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0年第二批高标农田项目(一标段)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2020年第二批高标农田项目(一标段)” 补遗通知(二)发布如下: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以下列格式为准: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该工程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码为: ,委托代理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在本投标函第6条中列明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单位全称;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地方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即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1.2.4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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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期 | 1.1.4.3 | 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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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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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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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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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 9 月 10日 10 时 00分。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二)内容有不一致时,以本补遗通知(二)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1年 8月 25日
[500********728****10101].CQCF
一标段清单.pdf
答疑通知一标段.pdf
一标段补遗通知二.pdf
一标段补遗通知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