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建设三年规划方案设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楠溪江东街58号
中标(成交)金额:113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建设三年规划方案设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完善前端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心机房、建设交通大脑及相关系统及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设计单位中标后,应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给排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 服务时间:30天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洁(组长)、朱建强、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见附件
2.收费金额:收费金额为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望梅路永成时代嘉园(壹品世家C6-106),联系电话:055****488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花园小区东南面
联 系 人:胡兆金
联系方式:138****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望梅路永成时代嘉园(壹品世家C6-106)
联系方式:0555-****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燕、张咏梅
电 话:0555-****889 181****6690
十、附件:交警设计(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