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高桥镇田园生态小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改革局以紫发改投资〔2021〕2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省专项资金支持、****银行援建帮扶资金、县级自筹和招商引资、社会资本,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高桥镇权河村、兰草村、街道社区、双龙村、裴坝村;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项目目标为将高桥镇打造为乡村**示范小镇,****车站景区、****中心、梦**景区、兰草村(米酒工坊)、苍鹭生态观赏区、镇中心、兰草湾、双龙村、裴坝村等区域,主要建设内容为**特色建筑2350平方米,改造特色建筑4122.5平方米,室外景观7500平方米,河道景观12000平方米,苗圃15000平方米,稻田景观50000平方米,溪钓平台9500平方米,苍鹭觅食区、稻田景区1585平方米,新修吊桥1座,改造旧建筑6栋、民宿7栋。招标内容为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室外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工程勘察、概念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施工;
2.3 项目投资总额:10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3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县高桥镇田园生态小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县高桥镇田园生态小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县高桥镇田园生态小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使本招标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及满足正常使用功能要求所需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及后续移交等全部工作;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施工资质: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设计资质: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
3.2.1施工业绩:申请人具有2018年07月1日起至今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联合体一家施工企业满足要求即可,申请人需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影印件,(中标公示网上截图需提供网站网址,专家现场核实),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的合同签订时间必须在2018年7月1日至今。
3.2.2设计业绩:申请人具有2018年07月1日起至今的类似类似田园综合体项目的设计业绩,申请人需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影印件,(中标公示网上截图需提供网站网址,专家现场核实),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的合同签订时间必须在2018年7月1日至今。
3.3人员要求
3.3.1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提供无在岗承诺书;其中项目经理在本企业注册12个月以上(2020年7月1日之前在本企业注册登记执业,以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3.3.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3.3.3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若项目负责人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所要求的全部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注: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要求
3.4标段名称:**县高桥镇田园生态小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需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责任及义务;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申请人信誉要求
3.6.1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含企业信息、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含企业信息、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6.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4申请人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5申请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名工工资证明材料。
3.6.6 其他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期间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6.7申请人被列入**县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8月7日 09时00分至2021年8月12日 09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6.1请于 2021年8月7日 09时00分 起至2021年8月20日 09时00分从**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县高桥镇田园生态小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如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未按照时间规定下载文件,导致后续参加资格预审失败的,投标企业自行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20日09时0分,地点****交易中心201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平台》 、《**采购与招标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网上投标确认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2投标人投标确认时因网上的投标信息不完善或者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的后果自负。
9.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4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不得更换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高桥镇 | 地址: | **省**市**区**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
联系人: | 任主任 | 联系人: | 孙工 |
电话: | 0915-****061 | 电话: | 153****9987 |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