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供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9 20:56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供热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岗区丽顺街13号1-2层门市2层
中标 金额:68.8元/平方米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供热投资 | **市36家改用清洁能源供热单位的用热建筑面积合计76592平方米(此面积数据为手工测量计算,签订合同时的用热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供热示范项目投资整体招标,包括投资、建设、运营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该项目由中标企业投资建设并提供有偿供热服务,期限为20年。到期后,由企业对清洁能源供热设施进行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后,资产移交**市。 在供热服务期限内如有停止供热要求的单位,可选择每年按供热面积30%缴纳供热费或按设备造价减去折旧部分,分1-5年回购供热设施,具体问题,具体研究解决。如有新增加供热面积,供热费换算不超出中标金额的10%,可双方签订补充供热合同。超出中标金额的10%,需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供热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25日。室内供热温度要达到22度以上,达标率100%,如供热温度达不到供热标准,相应违约责任参照《**省城市供热条例》执行。 由中标企业负责清洁能源供热设施全部投资,包括配套电容量的增容,燃煤锅炉设施的拆除及锅炉房屋的改造装修等费用。燃煤锅炉设施资产归原单位所有。 中标企业需在2021年10月10日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全部清洁能源供热设施的安装、调试,同时保证在20年供热服务期内清洁能源供热设施正常、安全、稳定、达标运行。 | 20年(2021年10月10日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全部清洁能源供热设施的安装、调试,同时保证在20年供热服务期内清洁能源供热设施正常、安全、稳定、达标运行。) | 国家强制性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 称 | 备注 |
1 | 李可人 | ****教育局 | 高级工程师 | |
2 | 栾永权 | ****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
3 | 刘薇 | ******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
4 | 石华 | ****公司 | 工程师 | |
5 | 王畅 | ****研究院 | 高级工程师 | |
6 | 李卫国 | **省天利建筑****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
7 | 董密林 | ****研究院 | 工程师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向中标人按33000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友****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454-****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香电街16号联兴大厦209室
联系方式:0451-****0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先生
电 话:0451-****0055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