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现场管理单位为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县人民路西侧、府前**侧、严桥**侧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地下1层,地上20层,总建筑面积108260.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8910.05平方米,由2幢20层的综合楼及4层的裙房组成;地下建筑面积29350平方米。结构类型为钢筋砼框架-核心筒结构,地下一层筏板顶建筑标高-5.10m,地下室顶板标高-1.5m;一层层高6.00m、二~四层层高5.40m、五层以上层高均为4.20m,总高度89.40m,最高处标高为99.6m。基础类型为桩承台筏板基础,抗震设防烈度7度。
2.1.3合同估算价:约4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7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10日,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服务中心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含但不限于土建、人防工程、桩基、基坑支护、大型土石方、水电安装、消防、电梯、外装饰幕墙、景观绿化、室外管网附属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身份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22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达54000M2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施工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符合****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住建厅“**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业绩同一指标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同资料反映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负责人变更且隐瞒该变更情形的或未提供有关证明证实业绩属于变更前还是变更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不得分。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
3.1.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如项****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解锁程序的,投标人需出具经建设单位同意其参加其他项目投标的证明,该证明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
3.1.6.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以上时间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含)开始,向前推算):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22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9日9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入围综合评估法ABCD,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县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开标大厅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有免缴情形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委员会对开标现场有免缴情形单位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 址:**县城湖中北路 地 址:**县城****建设大厦一楼
邮 编:224700 邮 编:224700
联系人:沈军 联系人:朱伟
电 话:0515-****1591 电 话:158****6262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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