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
编制时间:2021年8月25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项目,本项目共分四个包,其中A包负责**县**及**街道行政辖区内的所有房屋建筑调查,预算资金约190万元;B包负责大王镇、****开发区、李鹊镇行政辖区内的所有房屋建筑调查,预算资金约205万元;C包负责稻庄镇、大码头镇行政辖区内的所有房屋建筑调查,预算资金约180万元;D包负责**县**街道、****开发区、花官镇、陈官镇行政辖区内的所有房屋建筑调查,预算资金约22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具体时间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调整;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为3日:自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1年8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8月28日下午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163.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县月河路310号,联系电话:0546-****207),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地址:**县**大厦
联系人:袁主任
电话:0546-****539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月河路310号
联系人:宋女士 司女士
电话:0546-****207
附件1: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附件2:专家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