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碧桂园恒信潍州府项目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碧桂园恒信潍州府项目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2021-08-24
截止日期
2021-08-27
联系人
钟天华
联系电话
152****7879
招标要求
工期 1.执行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对工期的要求质量 1.按总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威建集团有关质量要求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1.构成总承包合同的任何合同文件中的相关约定或描述,均应理解为是对工程质量标准的定义,分包人应按照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组织施工或修补缺陷; 2.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安全文明施工 3.符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分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直接负责,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用完的材料应整齐堆放、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日产日清。 如果分包人对自己施工产生的垃圾不清理或清理不到位,经承包人通知后,可自己雇佣工人清理,清理费用从结算中扣除; 3.分包人必须与其现场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保险,并保证其员工身体健康、无不适合重体力劳动的缺陷或疾病;分包人应合理按照工人作业时间,保证休息和睡眠,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带病作业,应给工人创造条件和谐的工作环境; 4.分包单位服从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资质 5.安装专业资质管理人员 1.配备必要的专职项目管理人员
其他说明
招标公告明细 招标公告内预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暂参考项目清单(见附件);分包单位需要依据清单,综合考虑所有内容,进行总价系数报价,清单内工程量也为暂定,最终以结算审定为准,清单内每个分项为固定单价。
1 | 安装工程 | 元 | 13,000,000.00 | 最终结算值=建设单位依据施工合同计算的审定值-A类甲指材(即需要签订三方买卖合同的材料)金额 |
2 | 总包收取配合费 | 元 | 13,000,000.00 | 填写配合费比例:配合费按照安装工程最终结算值为基数计取(不含水电费) |
3 | 奖励 | 元 | 100,000.00 | 单价填1 |
4 | 罚款 | 元 | -100,000.00 | 单价填1 |
1 | 当期进度款按当期实物量完成量支付至 |
2 | 在完(竣)工检测且验收通过、完(竣)工资料(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取得备案表及按合同条款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完成移交之日起45天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总价的 |
3 | 在初审完毕之日起45天内支付至经建设单位确认的该部分工程区域初审造价的(以抵顶房屋或物资的形式支付) |
4 | 在结算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45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以抵顶房屋或物资的形式支付) |
5 | 余款(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20个工作日内付至(以抵顶房屋或物资的形式支付) |
该公告只有专业分包商可以报价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碧桂园恒信潍州府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
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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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省**市潍****街与**路交叉口西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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