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区云清路20号 |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57.82 万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08-16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1-09-10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区>**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 |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转让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转让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www.****.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转让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坐落 | **区云清路20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57.82 万元 | ||
| 产权证号 | 渝(2017)**区不动产权第****46009 | 楼盘名称 | **小区 |
| 建成年份 | 2017 | 楼层 | 负1层 |
| 建筑面积(㎡) | 56.97 | 结构 | 钢筋混泥土结构 |
| 房屋用途 | 商业服务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出让终止日期 | 2043/2/5 0:00:00 |
| 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租赁期至 | 2023.1.5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是 | ||
| 是否存在抵押 | 否 | 是否存在担保 | 否 |
| 是否存在占用 | 否 | 是否存在其它他项或共有权利情况 | 否 |
| 是否能实际移交 | 是 | 移交时限 | 房产过户后30日内 |
| 是否能权属变更 | 是 | ||
| 评估报告文号 | 天成评报字〔2021〕5号 |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3-31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李老师、苟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3266 |
| 转让方名称 | **** | |||
| 行为批准机构 | ********管理委员会 | |||
| 评估备案机构 | ********管理委员会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 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秋伊 | 联系电话 | 023-****3659 |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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