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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科研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二O 二 一 年 八月 下载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2. 招标文件....................................................................................... 13 3. 投标文件....................................................................................... 14 7. 合同授予....................................................................................... 17 8. 纪律和监督.................................................................................. 18 9. 关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说明 1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11.电子招标投标............................................................................ 22 第三章评标办法................................................................................. 23 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1. 评标方法....................................................................................... 28 2. 评审标准....................................................................................... 28 3. 评标程序....................................................................................... 28 附件A:.............................................................................................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 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科研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2019-410211-74-03-008608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科研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投资额:1133.181542万元 2.5 建设地点:**市新区第七大街与**路交叉口西北角 2.6 建设内容:装修及电梯、新风空调等工程 2.7 计划工期:第一标段:120日历天;第二标段:200日历天;第三标段:120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合格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科研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第二标段:****科研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电梯工程 第三标段:****科研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新风空调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1.4、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应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具备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1年1月份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4个月有效社保证明(在本单位不足4个月的,提供自聘用之日起); 3.1.6、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1.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不良记录,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当前时间节点****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税局开具的票据,两者均为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不良记录,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 3.2.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2.4、生产厂商投标需提供国家****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如提供2019年6月1号以来换发的新证,可不显示级别。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3.2.5、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证电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格要求第3项内所投品牌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料)。如提供2019年6月1号以来换发的新证,可不显示级别。代理商投标需要提供相应的厂家授权文件。 3.2.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当前时间节点****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税局开具的票据,两者均为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不良记录,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 3.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5、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本项目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10日9 时 00 分至 2021年8月16日 17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注册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 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 CA密钥推送消息。 4.5 CA ****中心网站-工作动态-重要通知相关内容。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 8 月 31日9时20 分。 5.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开标地址:**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5.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包公**路1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801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西蔡屯A区三排61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8****4672 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837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
1. 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供货(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供货(服务)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供货(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保证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专业设计或专业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证书证件应使用中文版本,无中文版本的应附相应的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有关情况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响应和偏差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 供应商应详细写明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详细写明服务计划和服务内容。针对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提供生产企业关于该投标产品的相应技术支持资料。 1.11.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并做出详细说明。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公告形式发出不再以书面形式单独发给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查看澄清和修改公告后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通知采购人。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3.2.1 报价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 报价应具有唯一性,即投标函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报价币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的递交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合同签订后上传系统后退还投标人的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应将原件扫描件附到投标文件中。 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实行电子招标投标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CA密钥,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加密4.1.1实行电子招标投标时,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5. 开标5.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采购****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排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人公布媒介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布中标人。 7.3 中标通知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在规定的中标人公布媒介公布,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其他未中标的供应商自行查看结果,不再另行通知。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干扰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有关招投标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6 投诉供应商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9. 关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说明9.1 含义9.1.1中小企业。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9.1.2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活动时,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可享受相关政策。 9.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9.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1.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招标文件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1.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适用其相关规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9.1.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其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9.2价格扣除9.2.1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提供该制造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 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9.2.2****监狱企业并以该身份投标,按要求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该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工程或服务在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 9.2.3、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以该身份投标,按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自行负责,如有虚假,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若为中标人者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9.3部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国家政策和标准如有调整时以最新为准)9.4.1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4.2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4.4其他专业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注:1、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与评标办法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2、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涉及到的有关内容均应体现在投标文件中。
商务和技术评审内容如下: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文件是评委评审的直接依据,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标原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商务评审内容: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技术评审内容: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其他评审内容: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 供应商符合“无效投标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2 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审打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拒绝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差,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无效投标条件 一、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无效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分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二、无效投标条件 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有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政府采购活动的。 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4、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在处理有效期内)。 7、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9、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的。 10、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 11、联合体投标者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12、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3、采购人提供证据证明供应商在以往履行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的采购合同时,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且未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的,应予以书面详细说明,写明投标无效的具体原因和依据的招标文件中无效投标具体条款或法律法规具体条款。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所地: 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的招标结果(项目名称: 第 标段,项目编号: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要求按招标内容和中标结果提供下列产品(或服务),包括附带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及有关补充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内容及报价明细表”等)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合同总价款中包含:本招标采购对象,及与之相关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质量检验、各项规费和税费、保险费、意外事故、等验收合格前全部费用,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培训、技术资料、保修期内的各项保修和系统维护费用、相应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等。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 4、 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 5、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6、 经双方协商同意和有关监督部门批准的其他内容。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次序在前者为准。 签订合同时,不得改变中标的金额、付款方式、供货(服务)期、采购内容范围和质量技术标准等实质性内容。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服务承诺,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高者为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项目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限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质量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服务)地点: 2、交货(服务)期限: 天,从 计算。 3、乙方交付的产品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规定的数量和技术规格要求,不符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质量验收包括:规格、型号、功能、性能、数量、质量、以及包装是否完好等。 5、乙方应将所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甲方应当在收到产品后的 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产品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产品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通行标准、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细标准可在合同附件载明,有国家标准时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乙方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产品的现场安装、调试及启动监督; (2)就产品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功能、性能、主要部分的结构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乙方还需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产品中若包含计算机、服务器产品则由乙方提供至少 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产品则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 1年(请分别出: );保修期自甲方在产品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3、 免费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产品整体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3.4、 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 小时。 3.5、若产品故障在检修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标准和档次的备用产品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 3.6、 所有产品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人到产品使用现场维修、维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以后的维修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生效以前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按付款方式约定付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产品、拒付项目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 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项目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 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按约定交付产品,或交付的产品质量、规格、型号、功能、性能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关标准,甲方有权拒收,责令乙方改正,并酌情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 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 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产品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应退回退还产品部分的项目款,并酌情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者,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未按“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每次扣除乙方违约金 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补充,终止及转让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合同的变更和****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生效。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台风、海啸、瘟疫、水灾、火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内容不得改变或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 一、相关说明 1. 招标文件中列出的质量技术参数或型号与某产品相同时仅作为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时在质量水平上的参考,不强制采购某一特定产品,供应商可提供符合采购需求或更优的产品及方案。 2.本次采购产品如在国家强制性认证范围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CCC认证; 如果要求的某些技术标准与国家标准不兼容或低于国家标准,均以最新的国家标准为准。招标技术要求中未明确的技术标准也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如果采购的产品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范围,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相关要求。 3. 如需安装调试,供应商应在安装、调试、检测后,向用户提供检测报告、技术手册等技术资料(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安装手册、电路图、产品合格证等)。检测和验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如需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招标文件有要求的应详细列明;招标文件中虽然没有列明,而对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供应商也应详细列明。所有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 5.本采购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验收合格前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之中,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涉及上述内容,且在供应商资格要求等内容中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1.电梯基础参数
三、商务要求 1、供货(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供货(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服务要求: (1、质保期内:免费安装调试、免费上门服务、免费人员培训、故障响应时间、本地化服务情况等。2、质保期外的维护、故障响应时间、本地化服务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延伸的服务内容等,以及其他适合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和内容。) 7、其他要求://///
四、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电梯产品主要部件配置功能齐全,必须满足有关行业具体要求,具有功能变化升级功能、远程监视功能、消防联动等功能。 1.3技术要求 1.3.1 直梯 1.3.1.1总体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现行电梯标准GB7588-2003、GB16899、GB10060、GB50310-2002(如上述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以及**省消防部门的条例、电力供应部门的供电规章条例、由卖方认可的其他国家的其他权威标准。投标品牌须为原产地原厂商标产品。要求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上乘,采用最新的可靠微处理技术,使电梯具有高运行效率和舒适平稳的驱动性能,具有节能和便于维修保养的故障诊断等系统。 技术要求:
备注:“※”部分为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不满足视为不相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招标文件中载重速度等要求时满足使用的最低要求,各投标单位依据提供的井道尺寸综合考量,满足井道尺寸的条件下可以适当正偏离,以方便业主单位使用。 在所提供井道尺寸基础上,要求提供最大尺寸标准轿厢,轿体要求制作精良,连接紧固,抗变形能力强,符合相关安全校准,供应商所投电梯应为该品牌最新型号乘客电梯,整体上要美观、**、性能稳定、经济、实用。 乘客电梯基本功能: (1)检修运行 (2)全集选控制 (3)慢速自救运行 (4)到站自动开门 (5)故障历史记录 (6)本层厅外开门 (7)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8)开门按钮开门 (9)重复开门 (10)换站停靠 (11)光幕保护功能 (12)直接停靠 (13)满载直驶 (14)到站钟 (15)自动返基站 (16)司机操作 (17)司机优先定向 (18)司机按钮直驶 (19)独立运行 (20)锁梯服务 (21)消防功能 (22)错误指令取消 (23)待梯时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 (24)手动盘车保护功能 (25)开门时间的自动控制 (26)关门时间自动控制 (27) 5方对讲通信功能 (28)反向指令自动消除 (29) 抱闸监控 (30)点阵式层楼显示器 (31)运行方向的滚动显示 (32)层楼位置信号的自动修正 (33)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措施 (34)反向时自动消指令 (35)超载保护装置 (38)逆向运行保护 (39)防打滑保护 (40)防溜车保护 (41)防终端越程保护 (42)超速保护 (43)远程监控预留接口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标段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和资格证明材料 四、投标内容及报价明细表 五、业绩合同 六、企业荣誉、信誉、企业实力 七、服务方案 八、项目安装计划 九、技术及商务偏差表 十、备品备件及附送工具清单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一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招标产品和服务,并承诺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供货(服务)期限: 。 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历天(不少于要求的时间)。 4.付款方式: 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 5.质量要求: 。 6.质量保证期 : 7.我方的澄清、说明、补充或变更内容为投标文件有效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正文内容与本函不一致的,以本函为准。 8.如对招标文件有不明确及误解,且没有在规定时间前按要求向贵方提出,在开标时间以后我方不再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恶意质疑投诉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在一年内不得在**公共**交易平台参加投标,若为中标人时中标无效,并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10.其他补充内容: 11.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投标单位(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字): 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邮编: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 供应商: (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员投标时提供)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字): 代理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 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此处完整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否则,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风险责任。 其中:《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见参考格式。 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我公司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电子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政府采购活动,但应在此处详细注明。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参考格式) 我单位承诺: 我们已认真阅读本项目采购文件,对照项目要求,具备履行采购项目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我方中标、成交,保证能够优质高效完成本项目,如因设备和专业能力不足而影响项目质量和进度,我方愿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并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供应商(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明、相应的有效转账或汇款或电子保函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 四 投标内容及报价明细表(本表适用于货物类采购项目)
注:1、投标内容应满足采购需求或更有利于采购人。应对品牌、生产企业、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应详细描述,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中提供生产企业关于该产品的检验报告、说明书、彩页、官方网站公布资料等技术支持资料。 2、以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身份投标,在所有投标产品的“备注”栏均应注明生产商(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本企业的产品填写“本企业生产”;投其他小型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填写与其“声明函”对应的“××生产”;含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该投标人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予价格扣除。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本表适用于货物采购安装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章或加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电子签章): 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 注:此封面可为扫描件
五 业绩合同 六 企业荣誉、信誉、企业实力 1、生产厂商投标需提供国家****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如提供2019年6月1号以来换发的新证,可不显示级别。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2、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证电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格要求第3项内所投品牌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料)。如提供2019年6月1号以来换发的新证,可不显示级别。代理商投标需要提供相应的厂家授权文件。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企业荣誉、信誉、企业实力等 附件 (一)主要信息汇总表
(二)业绩证明汇总材料
此表格请认真仔细填写本表格内容
七 服务方案 八 项目安装计划 九 技术及商务偏差表
注:1、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有偏差时,应在上表中分别列明,填写偏差说明(注明正偏差或负偏差情况),保证除列出的偏差外无其他偏差。 2、无偏差时可不填列具体内容,只在“偏差说明”栏内注明“无偏差”。 十 备品备件及附送工具清单
说明:如有附送专用工具和附送备品备件,此处应列明名称、数量、单价、生产商等情况。
十一 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产品技术材料: 1、技术支持资料:生产企业关于投标产品的官方网站公布资料、彩页、检验、鉴定、产品说明书(包含投标产品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说明)等材料。(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资料缺少、错误或虚假等可能造成的不得分、无效投标等风险。) 二、其他相关资料(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等)。
注:上述内容,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未明确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投标产品和项目情况自行提供,不做强制要求。上述内容在满足招标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删减和补充。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企业名称(盖章)”由货物的制造商盖章;“标的名称”填写制造商提供的货物名称。 3、中标人的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标人的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附件2(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者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残疾证(不少于10人,不低于单位职工人数的25%),②劳务合同(期限一年以上),③社会保险金缴纳票据或清单,④银行代发工资证明。(供应商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时,需同时提供该制造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中标人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附件3(符合政策要求,****监狱企业投标者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标人的本证明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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