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21年职工中秋福利物品框架采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满足招标要求,****公司及分处**、**、**、**、****公司的地域差异需求,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2021年职工中秋福利物品框架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
1.3.采购人:****
1.4.项目实施单位:****
1.5.招标服务平台:****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7.采购模式:框架招标
1.8.资金来源:已落实
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报价清单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文件要求,在中秋来临之际,为职工采购节日福利物品。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备注 |
1 | 2021年职工中秋福利物品框架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报价清单 | 290 | 500.00 |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具有批发或零售百货、农副产品、食品等相关的经营范围,且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营业执照的企业注册资金在350万元人民币以上。 |
2 | 在**地区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能够提供快速便捷的配送和售后服务。 |
3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3.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发布,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阅,缴纳招标文件费****采购中心联系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即可。
3.2.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缴纳招标文件费,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发布时间:自2021年 8 月24 日下午17:00开始,至2021年 9 月 7 日下午17:00截止。
3.4.招标文件费:500元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建行**省**人民北路支行
账 号:440********059333333
其他说明:
(1)仅限于电汇(转账),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费汇到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
(3)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银行缴费回执递交至****,****银行缴费回执电子截图发送****联系人邮箱,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的确认,建议至少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提交。
4.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采用密封投标方式,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9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人民北路50号大院众源大厦5楼502****中心。
4.2.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不按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报价等事宜。
6.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省**市人民北路50号大院众源大厦5楼502****中心
****中心联系人:罗工 电话:178****0865
联系邮箱:****@qq.com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7.监督和投诉
7.1.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监审部
地址:**省**市人民北路50号大院众源大厦
邮编:525000
联系电话:0668-****896
7.2.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推荐中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公示期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3.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7.3.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招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7.3.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7.3.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7.3.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7.3.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3.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3.7涉及招标投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7.4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组织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