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丙烯酰胺-2-甲基丙磺酸单体、亚甲基丁二酸单体等原材料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 招标项目名称:丙烯酰胺-2-甲基丙磺酸单体、亚甲基丁二酸单体等原材料采购;
2.2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预计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丙烯酰胺-2-甲基丙磺酸单体(AMPS)(工业级,白色粉末) | 100 | 吨 |
NaOH(工业级,固体) | 20 | 吨 |
亚甲基丁二酸单体(工业级,白色粉末) | 30 | 吨 |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EDTA二钠,工业级,固体粉末) | 0.1 | 吨 |
过硫酸铵 | 1 | 吨 |
亚硫酸氢钠 | 1 | 吨 |
合计 | 152.1 |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183.5元,含13%增值税等。
2.5 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2.6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电话通知。
2.7 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指标与要求。
2.8 商务计价方式:到厂(招标人所在地)价,含13%增值税等。
2.9 其他:该项目需求数量仅供中标人提前备货参考,不作为中标人向招标人送货的依据,招标人不承担合同期内各数量变化的风险责任。具体总用量根据招标人生产实际需要,以招标人订单为准。最终结算款根据实际送货数量与中标单价进行计算确定。
2.10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3.2本项目接受投标标的物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同一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投标的,保留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其余被否决。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包含:氢氧化钠、过硫酸铵、亚硫酸氢钠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
3.5投标人须承诺能完全提供本招标项目所有标的物。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网上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cn/)。
3.7投标人或被代理制造商无以下情形:(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1)近6个月内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行贿记录的;
(2)投标截止时,投****集团****公司或****质量抽检不合格,且未复检或复检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受到通报、处罚,且未完成整改的;
(3)近一年内因投标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
3.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公司;
(3****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公司基本帐户转出,汇款时请注明“****招标费”。缴费后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标书汇款凭证、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扫描成PDF格式,合并成文件夹命名为“XXX项目XXX公司投标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邮箱:****@qq.com。
4.2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均须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原件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资料原件邮寄至**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广场B座21楼2109张老师处。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3379 |
电子邮箱: | ****@qq.com |
开户行: | ****银行****分行 |
帐号: | ****02161 |
缴费账户: | ********公司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时间)之前递交到****(**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广场B座21楼2109)评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5.3 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捌万元(¥80,000.00)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构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人交****银行转账时应注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00分之前到达以下账号)
开户单位:********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银行账号:****02161
投标人交****银行转账时应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及退还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28-****3379
投标人须承诺如若中标,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签约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缴纳,保函格式需招标人认可,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注:请避免月底最后2个工作日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1 年 8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时间);
开标地点:**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广场B座21楼2109开标室。
八、中标后签约单位
合同签约单位:****;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地 址: | **省**市**市**镇高店村 |
联系人: | 黄老师 |
电 话: | 0838-****830 |
电子邮箱 | huangsj_jx@cnpc.****.cn |
招标机构: | **** |
地 址: |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广场B座21楼2108-2109 |
邮 编: | 610000 |
联 系 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3379 |
电子邮箱: | ****@qq.com |
招标机构: ****
2021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