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停车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0】4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020-500116-47-01-114140,项目业主为****,代建业主为**市**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4373.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694平方米,其中地上为楼梯间出屋面及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约168平方米(地上1F),地下为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建筑面积约8526平方米(地下-3F)。停车位约241个,含充电桩停车位26个,无障碍停车位6个。利用地下****广场及附属设施。以及对**公租房小区、**康居小区内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488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05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拆除工程、基础、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强弱电、消防、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文化广场铺装、室外管网、照明、绿化、道路、外墙、屋面、运动场改造等公用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1个标段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3年内,指2018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1个。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 **市**区****公司(代建业主)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圣泉街道清栖路599号 | 地址: | **市**区**大道15****中心9-1 |
联系人: | 沈朝安 | 联系人: | 简程熙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8****7112 | 联系电话: | 186****611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停车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市**区津兴****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 150********100********098 |
**市**区津兴****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 955********08940144 |
**市**区津兴****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 311********018********05076 |
**市**区津兴****公司 | **银行**支行 | 560********0881675-298 |
[500********811****20101].CQZF
工程量清单.pdf
****停车场及基础设施配套设计施工图(全套)2021.4.20.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