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政采:竞争性磋商' |
项目地点:**省-**市 |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校园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GZDL2021-011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人地址:塞北管理区榆东路一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耿树平 0313-****285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大道1016****广场A2地块8幢1907室-1909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薛英 132****5074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项目采购内容: 一标段:****校园改造提升项目绿化及场地平整工程 二标段:****校园改造提升项目土建工程 (采购人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采购预算金额: 一标段:****694.00元人民币; 二标段:328046.00元人民币。 |
磋商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60000元人民币 二标段:6000元人民币。 |
项目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工 |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银行开户许可证或提供相关备案材料或其它能够反映响应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的证明材料复印; 3、供应商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法人单位须含四表一****银行2021年7月1****银行资信证明; 7、依法缴纳的2021年5月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的证明材料; 8、依法缴纳的2021年5月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标段: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银行开户许可证或提供相关备案材料或其它能够反映响应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的证明材料复印; 3、供应商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法人单位须含四表一****银行2021年7月1****银行资信证明; 7、依法缴纳的2021年5月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的证明材料; 8、依法缴纳的2021年5月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8月10日上午9:00至2021年8月16日下午17:00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下载磋商文件。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自行下载 |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09时30分(**时间) |
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8月20日 09时30分(**时间) |
电子投标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为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并上传至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黄薛英 |
联系方式:132****5074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2****5074 |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备注: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完成注册,必须先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接收磋商文件,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或报名不成功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2、本项目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现场投标,且不需在开标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料均不再要求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供应商应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开评标期间各供应商须保持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A电脑在线,实时关注,按时解锁响应文件,唱标结束对报价签字确认,评标过程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如有)及磋商、报价的,磋商小组将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小组要求及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如有)及磋商、报价,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提前咨询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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