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县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用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000元/年
四、采购项目概况:
******厅交通管理局文件(公厅交车[2018]31号)的批复,同意将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局交警大队;根据**部《**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通知精神,****政府请示批准,现就上述项目准备开展采购工作。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洪泰机动车驾****公司所具有的“**县将军乡机动****培训中心”是**县及周边县域唯一的机动****培训中心,位于**省**市**县将军乡,辐射区域包括**县、峨**市、**县及**市部分区域;该场地自2016年8******局****支队******厅****总队批复同意并验收通过后,一直使用至今。目前,**县内具有交管部门验收合格场地的只有**洪泰机动车驾****公司所具有的“**县将军乡机动****培训中心”;
如果不利用**洪泰机动车驾****公司现有考试场地和硬件配套设施而重新**考试场地及硬件配套设施并通过交管部门验收合格,至少需要重新投入财政性资金4000万元以上和1年以上时间,从经费和时间上都不能满足项目需求。
综上,为节约财政资金,避免**浪费,**洪泰机动车驾****公司是本次项目的唯一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单一来源采购相关规定。
六、拟定供应商:
**洪泰机动车驾****公司
供应商地址:**县洪川镇洪州大道106****国土局办公楼1楼)
七、其它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财政部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8-****1508
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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