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1AKKHJ00077-2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学校园文化、厨房设备、功能室及体育用品采购及安装第1包、第2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一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市**区**东路****花园28幢6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柒佰陆拾陆元陆角肆分(小写:159766.64元)
二包: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市新站区魏武路与九顶山路**丰华产业园内西侧1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柒仟柒佰元整(小写:327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一包: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功能室外墙艺术文化墙 | 3.8m*0.8m,17块 2.4m*0.8m,4块 | 74.2米 | 165.00 |
2 | 校门外对外宣传公示栏 | 16m*2.5m,1块 | 16米 | 1800.00 |
3 | 校内艺术宣传栏 | 8m*2.5m,1块 | 8米 | 1800.00 |
…… |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
二包: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高温消毒柜 | 常规 | 3 | 2900 |
2 | 高温消毒柜 | 常规 | 1 | 3500 |
…… |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宗友、张武、卫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一包:肆仟元整
二包: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半汤路51#,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136****393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倪玉云,联系电话:0551-****316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经济开发区金巢大道1号北二楼203室、204室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0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
地 址: **市半汤路51号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方式: 136****39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36****3939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正文(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
2.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4.微型企业声明函
****开发区****学校园文化、厨房设备、功能室及体育用品采购及安装第3包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1AKKHJ00077
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学校园文化、厨房设备、功能室及体育用品采购及安装第3包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流标原因:投标时间截止,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项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经济开发区金巢大道1号北二楼203室、204室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0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
地 址: **市半汤路51号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方式: 136****39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36****3939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