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河**县西段生态治理PPP项目(莲庄-柳泉段)柳泉人行步行桥工程****水文站水文监测评价分析报告编制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8月2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洛河**县西段生态治理PPP项目(莲庄-柳泉段)柳泉人行步行桥工程****水文站水文监测评价分析报告编制采购 | **** | **省**市**区**路5号 | 280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洛河**县西段生态治理PPP项目(莲庄-柳泉段)柳泉人行步行桥工程****水文站水文监测评价分析报告编制采购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全部成果,并尽快取得上级审查备案等手续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英伟(组长)、郑丽霞、张红芍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洛财购【2019】3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执行,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2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宜滨新区创业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7****5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体育场路交叉口北200米港乾大厦2619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30****7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30****7771
2021年08月25日