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4A级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翠湖4A级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13
翠湖4A级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翠湖4A级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市**区发展和改革会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翠湖4A级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五发改投资[2020]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工程、特色街巷改造、公共文化展览设施、公园绿地等近期实施的一期工程,其中:北门广场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空间、文化展览展示设施、公园绿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黄公东街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空间、公共文化设施、特色街巷改造、公园绿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小吉坡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街巷公共空间、沿街建筑外立面、景观绿化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 |||
| 2.2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翠湖4A级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成果报审、施工现场服务及后期咨询服务。 (2)施工部分:根据施工图及甲方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 |||
| 2.3 总投资:164241.51万元 | |||
| 招标规模:****00000元 | |||
|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 2.5 项目实施地点:**市翠湖片区 |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2.8.1服务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及要求:设计成果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满足图纸审查要求。最终本项目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报批、报建等相关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2项目实施时间: (1)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做好施工图设计交底,自合同签订日开始派驻主要设计人员进驻现场全程服务及提供现场变更设计(包括多次变更)等后续须服务,参加竣工验收。 (2)施工工期:具体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3.8.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并满足3.4条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分工。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 |||
3.3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
3.5 其他:3.5.1投****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5.2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企业提供) 3.5.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①和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3.5.4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设计团队人员要求: ①拟派的建筑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在投标人企业)并同时具备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②建筑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作为建筑设计负责人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③拟派的景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园林绿化或景观专业),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拟派设计团队其他人员要求:除设计负责人外,拟派往本****中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6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暖通、电气、风景园林、给排水等专业负责人;以上专业负责人须分别具备与专业相对应的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在投标人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及设计团队人员由设计单位拟派,所有拟派设计团队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2)拟派施工项目组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附承诺)。 ②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及其以上职称。 ③拟派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需满足**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不少于3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质量员不少于2人、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动力管理员(劳务员)、资料员,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似派,所有拟派施工项目组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上述拟派人员不得更换,若需更换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的,除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外,还须承担违约金10万元/次/人,若擅自更换的,须承担违约金20万元/次/人;若需更换拟派设计团队人员或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除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外,还须承担违约金5万元/次/人,若擅自更换的,须承担违约金8万元/次/人,且更换后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资质。(附相应承诺) 3.5.5企业业绩要求: ①联合体设计单位须满足设计类业绩:自2018年至今承担过1项工程总投资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类似业绩及1项工程总投资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项目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②联合体施工单位须满足施工类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5.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5.7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市公共**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交易“黑名单”的,****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8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 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8-13 15:45 至 2021-08-20 23:59 (**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市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03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方式,实行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和在线开标(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网上开标网址为**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操作流程详见《****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附件 1“**市公共**交易智能开标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在线发起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相应的回复。相关技术操作请咨询**筑龙****公司,服务热线010-****3801。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www.****.cn/)、**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com)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名称:**** | ||
|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路25号 | 招标代理地址:**市世博路16****中心B座1单元12层 | ||
| 招标联系人:杨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张蕊(138****1309)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0889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8999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管理局:0871-****25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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