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4日 17:4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供暖设施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蓟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4日 17:4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30 至 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建设大厦4F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9月06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建设大厦4F | ||
预算金额 | ¥15.415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金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100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138****23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建设大厦4F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金浩、022-****1005 |
项目概况
****供暖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建设大厦4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供暖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供暖设施改造项目的建设内容:供暖设施的改造等。详细需求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
****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
(五)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六)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截止时间前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2.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5日 至 2021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建设大厦4F
方式: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财务室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建设大厦4F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建设大厦4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政府采购网(www.****.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政府采购网(www.****.cn),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138****2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建设大厦4F
联系方式:金浩、022-****1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浩
电 话: 022-****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