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三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信安五路2****中心商业办公楼1009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 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240-2021-00564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三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3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三期)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38,000.00元
1-1 | 其他货物 |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三期)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38,000.00 | 3,23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初步验收等工作)。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三期)设****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三期)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文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须提供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查询结果打印件(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于上述网站的复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
(1)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信安五路2****中心商业办公楼1009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9月13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采购室613(**市**区**三路24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
地 址:**高新区大旺大道25号
联系方式:0758-****93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信安五路2****中心商业办公楼1009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8-****1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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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