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德感南华停车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0】4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编码:(略)-47-(略),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住房保障中心,代建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住房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略)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694平方米,其中地上为楼梯间出屋面及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约168平方米(地上1F),地下为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建筑面积约8526平方米(地下-3F)。停车位约241个,含充电桩停车位26个,无障碍停车位6个。利用地下车库屋顶修建文化广场及附属设施。以及对南华公租房小区、南华康居小区内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略)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略)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拆除工程、基础、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强弱电、消防、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文化广场铺装、室外管网、照明、绿化、道路、外墙、屋面、运动场改造等公用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略)
缺陷责任期要求: (略)
2.6 标段划分(如有): (略)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3年内,指2018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1个。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略).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招标人: | 重庆市江津(略)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代建业主) | 代理机构: | 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略) | 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龙海大道15号跨越中心9-1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略) | (略) | ||
(略) | (略)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略) | (略) | ||
(略) | (略) | ||
(略) | (略) |
德感南华停车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 (略) |
重庆市江津(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 (略) |
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略) | (略) |
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 (略)-298 |
[(略)].CQZF
工程量清单.pdf
(略).20.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