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汇优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7%股权
转让底价:¥ 5.000000万元
- 项目编号: ****
- 保证金: 50,000.00 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转让方:******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8-19 至 2021-09-15
提示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 (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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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标的企业名称**汇****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路23****广场一楼113#、121#、122#;二楼202A#、202B#、202C#、212#、218#、219# 所在地区**省 - **市 法定代表人 刘练达 成立时间2016-01-04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400MA4UL6XTXL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 电子商务、物业租赁及管理、进口食品、日用品、妇婴用品、日化用品、家用电器、酒类、冰鲜、生鲜果蔬、百货零售与批发、定型包装食品零售、电子数码、纺织品、针织品、家具、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通信设备、金属材料、金银首饰零售、展览展示服务、工艺美术品;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广告;保健食品的批发、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零售;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3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股东数量(个) 3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1 ******公司 47 2 ******有限公司 43 3 ****公司 10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978.484631 -33.742398 -33.74239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105.982215 1336.728347 -230.746132 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分所 备注 无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1-06-30 354.385988 9.244734 9.244734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57.104646 1278.606044 -221.501398 备注 无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原股东******有限公司和****公司对本次转让的股权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2.详见**华亚****公司出具的《******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B02-0032 号)、****事务所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442C010075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公开转让**汇****公司47%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5.******公司对**汇****公司47%股权具有完全处分权,该股权未设置质押担保,未被查封、冻结及不涉及第三方权益。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资金用途”。
2.3****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 号:811********00961276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广****分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1)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且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为标的企业原股东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即成为受让方,按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经公开征集产生一家(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人,该最高报价人的最高报价及相关交易条件,由转让方书面通知未参与报价的标的企业原股东,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高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高报价人的报价并按照****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资金用途”。
6.2****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4 开 户 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后将标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转让方对标的企业4,559,000.00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等权益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详见附件《股权质押合同》。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以其受让的股权及派生权益作为担保物,为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权益提供质押担保。
(2)受让方需认可并遵守标的企业2016年6月17日、2017年1月19日、2017年6月26日及2017年12月29日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并按照股东会决议,安排标的企业优先偿还股东按照2017年1月19日股东会决议向标的企业提供的借款,按比例偿还******公司提供的197.4万元借款;其后安排偿还股东按照2016年6月17日股东会决议向标的企业提供的借款,按比例偿还******公司向标的企业提供的258.5万元借款;最后安排偿还以上借款产生的借款利息(未归还本金继续按约定利率计息)。具体还款安排见附件《还款协议》。
9.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各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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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市横琴镇银河街1号三楼301房 法定代表人 刘练达 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业 内部决策情况股东(大)会决议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400MA4UHC4J8H 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7.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7.0000%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省 **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国资委文件 批准日期 2021-08-12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汇****公司47%股权的备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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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5.00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企业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 2、企业注册时间必须两年以上并有实际经营业务; 3、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企业法人代表无犯罪记录。 自然人应具备的条件: 1、自****银行账户存款余额或有价证券价值在50万元(含)以上; 2、自然人无犯罪记录。 原股东若为受让方则不受该受让条件限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元) 50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有限公司 账号:811********00961276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分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保证内容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保证其遵守交易规则并履行承诺: 1.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知悉并承诺在成为受让方后按照转让信息公告履行受让方义务; 3.无条件认可和接受转让信息公告中的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 按照公告披露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与转让方签署合同) 处置方法 一、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如合格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在****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1)在网络竞价中各合格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2)合格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在网络竞价中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提交竞买文件的(备选)。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本公告披露保证内容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二、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三、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四、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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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
牌
信
息 信息公告期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自动**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联
系
方
式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江宇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789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0756-****777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huafaih.com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中心25层。 交易机构网址http://www.****.com/ https://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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