉纱,公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3年09月12日,住所地****政府****工业园);注册号: 913********212225G,法定代表人:孟令水,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氯乙酸乙酯(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镍、不锈钢基料;不锈钢成品加工;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邹****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3日,住所地位****工业园;注册号:913********7497298,法定代表人:刘荣新,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分检加工、销售镍铁、矿石、矿粉;销售钢球、生铁、铁粉、焦炭、钢管、无缝钢管、铸铁管、钢材、生物制品、彩瓦、地砖、建筑材料、岩棉、球墨铸管;机械制造。公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孟令水,男,住**省**县临池镇郭庄村343号。
刘桂荣,女,住**省**县临池镇郭庄村343号。
毕研云,女,住**省**县**三路6号。
刘荣新,男,住**省**县**三路6号。
孟涛,男,住山****中心路161号。
王洁,女,住山****中心路161号。
李咸成,男,住**省**县临池镇王家庄村212号。
翟保风,女,住**省**县临池镇王家庄村212号。
诉讼执行情况
建行**支行2015年10月对该全部债项分2笔进行起诉,2016年4月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胜诉,2016年9月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分别为:2016鲁1626执字1369号、1372号。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9日,住所地**县西董镇,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1********0167,法定代表人:李执金,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藤制家具、木制家具及藤业装饰品,公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第三人******公司拥有的直缝焊管生产设备,于2016年1月6****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6)0002号。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8日,住所地:**好生镇驻地,注册号: 913********084958T,法定代表人:王建中,注册资本:1006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毛巾系列产品、床上用品、围巾、手套、鞋帽、服装及针织品、布、纺织织物、棉纱(不含棉花)、耐火材料、保温材料、不锈钢制品、钢材的生产销售;漂染布、色织布,仪器仪表、花卉的销售;合线、木材的加工等。公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11年05月17日,住所地位****办事处韩寨村;注册号: 371********6556,法定代表人:李秉聪,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不锈钢直缝焊管;销售:不锈钢零配件、不锈钢板材、花卉苗木、矿粉、铝矾土、铁粉、木材、建筑材料、藤料;公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公司。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李执金,男,住**省******办事处**一村。
韩艳萍,女,住**省******办事处**一村。
诉讼执行情况
2016年5月对借款人及保证人提起诉讼,2015年 8****法院以2016鲁1626民初1755号、1756号判决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6鲁1626执字1366号。
**利****公司
借款人情况
**利****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5日,位于****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32841X,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由实际控制人周小彬一人出资。主营业务:MTBE、C3、液化气、轻芳烃、重芳烃、高清洁汽油组分、异辛烷、正丁烷、硫酸的生产销售,生物及石油化工产品的研发、技术推广与咨询服务;生物质能源开发,重油、渣油、蜡油、燃料油、润滑油、脂肪酸甲酯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册(营业),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0日,住所地:**省**县广青路198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71H,法定代表人:贾前卫,注册资本:98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禽类养殖、孵化、加工、销售;本企业自产的种禽,各类肉制品,羽绒及其制品的出口、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加工销售;速冻调制食品加工销售等,公司状态:在册,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破产重整过程中。
保证人二:**省******公司成立于2007年06月06日,住所地****工业园西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20012E,法定代表人:周陆军,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由周小彬出资7700万元,周陆军出资300万元设立),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磷酸氢钙、磷肥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木质素磺酸钠、磷酸一二钙、磷酸二氢钙、酶制剂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省******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9日,注册地址,****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50477B,注册资金4222.22万元,股东刘涛出资2659.9993 万元,持股占比63%,股东贠宏乐出资1562.2207 万元,持股占比37%。主要以冷轧板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的民营企业,****工业园区。公司登记状态为在册(营业),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周小彬,男,住址,**省**县吕艺镇龙二村386号。
赵小梅,女,系周小彬配偶,住址,******区天泰太阳树8号楼3单元1202号。
诉讼执行情况
本户债权尚未启动法律诉讼,保持催收、诉讼时效无瑕疵。
******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20日,住所地位于**县台子镇曹务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54136N, 法定代表人:郑月强,注册资本:16000万元(现股东为郑月强16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精炼食用油、卫生油、棉短绒加工;皮棉购销。 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保证人**佰****公司名下自有设备,已办妥动产抵押登记书,该批设备购置时间在2012年左右,共计176台(套),主要为600吨/天玉米胚芽饼浸出生产线、精炼生产线等成套装置。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保证人二:**佰****公司成立于2011年,地址为**县台子镇宋坊村,注册资本6000万元,实际控制人、法人张健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456501。该企业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主要产品为“郑家坊”牌玉米油,副产品有玉米粕,企业部分****银行。公司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金丝****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地址**县台子镇宋坊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54990H,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李兴红一人出资,经营范围为纺纱;生产、批发坯布;批发棉纱;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四:****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企业位于**伊犁**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862659,注册资本8000万元,由法定代表人李兴亮一人出资,主要以棉籽的收购、加工、销售为主。公司登记状态:开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五:自然人保证人
郑月强,男,地址**省**县台子镇北郑家村45号;
李桂英,女,系郑月强配偶,地址**省**县台子镇北郑家村45号。
诉讼执行情况
2017年10****分行****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1月法院出具(2017)鲁01民初16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金额为2969.9万元及相应利息,已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19)鲁1626执2559号。
******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公司系成立于2003年9月19****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县城黛溪西路,法定代表人聂圣林。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张维东个人全部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混合纺织、皮棉购销、销售纺织品;进口皮棉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针织品、机械设备、零配件及仪器仪表等;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14日,****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74089G,注册资金3868万元,法人赵宪春,实际控制人为怀进步,主营蓖麻籽为原料加工生产国标一、二级蓖麻油、癸二酸及其酯类、十二羟基硬脂酸。公司登记状态为在册(营业),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竹****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28日,位于**县**二路3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830,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人李涛,实际控制人与借款人一致为张维东。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竹纤维制品、服装、毛巾、巾被、床上用品、鞋帽、花边及刺绣。公司登记状态为在册(营业),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维****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日,位****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226925,注册资金6000万元,法人闫帆,实际控制人与借款人一致为张维东。主营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生产、加工、销售;助力两轮自行车组装、销售;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及元器件、通讯设备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公司登记状态为在册(营业),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张维东,男,住址,**省**县黛溪西路38号。
聂建美,女,住址,**省**县黛溪西路38号。系维张东配偶。
诉讼执行情况
本户债权尚未启动法律诉讼,保持催收、诉讼时效无瑕疵。
****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人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原名为**省****公司,2009年11月更****集团有限公司,位于**省**县临池镇小临池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748752注册资金6000万元,以耐火材料、精细化工、氧化钙生产销售为主,法人代表兼实际控制人为李咸伦。公司登记状态为在册(营业),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县****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2日,注册地址:**省**市**县**镇**村,****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赵方东10287.5万元,持股比例为76.67%;何辉1130万元,持股比例为18.83%;张玉鹏210万元,持股比例为3.5%;姜立涛30万元,持股比例为0.50%;王兴顺30万元,持股比例为0.50%。法定代表人何辉,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解铝用预焙阳极炭块、炭素制品;购进销售石油焦、煅后焦,电解铝用预焙阳极炭块、碳素制品。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经营期限为2025年4月28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状态为在业,企业合法存续。
保证人二:**邹****公司坐落在**县临池镇,成立于2009年1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9024X5,注册资金1000万元,****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组建,法人邢钊,实际控制人与借款人一致均为李咸伦。主要生产经营特种蜡及蜡乳液,医药中间体和有机电致发光材料等化工产品。公司登记状态为在册(营业),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19日,位于**县临池镇小临池村西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27673R,注册资金1100万元,法人李龙辉,实际控制人与借款人一致均为李咸伦。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氧化钙、耐火材料。公司登记状态为在册(营业),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李咸伦,男,住址**县临池镇小临池288号。
翟先珍,女,系李咸伦配偶。住址**县临池镇小临池288号。
诉讼执行情况
本户债权尚未启动法律诉讼,保持催收、诉讼时效无瑕疵。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26日,注册资金5800万元,由自然人傅建梅控股100%,该企业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家用、商用电器、制冷设备、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该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各种型号商用制冷设备,公司位于**县庞家镇。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县****中心(原**县****中心)成立于2009年3月19日,住所地位于**县博城三路15号;为事业法人,证书号码为事证第137****00327,组织机构代码为****5161-2,注册资本:50020万元****财政局出资设立),公司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该单位为事业法人,****政府批准建立,实行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自主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纪友来,男。
诉讼执行情况
本户债权尚未启动法律诉讼,保持催收、诉讼时效无瑕疵。
山****公司
借款人情况
山****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注册资本10700万元,法定代表人穆兆鹏。地址:**县**镇七甲村南。经营范围: 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建筑密封材料、建筑涂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彩涂板、冷轧板、铝板、不锈钢板、热轧板、热镀铝锌硅钢板、钢管加工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仓储。经查询,企业不存在注销、吊销情况,主体资格存续。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县****中心。
保证人二:穆兆鹏,男,债务企业法定代表人。
诉讼执行情况
本户债权尚未启动法律诉讼,保持催收、诉讼时效无瑕疵。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蔡学武,地址******办事处大朱村北,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度纤维板、科技木胶合板、人造板、木质门、家具、民间手工艺品、工艺美术品;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需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生产、经营的,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不得生产、经营),企业合法存续、不存在注销、吊销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省****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37061.2万元,法定代表人石广超,地址**市经十路9999****广场C座8层,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企业合法存续、不存在注销、吊销等级。
保证人二:马涛,男。
朱**,男。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法院提起诉讼,尚未判决。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81298XD,注册地址:****园区,法定代表人:郭云蛟,实际控制人为郭春森,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该公司股本构成:郭云蛟出资2460万元、占比41%,高清江出资1340万元、占比22.33%,王丽霞出资1200万元、占比20%,尹劲松、宋长贵分别出资500万元、分别占比8.33%。经营范围:生产陶瓷制品,****公司产品。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抵押土地****工业园区内(**),土地证为棣国用(2004)字第 04301 号,工业出让土地,面积 20013 平方米,他项权证号棣他项(2014)第 14205 号。
借款人抵押房产位于抵押土地上,房产证为棣房权证公(2004)字第 0773 号,建筑面积 11145.03 平方米,为公司自建,他项权证号:棣房他证棣丰字第 ****120101 号。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德克曼****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园区11号,民营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自然人蔡**、杨传德分别出资5700万元、30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95%、5%,法定代表人杨传德。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强化复合地板,产品所用锁扣扣型为国际专利,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郭春森,男,住址:****中心大街1-26号二号楼1单一401室。
诉讼执行情况
农行**支行于 2018 年 9 月 28 ****委员会申请仲裁,2018 年 9 月 29 ****委员会受理,已仲裁并申请执行已执行(2019)鲁16执278号。
****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28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高宽出资4336.8万元,占72.28%,张开军出资112.8万元,占1.88%;张大雷、于伟伟各出资85.8万元,各占1.43%;付国兴出资82.8万元,占比1.38%;刘洪兵、魏家敏、林维浩、李宗林、张东升、刘相雨、石勇、张光群、刘玉平、崔守青、李先鹏、张增、马用俊、张贻海、李三涛、孙波、张伯忠、魏国光、竺兴宝、赵延尊、张涛、张乐乐、高克、朱子慧各出资54万元,各占0.9%。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收购加工销售油料、棉花及棉副产品、化纤、纺织、织棉布;生产销售针织品、服装;生产销售铝锭、铝板、铝带、铝箔;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企****公司。企业目前勉强经营,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企业营业执照状态正常,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注册地址:**县城月河一路13号,法定代表人高宽,注册资本30000万元,高宽出资24000万元,占比80%,张大雷、于伟伟各出资3000万元,各占比10%,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金属板材;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7年01月29日,****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690876,法定代表人:宋**, 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股东为宋**4250万元,颜景勇75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品、肉食品、果品、食品、食品添加剂等。 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三:******公司始建于2000年8月,位于**县长山镇范公路,注册号371********1802,法人代表为马勇,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800万元,公司股本构成:****公司出资920万元,占比51.1%,马勇出资830万元,占比41.1%,马英出资50万元,占比2.8%,共计18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精密铸件、精密机械零部件,主导产品为不锈钢精铸件。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四:****公司。
保证人五:自然人保证人
高宽,男,该企业法人代表,住址:**县**三路43号供销社小区。
诉讼执行情况
已仲裁且已执行,执行案号:(2019)鲁16执280号。
******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德利板材成立于2008年9月,法人代表高宽,注册资金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高宽占比80%;于伟伟占比20%。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铝板、铝带、铝箔坯料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公司钢结构一期厂房27178平米,二期厂房17822平米,抵押登记时间:2018年 5 月 9 日,动产抵押登记证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8)0124 号。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保证人二:高宽,男,该企业法人代表,住址:**县**三路43号供销社小区。
诉讼执行情况
已仲裁且已执行,案号:(2019)鲁16执281号。
******公司(原债权人农银租赁)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8日,住所地**县焦桥镇驻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97472T,法定代表人:张传义,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伏滨等16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适用添加剂、玉米蛋白粉、玉米胚芽、玉米浆、麦芽糖;粮食收购等。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租赁物情况
本债权项目租赁物为淀粉糖生产线,存放地点为华义玉米工场内,投放时两期合计原值37424万元,依据采购合同与发票确定价值。租赁物现处于闲置状态。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位于**县长山镇东尉村,于2004年8****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相关证书合法有效。企业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朱峰,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法兰、弯头、三通、锻压件、紧固件、阻火器、过滤器、石油化工管道配件、非标准设备;购销钢材、五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自有房屋租赁。股本构成为赵洪林2159.1万元,占比71.97%;东尉村委653万元,占比21.77%;于成刚187.9万元,占比6.26%。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在业。
诉讼执行情况
本项目两笔债权,农银租赁已分别提起诉讼。一笔诉讼依据2012年农银租赁回租赁租字第52号《售后回租合同》、2012年农银租赁回租赁租字第52号-1《补充协议》提起,案号为(2017)沪0101民初16934号,主要诉讼请求为支付租金****5810.56元,支付违约金****114.36元及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笔诉讼依据农银租赁回租字****00029号《融资租赁合同》、农银租赁回租字****00029号-1《补充协议》提起,案号为(2017)沪02民初757号,主要诉讼请求为支付租金****7494.72元,支付违约金****558.25元,及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
借款人情况
群星纸业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成立于1999年06月16日,****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注册资本金折合人民币12.94亿元,实缴资本3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法人代表为朱玉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40623J,注册地址**省**县长山镇三里河。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各类高档装饰原纸,主导产品为“群星”装饰原纸。2014年2月21日,****中院对群星纸业资产重整事宜做出裁决,同意其破产重整。
租赁物情况
群星纸业融资租赁项目租赁物为第10#、11#、12#、13#造纸生产线设备。农银租赁提供的资料显示,租赁物购买合同、发票及账面净值显示,10#、11#造纸生产线设备为2010年出厂设备,合同价值3.6亿元,设备净值2.484亿元;12#、13#造纸生产线设备为2011年出厂设备,合同价值3.8亿元,设备净值2.908亿元。自2014年2月21****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后,租赁物至今处于闲置状态。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88797B,位于**省**县长山镇,注册地址为长山镇三里河,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股本构成为朱墨群持股42500万元,占比85%,孙瑞芳出资7500万元,占比 15%,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朱墨群。经营范围为:机械制造、制锁、有色金属配件加工。该公司主导产品有造纸机械、铸钢、铸铁和风力发电设备部件。2014年3月28日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朱玉国,男,住址**省**县长山镇长星路9号。
张海芳,女,系朱玉国配偶,家庭住址**省**县长山镇长星路9号。
诉讼执行情况
本户债权并未诉讼追偿。
**澳****公司
主借款人情况
澳星不锈钢成立于2007年10月24日,注册地****办事处韩家村,法人代表张风臣,实际控制人高峰,注册资本4300万元。该公司股权结构为:张风臣持股比例100%。公司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炊具、炊具配件;销售不锈钢制品、不锈钢材料。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县顺达****公司系成立于2005年5月23****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县**镇驻地,法人代表刘红超。该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由刘红超个人全部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加工销售纸箱、纸盒、胶帽、胶带等;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二)保证人:高峰、张玉华夫妇
高峰,男,1968年8月28日出生,住****办事处韩家村76号,债务人实际控制人。
张玉华,女,1969年2月25日出生,住****办事处韩家村76号。
抵押物情况
澳星不锈钢以账面原值2138万元44套(台)机器设备在工行设定抵押,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并于2014年4月21日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215号。
债权诉讼情况
工行已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2018年11月6日****人民法院作出案号(2017)鲁16民初111号判决,判令澳星不锈钢偿还工行贷款本金44,878,998.34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工行对抵押物在最高额2138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高峰、张玉华对本金2487.9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澳****公司
借款人情况
澳星新材料成立于2010年03月23日,位于**县**办韩家村,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法人代表张风臣占20%,高峰占60%,张风新占20%。公司经营范围:新型金属结构材料的制造及研发;生产制造轧钢设备及配件;冷轧方坯;销售不锈钢制品等。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省邹****公司位****办事处刘家村,成立于1994年9月。公司法人代表张学文,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张贵文出资7766万元,出资比例97.07%,张学文出资234万元,出资比例2.93%。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细木工板、家俱、橱俱及其他木制品等,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二)保证人:高峰、张玉华夫妇。
抵押物情况
澳星新材料以5845万元机器设备在工行设定抵押,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并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121号。
债权诉讼情况
工行已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2017年9月26日****人民法院作出案号(2017)鲁16民初113号判决,判令澳星新材料偿还工行贷款本金75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工行对抵押物在最高额5845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高峰、张玉华对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公司
借款人情况
鑫荣器皿成立于2007年09月11日,注册地址**县**办韩家村,法人代表樊传青,实际控制人高峰,注册资本4238万元。樊传青持股比例100%。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不锈钢制品;销售不锈钢材料等。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艾丝****公司系成立于2005年5****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办事处韩家村,法定代表人刘学良。该公司注册资本13800万元,由刘学良出资11,700万元,赵春红出资2100万元,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卫生巾、湿巾、尿布【垫】、纸尿裤等;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二)高峰、张玉华夫妇。
四、抵押物情况
鑫荣器皿自身名下机器设备在工行最高额抵押金额1400万元,已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003号。
债权诉讼情况
已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2017年11月22日****人民法院作出案号(2017)鲁16民初112号判决,判令鑫荣器皿偿还工行贷款本金58,254,748.68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工行对抵押物在最高额14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高峰、张玉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公司
借款人情况
三合煤业成立于2009年7月30日,现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石晓茹占比100%。公司注册地址:**县码头镇,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煤炭、精煤、焦煤、建材。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位****办事处,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凯投资4350万元,占比87%,郑燕春出资650万元,占比13%。主营业务为制造销售磁阻电机及配套产品(含电机控制柜)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二)保证人:******公司位于**县**镇驻地,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法定代表人刘则宝出资2000万元,占比40%,刘则法出资1300万元,占26%,刘则刚出资1280万元,占25.6%,赵光礼出资420万元,占8.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消失模铸造设备、环保除尘设备、铸件。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三)保证人:朱望泉、石莉夫妇
朱望泉,男,1969年3月31日出生,住址**县**一路28号20号楼1单元302号。
石莉,女,1970年6月25日出生,住址**县**一路28号20号楼1单元302号。
抵押物情况
三合煤业以名下自身机器设备在工行设定抵押,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担保数额603.05万元,已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050号。
债权诉讼情况
工行已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2016年12月6日****人民法院作出案号(2016)鲁16民初170号判决,判令澳星不锈钢偿还工行贷款本金45,010,903.47元及利息8,706,989.15元,逾期利息以贷款本金为基数,自2016年7月21日按年利率8.4825%计算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工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聚龙电气、**机械、朱望泉、石莉对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年11月16日,**中院作出(2017)鲁16执92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日升煤业成立于2004年03月13日,注册地址**县韩店镇小言村,法人代表赵庆电,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波。公司注册资本5088万元,孙红霞占100%。经营范围为焦炭、煤炭制品、石油焦。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目前处于停止生产经营状态。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2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人代表宋淑波占总股本的90%,胡相忠占总股本的10%。公司注册地址:**县孙镇。公司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目前处于停止生产经营状态。
未查询到企业名下有效的房产、土地信息。
经****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系统查询,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保证人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到被执行人信息5笔,执行金额6022.66万元。
抵押物情况
日升煤业以名下自身机器设备在工行设定抵押,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数额1035万元,已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093号。
债权诉讼情况
工行已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2017年8月30日****人民法院作出案号(2017)鲁16民初110号判决书,判令日升煤业偿还工行贷款本金****4937.58元及利息,逾期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工行对设备抵押物在1035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亿鑫经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处于执行程序中。
****公司
借款人情况
泰达板业成立于2010年4月,公司地址****经济开发区引黄济青渠以北新博路以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均为王永兵,注册资本1500万元,王永兵占比100%。公司经营范围:镀锌板生产销售。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目前处于停止生产经营状态。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公司。
(二)保证人:王永兵、董学梅夫妻,高飞、高炳美夫妻
王永兵,男,泰达板业法定代表人,住址**省**县**二路40号26号1单元102室。董学梅,女。
高飞,男,现为宏昱精密钢板法定代表人,1967年11月7日出生,住址**县兴福镇村高村229号。高炳美,女,汉族,1967年1月3日出生,住址**县兴福镇村高村229号。
抵押物情况
(一)设备抵押:泰达板业以名下自身机器设备在工行设定抵押,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数额3344万元,已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224号。
(二)个人车辆抵押:王永兵抵押奥迪车一辆,鲁MC2377,抵押登记价值10万元,王连宝抵押丰田皇冠轿车一辆,鲁MCU117,抵押登记价值20万元。
债权诉讼情况
已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2018年6月13****委员会作出案号(2018)滨仲裁字第070号裁决书,判令泰达板业偿还工行贷款本金2145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偿清之日;工行对设备抵押物在3344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工行对王永兵提供抵押的机动车在1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工行对王连宝提供抵押的机动车在2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王永兵、董学梅、高飞、高炳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9年5月30日,****法院作出(2019)鲁16执58号执行裁定书,****委员会(2018)滨仲裁字第070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山****公司
借款人情况
山****公司成立于2004年02月11日,住所地**县兴福镇福旺白铁市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87260R,法定代表人:李宝福,注册资本:1800万元(现股东为李宝福1080万元、李宝财540万元、李宝乐180万元),经营范围:彩涂板生产销售;镀锌板、冷板、热板、黑白铁制品销售;有色金属(不含贵稀金属)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山****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5日,注册地址为**县兴福镇白铁市场,法人代表魏月风,目前注册资本2180万元,全部由魏月风个人出资。该企业主要从事彩涂板生产加工销售等。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目前已领取破产受偿款。
(二)保证人:李宝财,男,汉族,1969年04月10日出生,住**县兴福镇福旺村5号。
(三)保证人:李宝乐、李爱芳夫妻
李宝乐,男,汉族,1963年05月20日出生,住**县兴福镇福旺村57号;李爱芳,女,汉族,1963年06月07日出生,住**县兴福镇福旺村57号。
(四)保证人:李耀光、韩加韦夫妻
李耀光,男,1976年12月5日出生,汉族,住址:**省**县曹王镇贾李村**路37号。韩加韦,女,1986年3月30日出生,汉族,住址:**省**县店子镇张卢村31号。
(五)保证人:曹栋栋、王敏夫妻
王敏,女,1986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址:**省**县兴福镇汾王村54号。曹栋栋,男,1984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址:**省**县纯化镇曹家村38号。
(六)保证人:李宝福、王美莲夫妻
李宝福,男,1969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址:**省**县高堡乡**村106号。王美莲,女,1968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址:**省**县兴福镇福旺村55号。
(七)保证人:魏月风、李宝兰
魏月风,男,汉族,1967年03月30日出生,住**县兴福镇福旺村98号;李宝兰,女,汉族,1966年04月04日出生,住**县兴福镇福旺村98号。
抵押物情况
关联公司山****公司以5辆车辆抵押68.88万元,李宝?以名下1辆车抵押55万元,上述车辆抵押****大队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
债权诉讼情况
已对主从债务人分2笔提起诉讼,已取得生效判决并申请执行。
(一)2017年12月29****法院作出案号(2017)鲁1625民初2008号判决书,判令浦项新材料偿还工行贷款本金492万元及至2017年8月20日的利息238,279.31元,利息以本金为基数计算至偿清之日;工行对车辆抵押物在123.88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李宝财、李宝乐、李爱芳、李宝福、王美莲、魏月风、李宝兰、李耀光、韩加韦、曹栋栋、王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期支付,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2017年12月27****法院作出案号(2017)鲁1625民初2009号判决书,判令浦项新材料偿还工行贷款本金16,978,854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为基数计算至偿清之日;工行对车辆抵押物在123.88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李宝财、李宝乐、李爱芳、李宝福、王美莲、魏月风、李宝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期支付,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宏昱钢板成立于2010年8月20日,注册地址位于**县兴福镇,注册资金238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高飞出资1280万元,占比53.78%;高炳美出资1100万元,占比46.22%。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镀锌板、镀铝锌板、彩涂板、冷轧板的生产与销售。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省****公司成立于2006年01月12日,住所****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93461F,法定代表人:李俊宗,注册资本:6666万元(现股东为李俊宗6666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彩涂板、冷轧板、热轧板加工销售;彩钢涂料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不锈钢、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材料、h、c、z型钢、彩色金属夹心板、屋面自动通风器钢结构配件的制造、销售;管材系列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与安装(凭资格证经营);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镀锌板、五金、工艺品、土产杂品、百货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情形。
(二)自然人保证人:
高飞,男,现为宏昱精密钢板法定代表人,1967年11月7日出生,住址**县兴福镇村高村229号。
高炳美,女,汉族,1967年1月3日出生,住址**县兴福镇村高村229号。
高炳成,男,汉族,1966年02月08日出生,住**县博城三路88号1号楼2单元304。
李俊英,女,汉族,1965年11月08日出生,住**县博城四路288号。
李俊宗,男,汉族,1973年5月30日出生,住**县兴福镇李韩村520号。
抵押物情况
(一)设备抵押:宏昱钢板以名下自身机器设备在工行设定抵押,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数额3216万元,已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178号。第一顺位****银行,抵押物对应贷款1500万元。
(二)股权质押:高飞、高炳美宏昱精密钢板股权共计2380万质押,已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债权诉讼情况
已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2018年6月24****委员会作出案号(2018)滨仲裁字第093号裁决书,判令宏昱钢板偿还工行贷款本金2979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偿清之日;工行对设备抵押物在3216.87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工行对质押股权在2979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高飞、高炳美、高炳成、李俊英、李俊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9年5月31日,****法院作出(2019)鲁16执60号执行裁定书,****委员会(2018)滨仲裁字第093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宏****公司
借款人情况
宏远新材料成立于2009年10月30日,地址:****工业园,法人代表张宏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张宏业一人出资。公司经营范围:环保增塑剂(DOTP)等化工产品加工销售。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省******公司成立于2007年06月06日,住所地****工业园西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20012E,法定代表人:周陆军,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由周小彬出资7700万元,周陆军出资300万元设立),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磷酸氢钙、磷肥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木质素磺酸钠、磷酸一二钙、磷酸二氢钙、酶制剂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二)保证人:****公司。
(三)保证人:
周小彬,男。
赵小梅,女,周小彬之妻。
马立杰,男。
刘桂英,女,马立杰之妻。
张宏业,男
张秀红,女,张宏业之妻。
马英举,男。
抵押物情况
(一)机器设备抵押:共办理三笔设备抵押,时间分别为2015年7月20日、8月24日和2016年4月13日,抵押账面价值为407万元、1017.95万元和614万元,抵押登记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32号、博工商抵登字(2016)第00137号和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68号。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二)股权质押:张宏业持有的3000万股权质押担保4250万元,已****管理局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债权诉讼情况
已取得仲裁裁决文书,已申请执行。
****公司
借款人情况
神州锆业成立于2008年9月8日,地****工业园,法人代表刘桂英,注册资本3500万元,刘桂英出资2495万元,占比71.29%;马英举出资1005万元,占比28.71%。公司经营范围:锆英砂(粉)、锆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停止经营。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省博****公司,2007年1月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法人代表杨勇勇全额出资。地址**县兴福镇国际钢贸城,经营范围:彩涂板、冷轧钢带板、扎硬板销售。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二)保证人:**宏****公司。
(三)保证人:**阿****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4日,****工业园,法人代表许文明,目前注册资本3099万元全部由许文明出资。经营范围为:农药、化工产品、肥料的生产与销售等。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四)自然人保证人:马英举、马立杰、刘桂英、张宏业、张秀红。
马汉功,男。
吉雨祥,男。
许文明,男。
杨勇勇,男。
刘云艳,女,杨勇勇之妻。
抵押物情况
(一)机器设备抵押:企业名下机器设备分2笔抵押,其中一笔最高额抵押420.9万元,2015年7月29日动产抵押登记,登记编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40号;第二笔最高额抵押1204万元,2015年9月8日动产抵押登记,登记编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88号。
(二)股权质押:马英举持有的1005万股权质押担保4000万元,已****管理局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债权诉讼情况
分三笔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已胜诉确认并申请执行。
(一)2018年12月28****委员会作出案号(2019)滨仲裁字第108号,判令神州锆业偿还工行贷款本金900万元及利息187326.95元,利息自2019年3月21日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1624.9万元、马英举质押的股权在4000万元最高余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宏****公司、**阿****公司、许文明、张宏业、张秀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马英举、马立杰、刘桂英在3950万元最高余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仲裁费47509元、案件处理费1000元。已申请执行。仅查封该案中的抵、质押物,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2019年6月20****委员会作出案号(2019)滨仲裁字第109号,判令神州锆业偿还工行贷款本金900万元及利息207950.59元,利息自2019年3月21日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1624.9万元、马英举质押的股权在4000万元最高余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省博****公司、****公司、张宏业、张秀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马英举、马立杰、刘桂英在3950万元最高余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马汉功、吉雨祥在3050万元最高余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7592元、案件处理费1000元。
(三)2019年6月20****委员会作出案号(2019)滨仲裁字第110号,判令神州锆业偿还工行贷款本金2149.9万元及利息482787.42元,利息自2019年3月21日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1624.9万元、马英举质押的股权在4000万元最高余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省博****公司、****公司、马英举、马立杰、刘桂英、张宏业、张秀红、杨勇勇、刘云艳、马汉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98687元、案件处理费1000元。
****公司
借款人情况
锦花油脂成立于2002年8月6日,地址:****工业园,法人代表刘桂英,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由刘桂英一人出资。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从事食用植物油加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顺达****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成立,位于**县吕艺工业**,法人代表刘立志,现注册资本7000万元,全部由**省博****公司出资。经营范围:环保增塑剂(DOTP)、涂料、树脂、塑胶制品销售。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企业目前停止经营。
未查询到企业名下有效的房产、土地等财产信息。
经****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系统查询,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保证人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到被执行人3笔,执行金额3901.89万元。
(二)保证人:**省博****公司、**阿****公司。
(三)自然人保证人杨勇勇、刘云艳、许文明、马立杰、刘桂英、周小彬、赵小梅。
抵押物情况
(一)机器设备抵押:企业名下机器设备抵押最高额抵押1208万元,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编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87号。
(二)股权质押:刘桂英持有的3000万股权质押担保3000万元,已****管理局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债权诉讼情况
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已取得生效判决并申请执行。
(一)2019年6月5****委员会作出案号(2019)滨仲裁字第107号,判令锦花油脂偿还工行贷款本金1799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1208万元、质押股权在3000万元最高余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公司、马立杰、刘桂英、周小彬、赵小梅、杨勇勇、刘云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2019年5月30****委员会作出案号(2019)滨仲裁字第106号,判令锦花油脂偿还工行贷款本金7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1208万元、质押股权在3000万元最高余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公司、马立杰、刘桂英、周小彬、赵小梅、许文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舜****公司
借款人情况
舜鑫达建材于2009年2月成立,法人代表马洪军,注册资本8888万元,其中马洪军出资6754.88万元,占比76%,初向红出资2133.12万元,占比24%。公司经营地址:**县兴福镇兴二村,公司经营范围:从事彩涂板、镀锌板生产、加工销售。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省**县****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法人代表魏长起,注册资本6000万元,王保友出资2600万元占比43.33%,魏长起出资1800万元占比30%,魏月军出资1600万元占比26.67%。公司坐****工业园,经营范围:钢材经营、销售;彩涂板销售。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二)自然人保证人:
马洪军,男。
初向红,女,马洪军之妻。
魏月军,男。
王金英,女,魏月军之妻。
魏长起,男。
魏高氏,女,马洪军之妻。
王保友,男。
魏**,女,马洪军之妻。
傅明,男。
程何香,女,傅明之妻。
抵押物情况
(一)机器设备抵押:企业名下机器设备抵押最高额抵押4226万元,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编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190号。
(二)股权质押:马洪军持有的6754.88万股权和初向红持有的2133.12万股权质押担保8888万元,已****管理局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三)汽车抵押:追加公司名下的桑塔纳轿车和江铃全顺牌普通客车各一辆抵押,账面价值8.35万元和15.13万元;追加马洪军名下丰田轿车一辆抵押,账面价值24.3万元,******局****支队办理登记手续。
债权诉讼情况
分三笔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均已取得生效判决且均已申请强制执行。
(一)2019年5月29****委员会作出案号(2019)滨仲裁字第118号,判令舜鑫达建材偿还工行贷款本金248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8.8570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4226.2万元、质押股权在8888万元、抵押汽车在47.78万元最高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马洪军、初向红、魏月军、王金英、魏长起、魏高氏、王保友、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2019年5月27****委员会作出案号(2019)滨仲裁字第117号,判令舜金达建材偿还工行贷款本金1000万元、9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4226.2万元、质押股权在8888万元、抵押汽车在47.78万元最高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马洪军、初向红、魏月军、王金英、魏长起、魏高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2019年6月26****委员会作出案号(2019)滨仲裁字第119号,判令舜金达建材偿还工行贷款本金1799.9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4226.2万元、质押股权在8888万元、抵押汽车在47.78万元最高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马洪军、初向红、魏月军、王金英、魏长起、魏高氏、傅明、程何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山****公司
借款人情况
金汇博化工成立于2010年1月,地址:****工业园内,法人代表穆利书(已病故),注册资本3050万元,由穆利书一人出资。公司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经营,阻燃剂系列产品生产销售。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省博****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现注册资本2899.95万元,法定代表人顾凯,顾凯全额出资。公司坐****工业园,经营范围:二甲氧基嘧啶胺生产销售。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二)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份,注册地址为****镇寨郝村,法人代表郝春梅,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郝春梅出资2800万元,出资比例为93.33%,郝俊亮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为6.67%,经营范围主要为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三)保证人:**阿****公司。
(四)自然人保证人:许文明。
朐振防,男。
顾爱娟,女,朐振防之妻。
穆利书,男。
穆俊英,女,穆利书之妻。
郝俊亮,男。
郝春梅,女,郝俊亮之妻。
抵押物情况
以企业名下自身机器设备设定抵押,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数额2145万元,已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5)第00416号。
债权诉讼情况
已分三笔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均取得生效判决并已申请执行。
(一)2018年6月15****委员会作出案号(2018)滨仲裁字第082号裁决,判令金汇博化工偿还工行贷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2145万元最高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穆俊英、郝春梅、郝俊亮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2018年6月29****委员会作出案号(2018)滨仲裁字第098号裁决,判令金汇博化工偿还工行贷款本金499.9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2145万元最高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穆俊英、许文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2018年6月20****委员会作出案号(2018)滨仲裁字第099号裁决,判令金汇博化工偿还工行贷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2145万元最高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穆俊英、朐振防、顾爱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
借款人情况
瑞德农业成立于2009年10月,地址:****工业园内,法人代表张国刚,注册资本3000万元,张国刚出资2700万元,占比90%,股东张继生出资300万元,占比1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食用植物油、棉花收购加工销售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目前处于停止生产经营状态。
三、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宏****公司。
(二)保证人:**省******公司。
(三)保证人:**省博****公司。
(四)自然人保证人:周小彬、赵小梅、张宏业、张秀红、朐振防、顾爱娟。
张国刚,男。
王艳娥,女,张国刚之妻。
张继生,男,身份证号。
郑秀花,女,张继生之妻。
抵押物情况
以企业名下自身机器设备设定抵押,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数额1200万元,已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211号。
债权诉讼情况
已分两笔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均取得生效判决并申请执行。
(一)2018年8月29****委员会作出案号(2018)滨仲裁字第194号,判令瑞德农业偿还工行贷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1200万元最高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周小彬、赵小梅、****公司、张国刚、王艳娥、张继生、郑秀花、朐振防、顾爱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2018年6月29****委员会作出案号(2018)滨仲裁字第195号,判令瑞德农业偿还工行贷款本金7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1200万元最高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周小彬、赵小梅、****公司、张宏业、张秀红、张国刚、王艳娥、张继生、郑秀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原债权人工行)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28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高宽出资4336.8万元,占72.28%,张开军出资112.8万元,占1.88%;张大雷、于伟伟各出资85.8万元,各占1.43%;付国兴出资82.8万元,占比1.38%;刘洪兵、魏家敏、林维浩、李宗林、张东升、刘相雨、石勇、张光群、刘玉平、崔守青、李先鹏、张增、马用俊、张贻海、李三涛、孙波、张伯忠、魏国光、竺兴宝、赵延尊、张涛、张乐乐、高克、朱子慧各出资54万元,各占0.9%。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收购加工销售油料、棉花及棉副产品、化纤、纺织、织棉布;生产销售针织品、服装;生产销售铝锭、铝板、铝带、铝箔;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企****公司。企业目前勉强经营,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企业营业执照状态正常,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佰****公司。
(二)保证人:**县华星****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3日,地处**县明集镇,法人代表纪淑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集团有限公司占比55%;赵**占比为30%;法定代表人纪淑芸占比为1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常压煤气发生炉、污水处理、环保设备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三)自然人保证人:
高宽,男。
赵爱敏,女,高宽之妻。
抵押物情况
以企业名下自身机器设备设定抵押,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数额9150万元,已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6)0429号。
债权诉讼情况
(一)2019年9月3日,**仲裁委作出2019滨仲裁字第159号裁决书,****集团偿还本金1998万元、利息578476.57元,以及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以借款本全1998万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佰****公司、高宽、赵爱敏对上述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915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92994元、处理费1000元、保全费5000元。
(二)2019年8月30日,**仲裁委作出2019滨仲裁字第160号裁决书,****集团偿还本金3000万元、利息997619.76元,以及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以借款本全3000万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县华星****公司、高宽、赵爱敏对上述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工行对抵押机器设备在915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134750元、处理费1000元、保全费5000元。
对本金3000万元,借款合同为****300027-2018年(**)字00235号的债权暂未起诉追偿。未诉债权在诉讼时效及保证期间内。
******公司(原债权人工行)
借款人情况
德利板材成立于2008年9月,法人代表高宽,注册资金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高宽占比80%;于伟伟占比20%。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铝板、铝带、铝箔坯料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县华星****公司、**佰****公司。
(二)自然人保证人:高宽、赵爱敏。
抵押物情况
(一)房地产抵押:****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坐落于**县黛溪六路139号,抵押83769.3平米划拨工业地,地上房产4843.79平米,抵押金额1700万元,不动产登记号:鲁(2017)**县不动产证明第****620号。
(二)机器设备抵押:以企业名下自身机器设备设定抵押,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数额15202万元,已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7)0119号。
债权诉讼情况
分三笔债权(4999万、1700万、3000万)申请仲裁。
(一)2019年8月25日,**仲裁委作出2019滨仲裁字第161号裁决,判令******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999万元及利息1,232,332.02元,并自2019年4月21日起,以4,999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825%计算,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县华星****公司、高宽、赵爱敏对上述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工行对******公司钢结构材料、机器设备等抵押财产依法变现后的价款在15,202万元的最高限额内优先受偿;****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房屋、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证号:**县字第00212号一**县字第002215号、邹国用(2009)第010430号)依法变现后的价款,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在1,750万元的最高限额内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215649元、处理费1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
(二)2019年8月30日,**仲裁委作出2019滨仲裁字第162号裁决,判令******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700万元及利息419076.7元,并自2019年4月21日起,以17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825%计算,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高宽、赵爱敏对上述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工行对******公司钢结构材料、机器设备等抵押财产依法变现后的价款在15,202万元的最高限额内优先受偿;****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房屋、土地使用权依法变现后的价款在1,750万元的最高限额内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80436元、处理费1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
(三)2019年8月30日,**仲裁委作出2019滨仲裁字第163号裁决,判令******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782559.22元,并自2019年4月21日起,以3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825%计算,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佰****公司、高宽、赵爱敏对上述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工行对******公司钢结构材料、机器设备等抵押财产依法变现后的价款在15,202万元的最高限额内优先受偿;****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房屋、土地使用权依法变现后的价款在1,750万元的最高限额内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133890元、处理费1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
******公司
借款人情况
远大板业成立于2005年10月,****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李勇军、实际控制人杨清华。现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杨清华占比41%,李勇军占比29%,魏曰泉占比30%。该公司主要从事冷板、镀锌板、彩涂板生产销售与开发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状态。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 ****工业园,法人代表蔺新亮,公司注册资本18888万元,蔺新亮占比90%,王娟占比10%。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热镀铝锌硅钢板、热板、镀锌板、冷轧板、彩涂板、钢管加工生产、销售。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状态。
(二)自然人保证人:
李勇军,男。
王艳娥,女,李勇军之妻。
杨清华,男。
于荣玲,女,杨清华之妻。
魏曰泉,男。
杨翠红,女,魏曰泉之妻。
抵押物情况
(一)房地产抵押:企业自身名下工业出让地236,677平米(约355亩)、54,619.83****结构厂房抵押,抵押担保12241万元。抵押物处于使用状态。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机器设备抵押:以企业名下自身机器设备设定抵押,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数额9464万元,已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58号。
债权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部分进行诉讼追偿,诉讼时效无瑕疵。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4年04月18日,住所地:**县**大街1678号。注册号: 913********179353P,法定代表人:周立,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12000万元,2015年3月20日,山****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向其增资,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增资认购新股的价格为10元/股,共需缴纳18亿元,其中首期1.8亿元转增注册资本,应于2015年8月29日前到位,但目前未出资到位),公司经营范围:石材加工机械、农业机械、波形腹板焊接机械设备、塑钢门窗机械、超高压设备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塑钢门窗加工安装及型材五金配件销售,钢材购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公司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公司。
(二)保证人:******公司。
(三)保证人:****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29日,注册地址为**省**市滨**滨北办新永莘**侧,法定代表人赵伟,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因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16年6****人民法院受理侨昌化学破产重整申请,2017年6月9****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1602民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重整程序、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现已收讫全部破产受偿款。
(四)保证人:**县****中心。
(五)保证人:博****公司
博****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20日,住所地:**县陈户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5778X0,法定代表人:刘景铭,注册资本:1700万元,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正餐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落地油回收;啤酒设备;文体用品销售;园林景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养护;苗木、花卉种植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六)自然人保证人:
孙宪华,男,住**省**县博城二路78号华兴苑8号楼3单元101号。
孙景荣,女,住所:**县,孙宪华之妻。
债权诉讼情况
******公司4笔债权均已诉讼且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2016银贷字第811****11067号《借款合同》,本金3000万元。2018年11月22日,****院作出(2018)鲁01民初478号判决书,判令******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472.08元(利息计至2018年3月29日,嗣后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贷款合同约定另行计付),****公司、******公司、孙宪华、孙景荣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2016银贷字第811****11067号借款合同,本金5251万元。2018年8月15日,****院作出(2018)鲁01民初479号判决书,判令******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251万元及利息****904.96元(利息计至2018年3月29日,嗣后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贷款合同约定另行计付),****公司、******公司、孙宪华、孙景荣、**县****中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2014信青瞿银贷字第104133号借款合同10000万元,2015信青瞿银贷字第105134号借款合同2900万元,合计12900万元。2018年6月23日,****院作出(2017)鲁02民初537号判决书,判令******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2900万元及利息****051.05元(利息计至2017年1月2日,嗣后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贷款合同约定另行计付),博****公司、孙宪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9日,住所地:****开发区**六路318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249531,法定代表人:刘澍滋,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建筑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钢结构配件、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销售;**工程;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为在册(营业),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县****中心。
(二)保证人:******公司。
(三)保证人:******公司。
(四)自然人保证人:
孙宪华、孙景荣。
债权诉讼情况
本户债权,已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法院于2018年8月15日作出(2018)鲁01民初480号判决,判令****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85万元及利息****666.44元(利息计至2018年3月29日,嗣后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贷款合同约定另行计付),**县****中心、******公司、******公司、孙宪华、孙景荣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2714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各被告负担。已申请执行。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8年09月03日,住所地位于**县博城五路东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33037C,法定代表人:孙宪华,注册资本:676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化学品)(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煤炭批发经营;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不含贵稀及放射性金属)、钢材、铝合金、五金、天然橡胶仓储销售;农产品及农副产品(不含食品)的批发与零售;普通货物的储存、保管、装卸、搬运;配送;(不****公司房屋及场地租赁;本公司资产委托管理;废旧金属回收(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公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县****中心。
(二)保证人:******公司。
(三)保证人:****公司。
(四)自然人保证人:
孙宪华、孙景荣。
债权诉讼情况
本户债权,****法院于2018年11月20日作出(2018)鲁01民初481号判决,判令******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85万元及利息****666.44元(利息计至2018年3月29日,嗣后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贷款合同约定另行计付),**县****中心、******公司、****公司、孙宪华、孙景荣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公司
主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4年06月19日,住所地:**省**市**县**镇**经济园寿济**侧,社会信用代码913********3516152,法定代表人:张来斌,注册资本:5000万元,张来斌100%占股。公司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铸钢丸、铸钢砂、铸钢球、钢丝切丸;铸件加工(非熔炼)。企业对外投资两户企业,现均已注销。公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现处于勉强经营状态。
抵押物情况
******公司设备一宗:树脂砂生产线、喷涂生产线、QW系列机械手势抛丸清理机。抵押金额为13500万元。抵押登记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319号。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注册地址**县**镇,注册资金10000万元(现股权结构为张来斌4900万元,占比49%,****公司5100万元,占比51%)。法定代表人是张来斌,主要产品为钢丸、钢砂、钢丝切丸、不锈钢丸、抛丸清理设备,****设备行业标准的制定企业,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现维持经营。
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注册资金5000万元,企业所****公司,其股本构成主要是法人代表张来斌出资4500万元,王瑞国出资500万元。主要制造、销售铸钢丸、铸钢砂、铸钢球、钢丝切丸、铸钢件,抛丸机及配件。张来斌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工商登记情况,企业在营。经查询企查查(APP),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在业,目前停止经营。
保证人:**开****公司成立于2009年07月0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09857C,住所:**省**县**镇**经济园寿济**侧,法定代表人:张来斌,注册资本:1000万元,开泰工业科技占股51%,翟永真占股49%。未查询到企业对外投资信息。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铸锻造用脱模剂、防锈剂、树脂、涂料、不锈钢磨料、有色金属磨料、非金属磨料、钢铁耐磨件。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目前勉强经营。
张来斌,男,1964年3月1日出生,住址**省**县**镇**村968号。
成爱美,女,1964年3月12日出生,住址**省**县**镇**村968号。
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中行**支行已对借款人及保证人提起诉讼,立案日期为2020年4月20日,案号为(2020)鲁16民初100号,保全案号为(2020)鲁16执保26号,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
主借款人情况
******公司系成立于2003年12月18****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办事处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张佩武。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张佩武出资930万元,张爱玲出资70万元,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实木家具、沙发;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保证人情况
1. 保证人****公司系成立于2007年3月22****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县西董镇韩寨村,法人代表韩光海。该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由韩光海个全部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实木家具、藤制家具、沙发;销售藤料、木材、海绵;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2、保证人张佩武、张爱玲夫妇。张佩武,男,身份证号372********3201077,******公司实际控制人,保证人。张爱玲,女,系张佩武配偶。身份证号码:372********0031061。
诉讼情况
2017年4月13日,兴****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7)鲁1602民初1402号,现已得到确权判决,已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原名****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法人及实际控制人为杨国胜,位于**省****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8879XE,注册资本3180万元,主营业务为轻芳烃、重芳烃、低烯液化气、丙烷、甲醇等生产、零售。公司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处于破产清算过程中,已确认债权2392万元。
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12日,****开发区****工业园北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917181,注册资本28000万人民币元,由大股东张**担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铜材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及电线电缆拆解。保证人已于2017年5月15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破产重整程序正在进行中。
2、自然人保证人:杨国胜,男,地址,**省**市**区西四路179号;李芳玲,女,地址,**县**路286号5区8号楼2单元402室。
3、自然人保证人:毕德敬,男,地址,**省******办事处红卫132号;张燕峰,女,系毕德敬配偶,地址,**省******办事处红卫132号。
4、自然人保证人:吴艳玲,女,地址,**省**市**区北一路895号院3号楼3单元501室。王海波,男,系吴艳玲配偶,地址,**省******办事处西营55号。
诉讼情况
2017年9月25****分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3月30日法院出具(2017)鲁0103民初73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金额为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现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4日,位于**市**区昌国路88****科技城),法人代表胡昌彩,注册资本300万元,胡昌彩出资300万元,出资占比100%。经营范围:销售陶瓷制品、金属材料、钢材、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电气设备、建材、卫生洁具、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因企业经营不善,现处于停业状态,企业已于2019年12月注销。
抵押物情况
****分行抵押物为**春****公司所属位于**区昌国西路88****中心内的41套铺位及其分摊土地使用权。该抵押物已于2015年2月11日在土地局、房管局登记,抵押有效,目前土地、房产均未处置。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743.8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房产建筑面积1,874.73平方米,房产类别为商业用房。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科技城****公司于2003年3月21日成立,注册地址**区昌国路西首,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蔡祈敢出资7974万元,出资占比79.74%;蔡庆华出资500万元,出资占比5%;刘卉出资510万元,出资占比5.1%;吴德明516万元,出资占比5.16%;陈钊出资500万元,出资占比5%,全部为货币出资。法人代表蔡祈敢。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开办市场,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百货、服装、鞋帽、家具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服务。该公司于2015年7月起处于停业状态。
保证人二:**春****公司于2003年4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科技城****公司出资4,200万元,出资占比84%;林凤松出资500万元,出资占比10%;蔡庆华出资300万元,出资占比6%,全部为货币出资。法人代表蔡祈敢。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该公司因自身经营状况不佳,开发的“君临天下”一期楼盘销售不畅,其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以及开发的楼盘都已全部抵押。
保证人三:钟素丽,女,汉族,1984年3月生,住址为**省**县仕阳镇。
诉讼执行情况
曼联陶瓷贷款出现欠息后,****分行多次向企业进行催收,由于企业已停产,****分行贷款本息,****分行贷款形成不良。****分行已于2015年12月****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第一****分行抵押物。法院于2016年4月判决, 2016年6月申请执行,目前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地址为**市**区昌国路88****科技城A馆一号,法人代表吴彩玲,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吴彩玲出资180万元,出资占比60%;蔡盈旺出资120万元,占比40%。公司经营范围:陶瓷、瓷砖、建材、包装材料、陶瓷洁具等的销售。
保证人情况
吴彩玲,女、汉族;蔡盈旺,男,汉族,吴彩玲丈夫,吴彩玲、蔡盈旺夫妇现住**省**市**区。
诉讼执行情况
盈****分行贷款出现欠息后,****分行多次向企业进行催收,由于企业已停产,****分行贷款本息,保证人也无力履行保证责任,****分行贷款形成不良。****分行已就贷款合同中的债权向****公证处办理了债权公证,并出具了(2017)淄鲁中证民字第3089号公证书。2017年6月14日,鲁中公证处出具了(2017)淄鲁中证民字第6632号公证执行证书。2017年9月,****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1月,****法院对抵押物进行了司法拍卖,处置价款640万元。目前,尚有80万元拍卖款项未过付,承租人已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尚未审结。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7日,注册地址:**市**区八陡镇山头路84号南邻,注册资本1,422.4万元,全部由****公司出资,法定代表人:丁志国。经营范围:生产药芯焊丝及其他焊材,****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院于2017年3月21日裁定受理飞乐焊业破产申请,2020年11月28日,****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抵押物及债权情况,拍卖款分配情况。
抵押物情况
珑****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共2,400万元,最高额抵押合同号:(1)****万元、(2)2012**(抵)字0064号900万元,抵押物为第三方****公司房地产,分别位于**区山头路84号南邻、**区夏家庄镇五龙街86号。
(1)2013年3月18日签订2013年**(抵)字001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1500万元,抵押物为珑山实业所有房产土地:位于**区山头路84号南邻工业用地淄国用(2006)字第B01341号(面积209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位于**区山头路84号南邻工业房产**市房权证**区字第05-****404号、第05-****403号;位于**区夏家庄镇五龙街86号工业用地淄国用(2005)字第B00559号(面积7420.1平方米)、淄国用(2005)字第B00562号(面积722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位于**区夏家庄镇五龙街86号工业房产**市房权证**区字第01-****135号、第01-****143号、第01-****148号、第01-****149号。
(2)2012年7月26日签订2012**(抵)字006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900万元,抵押物为珑山实业所有房产土地:位于**区夏家庄镇五龙街86号淄国用(2005)字第B00644号工业用地(面积2741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位于**区夏家庄镇五龙街86号工业房产**市房权证**区字第01-****139号、第01-****141号。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丁志国、岳婷夫妇
丁志国,男、汉族,**区双鑫苑小区7号楼1单元502号,为飞乐焊业法定代表人;岳婷,女,汉族,丁志国之妻,**区双鑫苑小区7号楼1单元502号,无业。
保证人二:****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5日,注册地址:**市**区夏家庄镇五龙街86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岳来禧。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经营;普通货运。金属焊接材料、建筑材料、铸钢件生产、销售;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加工、销售;硫化铁、煤矸石销售;资质证书范围内建筑安装业务;电机、电器设备的销售;货物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目前生产经营是停产状态。****法院于2017年11月14日裁定受理珑山实业破产清算,目前处于破产清算中。抵押物及债权确认情况。
破产情况
2017年12月20日,飞乐焊业管理人确认本户债权本金****8811.79元、利息293186.18元,合计****1997.97元。2020年4月17日,本项目之抵押财产淄国用(2006)字第B01341号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成交价****5686.96元,目前已部分过付800万元,尚有****686.96元在管理人账户,破产报酬和管理人报酬尚未核算。
****商贸有限公司
借款人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27日,注册地址:**市**区**镇北园路224号,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张文育。经营范围:挤奶机设备、农用机械生产、销售;机械加工;货物进出口;陶瓷、轮胎批发、销售。目前处于停业状态。
抵押物情况
****分行200万元贷款由企业自有地处**区**镇北园路224号的房产、土地作抵押担保。****商贸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238万元,抵押物为借款企业自有的房地产权,土地证号:淄国用(2005)字第B1108号、淄国用(2005)第B01109号;坐落:**区北园路224号,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合计面积:7851.9平方米,终止日期:2023-12-30。房产证号:**市房权证**区字第05-****009号、第05-****010号、第05-****011号,总建筑面积:3,222.25平方米,房屋坐落于**区**镇北园路224号,设计用途分别为:办公用房、厂房、仓库及食堂,其中混合结构办公用房1,183.24平方米,简易厂房仓库及食堂锅炉房等砖木结构建筑2,039.01平方米。
诉讼执行及破产情况
****分行贷款出现欠息后,****分行多次向企业进行催收,由于企业已停产,****分行贷款本息,****分行贷款形成不良。****分行****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19年11月12****法院作出(2019)鲁0304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破产清算,后于2020年4月22****公司破产。
2020年11月4日,抵押财产拍卖成交,所得价款****000元。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确认存在2006年8月27日《企业破产法》颁布之日前的职工债权,并在《****商贸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将破产法颁布之日前职工债权的受偿优先于抵押权,因此****公司无法获得受偿。为此,我公司****人民法院提起破产职工债权确认之诉,案件尚未审结。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8日,注册地址:**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A座21层2116室,注册资本800万元,其中李经良出资500万元,占出资比例62.5%;朱秀贞出资额300万元,占出资比例37.5%;法定代表人:李经良。经营范围:活塞、柴油机零部件加工、销售,不锈钢销售。中创活塞于2015年停止经营。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万丰煤****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30日,注册地址:**市**区昌国路12-8号,法定代表人孙丰收,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煤化工设备及配件、环保设备、建材设备、化工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金属结构件加工、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工业管道、金属结构件安装,陶瓷机械设备、铆焊结构件生产、销售、安装。万丰煤化工下游客户因受国家环保政策影响,订单大量减少,企业本身有一道刷漆工序也受环保政策影响,企业开工率不足,目前勉强维持经营。
保证人二:李希永、朱秀贞夫妇。李希永,男、汉族,住**省**市**区张桓路,为中创活塞实际控制人。朱秀贞,女,汉族,李希永之妻,住**省**市**区张桓路。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项目,尚未诉讼,但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
**晓华****公司
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晓华****公司始建于2006年5月,位于位于**区北西六路1号时代大厦7层A715号,注册资本300万元,法人代表李叔林。生产经营范围主要是陶瓷原料、陶瓷制品、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钢材、木材等的销售。目前企业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册地址为**市**区柳泉路51号,法定代表人: 张萍。注册资金300万元,该公司主要经营:三氯甲烷、乙醚、丙酮、甲苯、高锰酸钾、硫酸、盐酸、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易燃品等化工产品销售。目前企业已停产。
保证人二:庞明、贾海燕夫妻。庞明,男,汉族,1979年7月13出生,晓华股东兼法人代表,住址:**省**市**区双杨镇;贾海燕,女,为庞明之妻,汉族,1981年8月24出生,住址同上。
诉讼执行情况
****分行于2016年10月20日对相关借款人提起诉讼保全,2016年12月19****法院下达判决书,****分行已于2017年3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于2011年3****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由自然人俞方兵独立出资组建,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俞方兵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俞方兵,注册地址为**高新区金晶大道188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销售;汽车租赁(不含城市客车出租业务);汽车装璜;二手车置换等。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晓华****公司情况同上。
保证人二:俞方兵,男,汉族,住址:**省**市**区区南五巷
保证人三:庞明、贾海燕夫妇,庞明、男,汉族,贾海燕,女,住址:**省**市**区黄家辅镇
保证人四:马慧子,女,汉族,住址:**省**市**区双山街。
诉讼执行情况
******公司****分行贷款出现欠息后,****分行已于2017年11****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海通建****公司
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海通建****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2016年7月孟秀美将全部股份转让给实际控制人吴佳,现法定代表人为吴佳,企业经营地址位于**省**市**区309国道北贾黄村路段。该企业经营范围:建筑环保新材料研发、销售;新型环保瓷砖生产、销售等。企业已于2020年吊销营销执照。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安宝****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为****公司,实收资本2,930万元,由****公司与匈牙利****公司合资组建,并以货币形式投资,其中****公司出资2621.3万元,占比89.46%,匈****公司出资308.7万元,占比注册资10.54%,法定代表人巩俊芳,公司位于****高新区万杰东路,该公司主营批发销售低压电器元件、高低压成套设备、仪器仪表;生产汽车制动材料,机械设备制动材料,配电箱商用节电器。高压柜开关。系统节电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照明配电箱。消防控制设备。动力配电箱。产品应用城市电网等业务。
保证人二:孟秀美,女,1971年10月22出生,住址:**省**市**区双杨镇袁家村,海通建筑原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三:吴佳、高晓彤夫妇。吴佳,男,1985年11月21日出生,地址:**省潍**市**区文化路般阳生活区。高晓彤,女,1984年10月4日,地址:**省**市**区双杨镇月庄村。
保证人四:赵强,男,1987年3月15日出生,地址:**省**市**区黑旺镇廖坞村。
诉讼执行情况
****分行于2017年5月2****分行****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汇贸****公司
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汇贸****公司****开发区兰雁大道西首安泰药业斜对过,法人代表田茂存。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5日,企业性质民营,注册资本500万元。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机电设备、阀门、泵、电线电缆、塑料制品、科技器材、IT电子产品、礼品、道路沥青、化工产品销售。经营状态:停业状态。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位于**市**区金晶大道265号,企业性质为民营,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法人代表李浩出资200万元,占比66.7% ,股东侯杰出资100万元,占比33.3%。该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零售业,主要经营**品牌系列车型的销售。经营状态:停止经营。
保证人二:****公司法人代表田茂存
田茂存,男,汉族,1971年4月1出生,汇贸机电法人代表,住址:**省**县。
诉讼执行情况
汇****分行贷款出现风险后,原债权人已于2016年10月20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公司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其中自然人王新军出资270万元,占股权90%,自然人代立芳出资30万元,占股权10%,两人系夫妻关系。企业原经营地址位于**市**区昌国路88号,主要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日用百货、服装、箱包等。企业法定代表人代立芳,企业原有职工10人,设有财务部,销售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经营状态:停产状态。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2011年5月16日成立,注册资金200万元,地址:**区北西六路1****科技城3层E3-36号,主要经营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通讯器材。保证人因受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影响,资金周转困难,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二:****公司法人代表代立芳夫妇。代立芳,女,汉族,1962年5月22出生,****公司股东兼法人代表,住址:**市**区北郊镇。王新军,男,为代立芳之夫,汉族,1962年10月17出生,住址:**市**区北郊镇,为丽芳工贸总经理。
诉讼执行情况
丽****分行贷款出现风险后,已于2016年10月20日对其进行诉讼,****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0日,****公司,地址:**区**路19****体育馆内),注册资本300万元。法人代表成波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门面装潢设计、广告策划、文艺演出策划等。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企业主体资格存续。经调查,目前企业处于停业状态。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情况同上。
诉讼执行情况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该案件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借款****公司成立于2010年08月31日,企****公司,注册资本2,300万元。****开发区****开发区****研究所一栋三楼),法定代表人:巩忠良。该企业主要经营:焦炭、矿粉、钢铁、生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线电缆、通讯器材等的销售;野猪、畜禽等的养殖销售和农业种植。主要以批发销售矿产品等为主,下游客户以陶瓷产品生产企业为主。由于经营不善,企业已经关停。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21日,****开发区柳泉**首,注册资本4600万元,其中毕立友出资4560万元,毕亚振出资40万元,法人代表为毕立友,该企业主要从事建筑砌筑作业分包、木制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混凝土作业分包等。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企业主体资格存续。经调查,目前企业处于停业状态。
保证人二:******公司位于**省**市**县索镇前毕村,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资本5,090万元,其中毕立成出资180万元,占比3.5%,毕春清出资4,910万元,占比96.5%。公司法人代表毕立成,经营范围:猪、牛、羊鹅、鸡、鸭、鱼的养殖销售,蔬菜、果树、粮食的种植、销售。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企业主体资格存续。经调查,目前企业处于停业状态。
保证人三:巩忠良,男,汉族,住址:**省**市**县。
保证人四:毕立友、周爱云夫妇,毕立友,男,汉族,住址:**省**市**县。周爱云,女,汉族,住址:**省**市**区**小区。
保证人五:张其成、刘倩夫妇,张其成,男,汉族,住址:**省**市**区南营生活区。刘倩,女,汉族,住址:**省**市**区南营生活区。
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6)鲁0303民初5611号,判决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99880.05元及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受让债权后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鲁0303执837号,目前,法院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于1999年2月11****管理局**分局****公司,注册地址**市**区东高村,注册资本1,068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翟涛出资500万元,占比46.82%,股东翟纯海出资340万元,占比31.84%。股东仇传旺出资120万元,占11.23%,股东翟云出资108万元,占10.11%。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为翟涛,经营范围:纳米级氧化钙、碳酸钙生产、销售。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企业主体资格存续。经调查,目前企业处于停业状态。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1日,注册资金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翟国才,公司地址:**区沣水镇南沣水村西首,其中**宇航棉厂出资1110万元,翟国才出资39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超细纤维鞋材服装面料(不含印染)、工业折轴、机械五金、无纺布等。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企业主体资格存续。经调查,目前企业处于停业状态。
保证人二:翟涛、刘凡夫妇。翟涛,男,汉族,住址:**市**区沣水镇,为借款人法人代表。保证人:刘凡,翟涛之配偶,女,汉族,住址:**市**区沣水镇。
保证人三:翟国才,男,汉族,住址:**市**区沣水镇。
保证人四:翟纯海、孙玉英夫妇,翟纯海,男,汉族,住址:**市**区沣水镇东高村。借款人股东。保证人:孙玉英,女,汉族,住址:**市**区沣水镇东高村。
保证人五:仇传旺、翟云夫妇。仇传旺,男,汉族,住址:**市**区沣水镇,借款人股东。翟云、女,汉族,住址:**市**区沣水镇,借款人股东。
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贷款形成违约后,****分行已于2018年1****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0号,注册资金10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路来红,经营地址:**鲁中蔬菜批发市场62号,主要经营范围:销售日用百货、卫生纸巾、五金机电、办公用品等。经调查,目前企业处于停业状态。企业已于2021年1月注销。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该企业位于**市**区华光路188号玉龙大厦B座2201室,注册资金200万元,法人代表苏明岩。该企业2012年11月成立,经营范围:主要经营数码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通讯器材、办公耗材批发、零售。目前企业生产经营恶化。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企业主体资格存续。经调查,目前企业处于停业状态。
保证人二:法人代表路来国、吴春兰夫妻。****分行全部融资均追加法人代表路来国、吴春兰夫妻个人资产连带责任担保。
诉讼执行情况
****分行已于2018年1****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位于**市**区北西六路6****科技城二期三楼314号,注册资本360万元,法人代表孟祥菊。其中孟祥菊以货币出资360万元,占比100%,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钢材、建筑材料、陶瓷制品、玻璃制品、氧化铝粉、化工设备、化工产品等销售。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企业主体资格存续。经调查,目前企业处于停业状态。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抵押人:李**,地址:**区新村西路109号2层商用房,**市房权证**区字第01-****612号,房产面积共592平方米;土地证号:淄国用(2013)第A16445号,土地面积133.90平方米。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资金600万元,法人代表:曲杰,注册地址:**开发区中润大道129号(新桥商务楼3005室),经营范围: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防腐保温材料、灯具、化工产品、化工设备等销售。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企业主体资格存续。经调查,目前企业处于停业状态。
保证人二:孟祥菊,住址**市**区**路体坛小区。
诉讼执行情况
****分行已于2018年1****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淄****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人情况
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08-21,注册地址**省**市**县索镇**路4546号,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张继国,主要为生产销售:皮革鞣制加工;皮革制品制造;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目前处于生产状态。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始成立于2002-03-19,位于**省**市**县**路4546号,法人代表人张继国,公司注册资本为765.36万美元。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真皮沙发、沙发套、座椅套、皮汽车座垫、皮衣、皮裤及皮手套、喷胶棉、硬质棉、海绵、沙发角及其他沙发材料。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目前处于生产经营状态。
保证人二:****公司始成立于2008-06-24,位于**省**市**县索镇工业二路736号,法人代表人张继国,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家具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目前处于生产经营状态。
保证人三:******公司,详见第19户主借款人情况。
保证人四:张继国,男,汉族,1970年1月4日出生,现住**县建设街1666号3号楼2单元201号。网查张继国担任大桓九宝恩皮革、**市****公司多家企业等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五:罗立芬,女,汉族,1970年9月6日出生,系张继国配偶,现住址同上。
抵押物情况
大桓九宝恩皮革在最高额度4500万元内,由大桓九宝恩皮革以其名下进口挤水机、进口喷室、磨革机除尘器、进口烘干机等机器设备提供动产抵押,并****管理局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证书证号为370********101号。目前处于使用状态。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尚未起诉追偿。******公司
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注册地址**区山川路88号,注册资金2710.8万元(现股权结构为高红、宗树彬、司淑刚分别持股0.92%,认缴出资额19.9714万元,肖宝泉持股97.24%,认缴出资额2110.8861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司宏利,主要为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瓜尔胶。(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加工销售:生产片剂、硬胶囊剂,****公司生产的产品。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该企业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下称山川医用器材)始成立于1993年11月,位于**区山川路88号,法人代表人车献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98万元(现股东构****器材厂出资5238.4万元,占比67.18,车献梁出资2559.6万元,占比32.82%)。主要经营范围:Ⅱ、Ⅲ类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66)、Ⅲ类注射穿刺器械(6815)、Ⅱ类医用卫生材料及辅料(6864)、Ⅱ类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1,限真空采血管)、Ⅰ类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生产、销售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该企业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二:车献梁,男,汉族,1958年3月23日出生,现住**市**区颐泽将军大道128****花园**苑1号楼2单元101号。
保证人三:鹿智兰,女,汉族,1957年10月2日出生,系车献梁配偶,现住址同上。
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名下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淄国用(2014)第C03358号,面积为200.02平米)及地上房产(房产证号为**市房权证**区字第04-****170号,面积为924.04平米)给中信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并办理了土地及房产的抵押登记(土地他项权证为淄他项(2014)第C00284号;房产他项权证书号为**市房他证**区字第T04-****133号)。
诉讼执行情况
2018年12月17****法院作出(2018)鲁03民初121号民事判决书,经核实,目前正在执行中。该笔债权项目,借款人及保证人,经法院裁定均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我公司受让该债权后已向破产管理人申请变更了债权人。
********公司
借款人情况借款人********公司(下称山川医用器材)始成立于1993年11月,位于**区山川路88号,法人代表人车献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98万元(现股东构****器材厂出资5238.4万元,占比67.18,车献梁出资2559.6万元,占比32.82%)。主要经营范围:Ⅱ、Ⅲ类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66)、Ⅲ类注射穿刺器械(6815)、Ⅱ类医用卫生材料及辅料(6864)、Ⅱ类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1,限真空采血管)、Ⅰ类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生产、销售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该企业已破产重整。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见第16户主借款人情况。
保证人二:车献梁、鹿智兰见第16户主借款人情况。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位于**区城南镇查王村面积为40782.75平米,不动产权证号为淄国用(2007)第C00629号土地一宗。抵押期限自2017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2日。
诉讼执行情况
2018年9月17****法院作出(2018)鲁03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目前正在执行中。该户债权项目,借****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齐****公司
借款人情况
****集团性民营企业,位于**省**市**区金烯路199号,成立于2006年9月,现注册资本15447.3万元人民币。设立之初为中外合资企业,原股权构成为:****集团****公司(下称“齐旺达海仲”)出资10500万元,占68%;东****公司出资4947.3万元,占比32%。2018年6月,东****公司将所持股权****集团****公司,目前齐旺达海仲持有齐旺达石油100%股权。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营业执照状态正常,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经实地查看,目前齐旺达石油自身经营已停滞,公司已停产。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集团****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8 月 27 ****集团和**亿****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法定代表人王志清,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其中:****集团以货币出资 1276.94 万元和以实物出资 523.06 万元,占比 60%,**亿****公司以货币出资 1200 万元,占比 4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液化石油气、石脑油、苯、混合芳烃等化工产品销售。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营业执照状态正常,系统登记状态为在业。目前企业处于停产停业状态。
保证人二:**齐****公司(下称“齐旺达包装”)成立于2000年1月,****集团有限公司和俄罗斯巴****公司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00万美元,2013年11月俄罗斯巴****公司持有的25%股权****集团有限公司。目前齐旺达包装注册资本5000万元,****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塑料编织袋、纸塑复合袋、塑料原料及制品、橡胶原料、工业及农业塑膜、薄膜包装制品等。现公司法定代表人沙良军,实际控制人王志清。公司主要经营生产 销售塑料编织袋、纸塑复合袋等。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营业执照状态正常,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目前齐旺达包装已关停。
保证人三:**万****公司成立于2002年 11月,法定代表人宗立谭,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333万元,占比 93.33%,孙卫栋出资667万元,占比6.67%。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管道安装、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系统登记状态为在业。
保证人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成立于1999年10月,注册资本441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志清,由王志清出资1470万元,占股33.33%,由丁剑出资980万元,占比22.22,由张志栋、李维明、赵加军、魏书邦各出资490万元,各占比11.11%,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塑料纺织袋、柔性集装袋、降解母料、聚丙烯涂复料、农地膜生产、销售;塑料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服务;房屋租赁。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营业执照状态正常,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保证人五:王志清,男,回族,生于1961年,为齐旺达石油法定代表人、****集团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保证人六:赵霞,女,回族,生于1963年,为王志清的配偶。
抵押物情况
齐旺达石油以其名下位于**区金烯路199号的8项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登记号为临工商抵登字(2018)第0124号。
诉讼执行情况
2020年8月25****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305民初3951号民事判决书,目前尚未执行。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26日,注册地位于**市**县田庄镇大庞工业区,注册资本2400万元,股东为******公司和****公司,出资额分别为1800万元和6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两法人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庞波。借款人主要从事生产DMOD助剂,氢乙酸及氢乙酸脂类系列产品,苯甲酸酯类产品,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目前企业已停止经营。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位于**市**县田庄镇大庞工业区,其中土地使用权对应土地面积61189.54平方米(约92亩),出让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6年12月;房产面积16965.2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1700万元贷款对应的抵押物为优强碳****公司(德**厂),****银行。其中抵押土地使用权对应土地面积32212.19平方米,折合48.37亩;房产面积9658.55平方米,五个车间,一处办公楼,钢混结构。
(2)1300万元贷款对应的抵押物一部分为德丰化工主厂区(德丰西厂),****研究所。其中抵押土地使用权对应土地面积合计28977.35平方米,折合43.5亩;房产面积合计7306.65平方米,建成于2010年12月,产权人****公司,砖混结构。
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2012年7月19日对德丰化工提起民事诉讼,7月20****法院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银行对德丰化工诉讼,案号(2012)淄商初字第92号和(2012)淄商初字第93号,于2012年9月13日开庭。2014年11月24日,****法院出具了(2012)淄商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书、(2012)淄商初字第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分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4月10日,****法院对德丰化工名下**县周荆路田庄路段748号房地****研究所)进行司法拍卖,以****000元成交,扣除被执行人应承担的交易环节税款后,尚有140万元变价款未过付。后分别对抵押物德**厂、西厂土地厂房进行了三轮拍卖未能成交,流拍价分别为1370.09万和1125.82万,案件现处于终本执行状态。
****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0号,注册资金10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路来红,经营地址:**鲁中蔬菜批发市场62号,主要经营范围:销售日用百货、卫生纸巾、五金机电、办公用品等。经调查,目前企业处于停业状态。企业已于2021年1月注销。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淄****制品厂,成立于2004年3月22日,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刘玉娥,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位于**省**市**区皇**路史王村北,业务范围为塑料编织布、编织袋、编织网加工、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保证人生产厂区占地3万平方米,员工200余人,有先进设备200多台(套),年塑料加工能力一万吨。主要产品是纸塑复合袋、内涂(外涂)复合编织袋、方底阀口袋、柔性集装袋、彩印袋、普通编织袋及重包装等。该企业规模较小,下游主要面向**地区企业,受地区经济环境间接影响,订单萎缩,现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二:路来国、男、1964年5月1日出生,为借款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自2006年开始从事批发代理行业,因本人涉及多起诉讼案件,造成自身及企业抵押物被查封,资金链断裂。
保证人三:吴春兰、女、1967年2月27日出生,为路来国配偶,负责借款企业的财务工作,诉讼过程中未查封到其他有效资产。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路来国名下的土地和房产。抵押物位于**区昌国东路155号,其中土地面积4769平方米,证号为淄国用(2014)第A10978号,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性质为国有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2032年5月22日;抵押土地上附着三栋房产,合计面积为1932平方米,房权证号为**区字第01-****434号,实际用途为仓库和办公,房产结构为混合,建筑年代1993年。****广场****人民政府征收,征收补偿款****176元,该****人民法院控制。因债权人众多,且均申请参与分配,****法院于2020年6月24日做出财产分配方案,****公司优先受偿金额为230万元。我司认为该分配方案损害抵押权人利益,已提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目前****人民法院审理,尚未审结。
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于2017年1月5****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7年8月29日做出(2017)鲁0391民初1263号民事判决****银行于2017年10月9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我公司受让该债权后及时变更了执行人,目前该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中心路6甲1号,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乔叙出资490万元,史学涛出资10万元,****防治院,主营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见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室内空气检测等业务,该公司现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位于淄****工业园,注册资本300万元,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机械设备、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窑炉设备、水泵制造和销售,管道安装和维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劳保护品、钢材、木材、水泥、焊机、焊丝、日用百货批发和零售,主营生产加工活柱、联轴器等多种矿山机械配套产品,轿直辊、轧辊、修复顶头等,该公司现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二:乔叙,女,****人,为借款人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1998年开始从事环境评价与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2011年成立******公司。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抵押人彭东升个人住房,房屋座****中心路265号,建筑面积109.45平方米,房产证号**市房权证**区字第01-****377,土地证号淄国用(2007)第A10167,最高额抵押金额为本金35万元。
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于2015年8月10****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6年6月15日做出(2015)新商初字第391号、(2015)新商初字第392号民事判决书.****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该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16日,注册地址为**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园A座806号,实际经营地址为**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园A座806室。注册资金600万元,目前股权构成情况为马**以货币形式出资490万,占注册资本的81.67%;王玺以货币形式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3%;王玉以货币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3%;马天国以货币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7%,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马**,主要从事丙烯腈的销售,目前企业已经停业,企业已于2019年11月吊销。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金龙****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14日,注册地址为****经济开发区机电产业园金龙路1号,注册资本6500万元,由孙立博货币出资5000万元,****正普****公司出资1000万元,赵玉荣货币出资500万元,公司主营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主导产品为高低压开关柜,目前已经停业。
保证人二:马**,女,****人,为借款人代表法人及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三:王光临,男,****人,为马**配偶。
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于2016年5月4****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法院于2016年7月11日做出(2016)鲁0391民初4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于2016年11****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未能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故出具了(2016)鲁0391执87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2日,注册地址位于**区****科技**门斜对过,注册资金1000万元,由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王新宝出资540万元、占比90%,其配偶李小燕出资60万元、占比10%,该公司主营室内外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等。****公司停止经营。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情况同上。
保证人二:王新宝,男,1965年10月出生,**市**区人,大学学历,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该同志自1992年开始从事食品的销售,2005****公司的工作,因经营的企业关停,涉及多起诉讼,无力偿还贷款本息,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保证人三:李小燕,女,1962年11月出生,**市**区人,为王新宝配偶。
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于2016年9月21****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法院于2017年2月22日做出2016)鲁0391民初1962号民事判决书,****银行全部诉讼请求,****银行胜诉。判决生效后,因借款人等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银行于2017年6月15****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2日,注册地址****工业园**一路21号,注册资本50万元,法人代表姜新春。公司主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橡胶、塑料及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公司停止经营。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麦格尔****公司(更名为**麦特****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0日,位于****工业园,现注册资金1000万元,全部由孙启国出资,股权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乳业设备、环保设备、畜牧设备、有机肥设备生产、涉及、安装、销售,保证人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保证人二:魏世勇、男、1972年12月5日出生,大专文化,**人。目前魏世勇所控制的企业停止经营。
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于2016年11月3****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法院于2016年12月23日做出(2016)鲁0391民初2104号民事判决书,****银行全部诉讼请求,****银行胜诉。**银行于2017年6月13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位于**市**区敬仲镇东苇村村东,2009年成立,主营燃料油销售,兼营钢材销售,具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刘美芳,目前该企业已停产。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朱奉阔,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二:刘美芳,与朱奉阔系夫妻关系。
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支行于2014年5月29****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7月22日出具民事调解书,**银行于2014年8月14日申请执行立案,法院于8月14日出具了(2014)淄执字第181号的执行裁定书。我公司在受让该债权后,****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人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4日,住所地位于**县**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47071U, 法定代表人:刘高峰,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广告制作;纸制品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 公司登记状态:在业。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企业现处于停产状态。****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智汇蠕****公司成立于1976年5月1日,曾用名**省******公司,1993年3月1日更名为现名,住所地**县**镇唐一村章索路3号。注册号:370********8734,法定代表人:张跃成,注册资本:1136.23万元,经营范围:铸铁件、机械加工件、建筑工程机械的制造、销售;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备案范围内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业。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二:刘杰,男,出生日期1959年4月10日 ,住所地:**省****花园春趣园12-2-502 ,****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三:刘琦,男,出生日期1971年5月20日,住所地:**市**县锦秋小区81号楼2单元101室,****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1:****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公司车间内,具体包括:
①轮转胶印机1套,评估价值为****4100.00元,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44号;
②胶订联动线1条,评估价值为****7700.00元,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44号;
③胶订联动线1条,型号为C-12-26,评估价值为****3956.00元,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75号;
④对开四色胶印机1套,型号为SM1024,评估价值为****6612.00元,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75号;
⑤卷筒纸高速柔印铁丝骑马钉联动生产线1条,型号为LD1020,评估价值为930000.00元,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75号;
抵押物2:****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公司车间内,具体包括:
①全张四色印刷机1台,型号为R9047B,评估价值为****3009.00元,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74号;
②全张四色印刷机1台,型号为R9047B,评估价值为****3009.00元,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74号;
③对开六色带上光胶印机,评估价值为****632.00元,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74号。
诉讼执行情况
2016年12月5日,原债权人农行**县支行对主从****委员会提起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于2016年12月22日分别做出(2016)淄仲裁字第00662号、(2016)淄仲裁字第00664号仲裁裁决书,现已生效。借****集团有限公司及保证人**智汇蠕****公司均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我公司已经向管理人进行破产债权申报。
****公司****银行)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7日,住所地位于**县邢家镇府驻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2073-6, 法定代表人:刘守信, 注册资本:10200万元,目前实收资本为6200万元,剩余部分将按照相关规定在2019年11月前缴齐。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PE、PVC、PP-R、PE-RT塑料管材、管件,货物进出口。公司登记状态:在业,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已停产。****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情况
保****集团****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住所地**省**市**县**镇**路6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590Y,法定代表人:田承海,注册资本:30156.93万元,经营范围: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公司登记状态:在业。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企业处于停业状态。****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安装于****公司厂区内PE管材生产线等35台(套)专用机器设备。抵押设备于2014年11月30日由******公司评估,评估值净值****5310.00元抵押的机器设备信用到期时净值为****1935元。****机关****工商局,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4)第0123号。
诉讼执行情况
原****银行**县支行于2016年12月5日对主从借款****委员会提起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于2016年12月22日作出(2016)淄仲裁字第663号裁决书,已生效。该债权,借款人及保证人均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我公司已进行了破产债权申报。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住所地位于**县徐家庄乡杨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319717,法定代表人:韩吉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塑料编织品生产及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业,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该公司2016年2月停产。目前,****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住所地**县鲁村镇龙子峪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6490XJ,法定代表人:左效成,注册资本:2178万元(由左效成出资2178万元设立),经营范围:货运站(场)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铁精粉加工,铁矿石、钢材、建材、黑色金属、石英石,方解石、长石、**石、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业。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目前企业已经停产。
保证人二:韩吉春,男,出生日期1958年01月12日,现住所:**县水景嘉园7号楼801室,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二:王瑞玉,男,出生日期1971年8月21日,住所:**县荆山路74号,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1:****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土地位于**县鲁村镇驻地、泰薛**侧,使用权面积7266.8 ㎡,土地用途为工业,出让终止日期2018年3月2日,土地使用权证号淄国用(2009)第128号。抵押房屋建筑面积为4291.27㎡,面积292.68 ㎡。农行**县支行于2012年10月29日与抵押人签订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债权287.15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分别为源他项(2012)第143号、**市房他证**县字第10-****0954号。
抵押物2:沂****公司(沂****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土地分别位于鲁村镇西官庄和北徐家村。其中鲁村镇西官庄宗地使用权面积5719.2 ㎡,为商服商业用地,证号为淄国用(2008)第102号;北徐家村宗地使用权面积4278 ㎡,为商服商业用地,证号为淄国用(2008)第100号。位于鲁村镇西官庄村的抵押房产,建筑面积为1509.93 ㎡;徐家庄房屋建筑面积为1347.91 ㎡。**农行于2013年11月28日与抵押人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债权231.12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分别为源他项(2013)第00161号、源他项(2013)第00162号、**市房他证**县字第10-****1815号、**市房他证**县字第10-****1815号。
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县支行于2016年8月4日对主从借****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于2016年8月19日做出(2016)鲁0323民初1753号、(2016)鲁0323民初1754号、(2016)鲁0323民初1755号民事调解书。借款人****公司,****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我公司已经向管理进行了破产债权申报。
**市******公司
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市******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住所地位于**化工区纬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252071,法定代表人:胡玉信,注册资本:2546.7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糠醇、2-甲基呋喃、γ-丁内酯等;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等。公司登记状态:在业,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法院裁定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联兴****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住所地**市**区召口乡南金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52906F,法定代表人:任飞,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公司出资设立),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炭素制品。公司登记状态:在业。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住所地******办事处王朱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915172,法定代表人:曲宝瑜,注册资本:1312万元****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312万元设立),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炭素系列产品。公司登记状态:在业。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公司处于半停产状态。****法院裁定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三:胡玉信,男,生于1962年,研究生学历,为**有机化工实际控制人,住址,**市**区**大道金茵生活区10号楼4单元302。
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已向**省****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8年3月2日作出案号为(2018)鲁0391民初142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借款本金1470万元及相应利息。该户债权中,借款人**市******公司、保证人****公司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我公司已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10日,****工业园,注册资本115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令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997078。公司经营范围为经营本企业自产的纺织品、服装及相关技术的国内销售和出口业务,以及本企业所需的设备、零配件、仪器、仪表、原辅材料、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抵押物情况
房地产抵押:抵押物为汇通纺织自有房地产,抵押土****工业园,为国有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东国用(2007)第135354号,面积:66246平方米;2014年2月28日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东土抵他项(2014)第12号, 抵押房产位于香江路东,齐南**,房产证号:**房权证铜城字第08038号(面积9134.76㎡)、08040号(面积:12298.02㎡),合计面积21432.78平方米,2014年3月3日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房他证铜城字第14-3885。抵押效****人民法院(2019)鲁15民初401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有效。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5日,位于**市柳园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154184,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其中陈振国出资8800万元,出资占比80%,刘海洲出资2200万元,出资占比20%,法人代表刘海洲。公司注册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机械设备、五金、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批发;市场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投资、融资、担保类业务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卡等相关业务);自营和代理技术进出口业务等。经查询工商登记情况显示,企业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付崇会,****公司实际控制人,男住址:****工业园管委会。
保证人三:陈秀华,女,系付崇会配偶,住址:**县文化街148号。
诉讼执行情况
2019年7月12日,我公司对主从债****人民法院全额诉讼,2019年12月20日,****法院作出(2019)鲁15民初4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胜诉,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权。2020年3月16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20)鲁15执237号,目前在执行过程中。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成立,****园区香江路东金光**,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27890D。法定代表人:张令贵。经营范围:棉纱加工、销售。棉纱加工、销售。经查询工商登记情况显示,企业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通亚交通****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7日,位****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60848C,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陈振文出资6000万元,出资占比60%,张学敬出资4000万元,出资占比40%,法人代表陈振文。公司注册经营范围:交通设施、金属结构、金属管道的制造、安装、销售及来料加工和进出口业务,节能型陶瓷内加热式装备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经查询工商登记情况显示,企业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公司。
保证人三、徐宗秋,男,汉族,1980年8月14日出生住址:**省**县聊滑路210号;
保证人四:张静,女,汉族,1984年5月10日出生,系徐宗秋配偶,住址:**省**县商业街83号西院4号楼1单元201室;
保证人五:张宪广,男,汉族,1970年2月1日出生,住址:**县;
保证人六:秦绪珍,女,汉族,1966年7月22日出生,系张宪广配偶,住址:**县。
保证人付崇会、陈秀华。
诉讼执行情况
2017年3月13日对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2017年6月7日,****法院作出(2017)鲁1524民初6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胜诉。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7月23日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案号(2019)鲁1524执恢84号,目前终结本次执行。
****公司(原债权行:农业银行)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29日,注册地址为**省**市滨**滨北办新永莘**侧,法定代表人赵伟,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因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16年6****人民法院受理侨昌化学破产重整申请,2017年6月9****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1602民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重整程序、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现已收到破产受偿款。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1994年04月18日,住所地:**县**大街1678号。注册号: 913********179353P,法定代表人:周立,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12000万元,2015年3月20日,山****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向其增资,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增资认购新股的价格为10元/股,共需缴纳18亿元,其中首期1.8亿元转增注册资本,应于2015年8月29日前到位,但目前未出资到位),公司经营范围:石材加工机械、农业机械、波形腹板焊接机械设备、塑钢门窗机械、超高压设备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塑钢门窗加工安装及型材五金配件销售,钢材购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公司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公司位于**市渤海七路599号,成立于1998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刘慧兰,注册资本45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经营流通人民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钟表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地调查,企业维持经营。
保证人三:****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2日,注册地址:**市渤海七路599号。法定代表人刘惠兰,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金银、珠宝首饰、玉器(不含文物)已退出市场流通的人民币、工艺品、日用品(不含食品、乳制品)、服装、玩具、儿童用品(不含视频、乳制品)、化妆品、纺织品、家用电器、五金电器、家具、家居用品、文化用品的销售;艺术品展览(不含文物);****商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经营状态为在营。
保证人四:****公司注册地址为**市渤海七路599号,成立于2013年4月10日,法定代表人唐延华。经营范围:珠宝首饰零售和批发;金银饰品、玉器、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发行时间满一年的普通纪念币、金****银行总行批准装饰的流通人民币、工艺品、日用品的销售;金银制品的维修、加工。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经营状态为在营。
保证人五:**大****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4日,注册地址**市滨**滨**梧桐十路**三路路口。法定代表人:吴立超,目前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甲基叔丁基醚(MTBE)、丙烯、丙烷、液化气、异辛烷、正丁烷、硫酸、苯、甲苯、二甲苯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改性沥青生产;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经营状态为在营。
自然人保证人:王春源,男,住所地:滨**黄河二路654号,原****公司法定代表人。
任立生,男,住所地:滨**黄河三路570号。诉讼执行情况
判决书号(2018)鲁1602民初825号、(2018)鲁1602民初826号、(2018)鲁1602民初827号、(2018)鲁1602民初828号、判决书号(2020)鲁16民终3281号、判决书号(2020)鲁16民终3284号、判决书号(2020)鲁16民终3279号、判决书号(2020)鲁16民终3287号、(2020)滨仲裁字第114号、(2020)滨仲裁字第115号。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18日,公司注册地址为**市渤海五路702号海得汽配装具机电城,企****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开发等。该公司法人代表为赵杰,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股权构成为:自然人崔兰兰出资750万元,股权占比75%;自然人赵杰出资750万元,股权占比25%。2018年6****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抵押物情况
抵押人:**市****公司
抵押物:土地使用权、房产最高额抵押担保1000万元
(1)土地使用权:滨国用(2011)第G00455号权属**市****公司,****办事处胜利河以东、铁路以西地号为小(13)-171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9999平方米。工业用地。出让取得。终止日期2057年6月。他项权利证书号滨他项(2013)第G0045,登******局。
(2)房产:权属**市****公司,位于**市****公司(建筑面积10116.38平米)。2007年建成,用途为综合楼、餐厅、变电室。房产证号**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110587号,他项权证号滨房他证高新区字第****020283号。
****法院二次拍卖、一次变卖均流拍,流拍价格为1017.12万元。
保证人情况
崔蔚,性别:女,出生时间:1975年4月,住址:**市滨**黄河四路533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赵杰,性别:男,出生日期:1970年10月,住址:滨**黄河十二路733号,该公司法人代表(系崔蔚的丈夫)。
宋敏,性别:女,出生日期:1959年2月。住址:滨**黄河五路461号。
李传文,性别:男,出生日期:1951年10月,住址:****办事处龙腾八路。(系宋敏的丈夫)。
诉讼执行情况
2015年3月18****法院以(2014)滨中商初字第147号《民事判决书》胜诉判决。
2019年6****法院以(2018)鲁16执恢76号《执行裁定书》****法院(2014)滨中商初字第14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
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17日。公司地址:**县城大济路东侧,法定代表人胡振新,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599721。经在**企业信用****公司营业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公司主体资格存续。
抵押物情况
由债务人名下的抵押财产为债权最高余额72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天禧牧业名下惠字第HSP****01017号证号下房屋使用权,为工业房产共计17套,总面积9042.61平方米,位于**县大济路以东、长青木业以北天禧牧业院内。****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房屋他项权证书编号为:房他证惠字第14014号。
(2)天禧牧业名下惠房B字第6-0042号房屋使用权,为车间,面积7800.38平方米,****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房屋他项权证书编号为:房他证惠字第14015号。
(3)天禧牧业名下惠国用(2010)4号证号下土地使用权,总面积24117.00平方米,位于**县大济路以东、长青木业以北。******局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编号为:惠他项(2014)第45号。
(4)天禧牧业名下惠国用(2010)22号证号下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3245.00平方米,位于**县桑落墅镇永莘**。******局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编号为:惠他项(2014)第46号。
保证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03月31日,注册地址**市滨**滨****二路68号,注册资本285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484903。法定代表人杜丽萍。经在**企业信用****公司营业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公司主体资格存续。
****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6日,注册地址:**省**县辛店镇碱场王村,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胡振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27514Y。经在**企业信用****公司营业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公司主体资格存续。
******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3日,注册地址:**省**县辛店乡佟家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树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3271A。经在**企业信用****公司营业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公司主体资格存续。
惠****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0日,注册地址:**县辛店乡陶家坊村,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洪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031527Y。经在**企业信用****公司营业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公司主体资格存续。
胡振新,男,住址:**县环**路,****公司实际控制人。
张忠,女。
诉讼执行情况
2018年6月20日农行就其中720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8)鲁1621民初1804号,****公司偿还借款本金****000元、利息,保证人胡振新、张忠对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公司设定抵押的财产(抵押清单编号:371********042038-1-4)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鲁1621执256号,****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11月16日农行就其中460****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8)鲁1621民初3741号,****公司偿还借款460万元利息;惠****公司、胡振新、张忠负连带清偿责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鲁1621执456号,****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11月9日就其中2000****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8)鲁1621民初3623号,****公司偿还贷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保证人****公司、胡振新、张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鲁1621执457号,目前案件仍在执行过程中。
2018年11月9日就其中1225万元****委员会提起仲裁,案号(2018)滨仲裁字第274号,****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225万元及利息;保证人****公司、****公司、胡振新、张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处置方式: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可组包转让、可单户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自2021年8月6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的书面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薛经理
联系电话:0531-****9789
通讯地址:**省**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邮政编码:250001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0531-****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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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