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1****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288号G1楼501
成交金额:73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2021****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工作计划表内 36 ****水库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服务要求: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 号)及《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水运管[2021]6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对工作计划表内 36 ****水库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服务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前完成报审稿,2021 年 11 月 20日前完成,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刚、彭仁奎、汪国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计取,人民币7084.8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镇**大市场,联系
电话:181****3532。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
****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7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镇
联系方式:180****6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湾沚区芜**路**综合楼A栋四楼
联系方式:181****3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1****3532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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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