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工程局有限公司**教导队(****)招租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8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8月30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或终止挂牌。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土地使用权 | 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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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 | 379008.56㎡ | 租赁期限 | 6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以 12个月 为一个支付周期,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往后每个支付期到期前20日,交纳下一周期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2年起逐年递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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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承租押金) | 首年租金的3个月租金额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是否设立居住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标的物为****,附近有有074县道等主次干道,对外联系方便,交通便捷。商业氛围差、工业集聚度一般。 | ||||||||
其他情况 |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标的已办理房产证,产权清晰; 4.标的出租方式为整租,租赁期限为6年。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39.8万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9月18日 | ||||||||
评估机构 | **市国誉房地产土地****公司 | ||||||||
租金底价 | 39.8万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关于选取中央企业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公开招租的请示》(〔2021〕014)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
特别 告知 | 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的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附件5)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 12 个月租金)、承租押金(首年租金的3个月租金金额),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开户名:****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营业部 账 号:4500 1594 1510 5050 3893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意向承租人工商注册年限不低于3年,意向承租人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近3年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3.近3年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 4.在天眼查上显示近3年无严重违法、税收违法记录(以天眼查信息显示的为准); 5.意向承租人为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代理商竞价,不接受两家(不含两家)以上联合体竞价; 6.意向承租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不得同时参与竞租(以天眼查信息显示的为准); 7.意向承租人须提供材料证明有能力支付****公司账户现金不少于50万人民币的证明); 8.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
标的交割 |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交易所另行通知。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到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承****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承租押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不能用于从事(1)销售或储存瓶装燃气等易燃易爆的物品;(2)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违纪的项目;(3)高污染、高辐射、高噪音等破坏生态环境和易产生纠纷的项目;(4)不具备排油烟排污等条件,不能用于营业类的餐饮项目;(5)其它容易产生消防安全隐患,以及产生噪声、振动、环境污染等的经营项目。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1受让申请书.docx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邓经理 0771-****027 | |||||||
报名咨询 | 罗经理 0771-****208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凯旋路15****中心5号楼 | ||||||||
其 他 | / | ||||||||
特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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