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老旧小区改造三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革**老旧小区改造三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革发改立项【2021】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 建设规模:**临时棚315.00平方米,立面改造1项(42户),原围墙粉刷903.60平方米,砖砌围墙577.83米,道路硬化4227.36平方米,混凝土路沿石2026.44米,拆除原主路路沿石572.00米,暖廊破坏与恢复1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6 建设地点:****地区革**;
2.7 工 期:365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9 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2.10 ****公司信息截图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3日10时30分至2021年8月20日18时30分(**时间,下同),在**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cn报名。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8月13日10时30分至2021年8月20日18时30分,在**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cn购买招标文件。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3日10时20分,地点为****交易中心****住建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
8.2区内外企业应按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和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进行备案。
8.3开标现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公司信息、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信息并加盖公章)。
8.4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格式为XZT格式)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同时还需提交投标函及用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2,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招投标现场用企业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电子文档1),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8.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9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及《**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7**自治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刚开始实施,全区尚未发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因此**地区在招投标管理中暂不执行10%的企业信用评分项,具体实行日期待自治区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后另行通知,本项目评分按90分总分计。
8.8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建设工程企业应当吸纳**籍高校毕业生并就业满1年的至少1人;进藏未满1年的内地企业和新成立未满1年的区内企业,应当吸纳**籍高校毕业生至少1人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同时为其购买社保。(以**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系统采集数据为准)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地区革**县城
邮编:859100
联系人:刘明
电话:180****00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区**县狮泉河镇象雄路4区一排3号
邮编:859000
联系人:程标
电话:181****2776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