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8-19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海****中心项目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海****中心项目配套装修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型 |
**市海****中心项目配套装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海****中心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方为****,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装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对既有建筑改造升级,主要是外立面改造,办公室隔断等配套装修工程。打造成省创业孵化器、****中心、共享车间等。
2.1.2建设地点:**市**区正余镇。
2.1.3合同估算价:约2013万元
2.1.4工期要求:7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确认为准。
2.1.5质量要求: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深度,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市海****中心项目配套装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竣工图绘制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的资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的人员。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还需提供一名满足前述要求的设计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自2017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7 年1 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7年1 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7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 9月23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jy.****.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管理部门及电话**市****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5036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区 | 地 址 | **区富江路1055号23#楼901室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 系 人 | 沈女士 |
电 话 | 159****4235 | 电 话 | 177****7281 189****2677 |
传 真 | / | 传 真 | 0513-****2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