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关于对全区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全面培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预算 (元) | 磋商保证金 (元) | 成交数量 (名) | 备注 |
****关于对全区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全面培训项目 | 200000 | 4000 | 1 | 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rongchangweb/)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分包(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告)。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9月7日**时间9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时间10时00分。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9月7日**时间10时00分。
五、磋商保证金(一)供应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二)供应商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采购邀请书”),由供应商从其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时间10时00分。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昌州支行
账 号:500********000000393
转款备注:****关于对全区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全面培训项目保证金(可简写)。
1.****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磋商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导致无法采购和无法退付磋商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了方便磋商保证金的核查,请各供应商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3. 磋商保证金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
(三)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咨询电话:023-****8677
六、****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采购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采购。
(四)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采购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rongchang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采购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磋商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十)为减少响应误差,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论供应商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
联系人:夏参谋
电 话:176****4228
地 址:**市**区灵方大道1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段女士
电 话:023****8677 153****7498
地 址:****发展中心10楼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