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教学设备采购项目1包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西路338号
3.成交金额:225.43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教学设备采购项目1包 品牌:详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公告附件 数量:详见公告附件 单价:详见公告附件 |
五、询价小组名单:吴晖(组长)、王伟文、罗太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3.2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1包为幼儿家具、户外玩具、地板、室内外教学操作材料,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日期:20日历天供货并安装完毕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预算:259.1436万元
5.采购公告日期:2021年8月9日
6.开标日期:2021年8月19日10时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
8.质量:合格
9.业绩:/
10.获奖:/
11.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12.综合评标法得分:/
13.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浍河路114号
联系方式:189****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市**西路41号
联系方式:0552-****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罗太红(采购人)
电 话:0552-****287 189****860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响应表
3.分项报价表
4.评审情况一览表
5.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公告单位:****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