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试验区2021年分散式“电代煤”取暖设备供货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综合试验区2021年分散式“电代煤”取暖设备供货安装项目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综合试验区2021年分散式“电代煤”取暖设备供货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综合试验区2021年分散式“电代煤”取暖设备供货安装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 安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9月25日前供货安装完毕,至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调试验收。 交付或实施地点:详见附件。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执行,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服务效率:符合相关要求。 六、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合同要求验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1日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8月11日起,至2021年8月14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8-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 | 地址:**县海滨路105号 |
联系人:陈亭旭 | 联系方式:0535-****293 |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通世南路1861****园区C区1号楼3105 |
联系人:王若颖 | 联系方式:0535-****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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