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学校食堂需供应孔桥校区住校生150人左右一天三餐,中午师生300人左右用****学校实际确定)。
2.招标标段分五类:食用油调味品干货类、冷冻制品类、瓜果蔬菜肉禽蛋及水产类、猪肉类、米面杂粮类,投标人可针对其中一类或多类进行投标。
3.供货时限:初定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具体时限中标后根据开学时间确定。
二、投标资质
1.投标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社会反应较好。
2.投标人为国内合法商户(包括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在**地区有固定的服务经营场所,持有效的相关食品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若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能完全包含某一标段的所有物品,可联合其他符合资质要求的国内合法商户投标,但需提供相应商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米、油类等食品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同时提供最新的部门或机构出具的货物质量检测(检验)报告;
(2)冻品类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批次产品最新检测报告,要求具有专业的冷冻库;鲜肉类须提供放心肉的销售凭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畜产品检验合格证)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禁止使用进口冷冻食品。
(3)豆制品、调味品及干货类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预包装食品由各种品牌生产厂家出具相关证照,散装食品供应时须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蔬菜、水产、鸡蛋类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蔬菜要有农药残留检验报告。
三、产品要求
招标标书中指定品牌和规格的,必须按照指定的品牌和规格填写价格;未指定品牌的,在保证质量安全(需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前提下,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品牌和商品规格。(详见附件)
四、投标说明
1.符合投标资质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需提前下载标书(见附件),并填写相关价格(该价格含税、运输费、上下费,即最终结算价,请投标人填写价格时注意供货时间跨度和该期间的价格波动等因素,如因价格波动等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所填标书有缺项的,视为无效。
2.符合投标资质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11:00前带下列材料到****许庄校区总务处109室报名: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所需材料(资质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报价表格(即标书,请打印,手写无效)。
到校报名后,****学校统一的信封袋密封好,封袋接口处均应贴封条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同时在封袋上写明投标单位或个人姓名、投标标段和投标品种。每类标段报名时收投标诚意金5000元(现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本次开标时间:2021年8月26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活动室。投标人须于开标前到达开标地点,过期不候。联系人:翟建,联系电话:136****3966 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咨询。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现场开标方式,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加权总价最低者中标。所谓加权总价,指同一标段中,加重对常用产品(标书中用斜体加粗品种)的考量,计算方式如下:加权总价=(n个斜体加粗标价总和)×参数θ+(m个非斜体加粗标价总和)×(1-θ)(其中0≤θ≤1),加权总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所有标段均确定一名中标方和一名备选供货方(第二低价方)。
六、废标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违反投标书编制要求中的任一条款的;投标内容与封袋上内容不符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标书价格请打印,手写无效);任一附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有串标现象或嫌疑的;借用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未缴纳投标诚意金的;投标书超越时限送达的。
七、其他说明
1.投标人投标标段应与所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若需与其他有相关《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人**,学校食堂只与中标的投标方结算费用。
2.开标后,中标方和备选供货方诚意金暂不退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诚意金当场无息退还;其中,中标方诚意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询价采购结果公示期间,如中标方退出或查出违规或公示期满后不与我校签订合同的,中标方诚意金不予退还,备选供货方自动转为中标方,其诚意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请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慎重考虑。
3.本次所有未中标单位,下一期招标时将优先邀请(必须符合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4.投标人必须能对所投标段类内所有品种商品供货,送货地点为我校孔桥校区食堂。各****学校要求约定供货数量,蔬菜水果禽蛋类和肉类水产禽类要求每天按食堂要求时间送达指定校区食堂,同时上交相关索证材料,****学校需求联系供应。
5.合同期内供货商出现下列情况,须给予扣除货款处罚甚至取消供货资格:
(1)短斤少两或故意弄虚作假的,每次扣货款500元。经二次提醒不改的,取消供货资格;
(2)配送不及时被食堂发送违规告知单达二次或配送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影响食堂正常供应两次的,扣货款600元。送货时效内出现三次及以上(含三次)上述情况的,取消供货资格;
(3)供货物品不符合规定或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等法规的,如出现各种质量问题,配送的食品出现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杂质,含有毒有害物质、寄生虫或微生物超标、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病死禽兽水产品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伪造、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超过保质期等情况的,一次性扣除5000元货款,并立即取消供货资格;
(4)为中标而故意报低价,当食堂要求提供某一食材,供货期间以次充好或某一食材超过三次回复不能提供的,扣除5000元货款,并取消供货资格;
(5)给予扣除货款处罚的,在三日内签收违规通知确认单,不签收确认的,取消供货资格;
(6)被我校食堂取消供货资格的供货商,不得参加我校食堂以后的食材招标;
(7)上述1-5项,校方将发出相关违规通知单,供货方必须签字确认,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6.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发标方提出,发标方将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立即予以答复。
7.当招标文件与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8.学校食堂为公益性食堂,按照**省阳光食堂监管平台的要求运营,当某一食材因为价格过高被平台警告,食堂就按照平台均价下浮8%进行价格结算。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及生产、供应能力的企业、个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