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县高山蔬菜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__**县高山蔬菜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县高山蔬菜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县高山蔬菜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 | 联系电话 | 0834-****510 | |||||
比选时间 | 2021年08月12日10时00分 | |||||||
比选网址 | **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 | |||||||
公示期 | 2021年08月13日至2021年08月17日(**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3.7000万元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赵玉萍 | 项目负责人 | 招标代理 | 中级 | 招标从业人员 | CY510********743 | ||
专职技术人员 | 成丹琳 | 专职技术人员 | 招标代理 | 中级 | 招标从业人员 | CY510********744 | ||
专职技术人员 | 张付金 | 专职技术人员 | 招标代理 | 中级 | 招标从业人员 | CY510********092 | ||
专职技术人员 | 李兴忠 | 专职技术人员 | 招标代理 | 高级 | 招标从业人员 | CY510********212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农业局
| **新增1000斤粮食生产能力**区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 2019年02月20日 | 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 | 张付金 | 无 | |||
******局**分局
| **区中和镇、老君镇、丹山镇、新场乡、小院镇、迎接镇、**乡、南津镇和回龙乡等11个土地整理项目 | 2019年07月30日 | 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 | 张付金 | 无 | |||
******局
| **省乌**连片区域土地整治重大扶贫项目**县富和乡蓝林村石盘村和**县利店镇回龙村涧溪村天坪村两个土地整理项目 | 2019年05月23日 | 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 | 张付金 | 无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李兴忠
| **县科****水务局 | **县蔬菜现代****园区建设项目 1231 |
2021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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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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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忠
| **华盛同****公司 | 华盛中央学府项目 1231 |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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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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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忠
| ****小学 | ****幼儿园建设工程 1231 |
2019年10月25日
|
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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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忠
| 石**经济信息和商务**局 | 石**蒙宜农畜土特产加工产业项目 1231 |
2020年07月15日
|
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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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忠
| 昌信(凉****公司 | ****水库引水工程 1231 |
2019年10月28日
|
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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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行业主管部门 |
****政府
| 联系电话 | 0834-****816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信息化局
| 联系电话 | 0834-****121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公司 | 不通过,不符合比选文件3.3条 | |||||||
**中公正信****公司 | 不通过,不符合比选文件3.3条 | |||||||
**** | 不通过,不符合比选文件3.3条 | |||||||
**中恒海天****公司 | 不通过,不符合比选文件3.3条 | |||||||
**浩飞****公司 | 不通过,不符合比选文件3.3条 | |||||||
**兴泉****公司 | 不通过,不符合比选文件3.1条 | |||||||
**省****公司 | 不通过,不符合比选文件3.3条 | |||||||
**瑞升****公司 | 不通过,不符合比选文件3.1条 | |||||||
**大正建设****公司 | 不通过,不符合比选文件3.3条 | |||||||
**省****公司 | 不通过,不符合比选文件3.1、3.2条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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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