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循环园泰和片区标准化厂房项目第三方检测
**循环园**片区标准化厂房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循环园**片区标准化厂房项目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7月3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08月20日
**循环园**片区标准化厂房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安****花园大道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7512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省建院****公司
地址:******开发区**路819号标准厂房2B一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拾陆万捌仟元整(¥568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循环园**片区标准化厂房项目第三方检测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 ****中心4楼
联系人: 张凡
联系方式:158****859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中心大厦
项目负责人:陈炳东 联系电话:055****58793
公示期: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2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中心大厦,联系电话:0551-****051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善勇,联系电话:0551-****1296【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1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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